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審批手續?
答:縣(市、區)民政局接到已簽署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審核意見的保障對象申請書后,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予以審批,審批時限一般不超過十天。獲得批準的,通過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發給保障對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審批后,縣(市、區)民政局要按時將匯總的保障對象名單報上一級民政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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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縣(市、區)民政局接到已簽署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審核意見的保障對象申請書后,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予以審批,審批時限一般不超過十天。獲得批準的,通過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發給保障對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不予批準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審批后,縣(市、區)民政局要按時將匯總的保障對象名單報上一級民政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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