《市政府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日前,連云港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實施意見》(連政發〔2022〕72號,以下簡稱《實施意見》)。現對《實施意見》出臺背景、主要內容等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上市公司是資本市場的基石,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是推動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是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重要內容。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提高上市公司質量。2020年10月,國務院印發《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意見》(國發〔2020〕14號),對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作出了全面、系統、有針對性的安排。2020年12月,省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質量的實施意見》(蘇政發〔2020〕102號),要求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和國務院關于資本市場深化改革的系列部署和要求,大力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走在前列。
近年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企業上市工作和上市公司發展工作,出臺一系列政策措施,持續實施“三年行動計劃”,積極鼓勵和推動優質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全市企業上市工作取得積極成效,上市公司整體運行平穩。2019年以來,我市新增上市公司5家,總數達到11家,其中,新醫藥和新材料等“三新一高”產業上市公司達到9家。我市上市公司在引領創新驅動發展、推動產業結構升級、產業鏈現代化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資本市場改革發展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務,加快全市企業上市掛牌步伐,持續提高我市上市公司質量,推動區域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出臺了《實施意見》。
二、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共分為四個部分。包括:總體要求、工作目標、重點工作和保障措施。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企業上市掛牌步伐,努力打造多層次、寬領域、有特色、活力強的資本市場“連云港板塊”,扎實做好上市公司風險防范化解,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可持續發展,為深入踐行“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新使命、奮力實現連云港在新時代“后發先至”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目標
《實施意見》提出了四個方面的工作目標。一是上市企業數量實現倍增。到2025年末,新增上市公司10家,總數達20家。各縣(區)、功能板塊至少新增1家上市企業,實現上市企業縣(區)、功能板塊全覆蓋。市屬國有企業各有1家子公司上市。二是上市公司質量加快提升。上市公司穩健發展,先進制造業和新興產業上市公司占比超過70%。三是風險防范化解有力有效。上市公司內部管理更加規范,股票質押、公司退市等重大風險得到有效管控化解。四是上市政策環境更加優化。
(三)重點工作
圍繞“支持優質企業上市融資、大力推動上市公司做優做強、防范處置上市公司風險”3個方面,提出12條具體措施。
一是支持優質企業上市融資。提出培育上市后備資源、提升上市服務質效、推進多渠道上市融資、落實上市資金獎補等四個方面的具體措施,進一步加快企業上市掛牌步伐,推動更多的優質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做大做強。
二是大力推動上市公司做優做強。提出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促進市場化并購重組、完善體系化支持環境等三個方面具體措施,著力提升我市上市公司綜合競爭力,培育一批高質量的上市公司群體,充分發揮好上市公司的引領示范作用,為實現連云港在新時代“后發先至”作出更大貢獻。
三是防范處置上市公司風險。提出提高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積極防范上市公司風險、穩妥處置上市公司退市風險、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執法力度、強化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政策支持等5個方面的具體措施,著力解決上市公司突出問題,防范處置上市公司風險,提升應對重大突發事件能力,推動上市公司依法合規經營,促進區域資本市場穩健發展。
(四)保障措施
提出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各方責任、凝聚多方合力等三項具體措施,保證《實施意見》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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