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一、基本信息
二、部門信息
三、窗口辦理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是
辦理地點:海州區業務請至海州區秦東門大街56號,海州區政務服務中心資源窗口(海州開發區業務請至海州區香海湖路22號昊海大廈審批大廳或者19樓1920);
連云區業務請至棲霞路111號,連云區政務服務中心規劃窗口(連云開發區業務請至連云區板橋工業園祥和路22號連云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一樓大廳);
徐圩新區業務請至徐圩新區管委會大樓614室;
市開發區業務請至創智大廈C01-C06窗口;
云臺山景區業務請至海州區學院路8號山海國際酒店532室;
高新區業務請至科創城3號樓一層大廳。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咨詢方式:連云區:0518-82346150;連云開發區:0518-80210060;海州區:0518-83088020;海州開發區:0518-80530938;徐圩新區:0518-82256021;市開發區:0518-80218257;云臺山景區:0518-86095622;高新區:0518-81888891。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企業法人,事業法人,其他組織
受理條件:建設工程竣工后,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就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和規劃許可內容,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實。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組織核實。未申請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和規劃許可內容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組織竣工驗收,產權登記機關不予辦理產權登記手續。規劃條件確定應當同步配套建設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單位應當一并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申請核實。未申請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和規劃許可內容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組織竣工驗收。
五、辦理材料
1. 地籍測繪報告(含數據文件)、《房產測繪成果報告》(含數據文件)。
2. 違法建設處罰辦結文件【適用涉及違法的工程】。
3. 地下管線竣工測量電子數據匯交回執單【適用涉及到地下管線的】。
4. 建筑工程檔案專項核實意見書。
5. 建設工程竣工測量成果報告。
6. 工程建設項目規劃批后監督事項申請表。
六、辦理流程
申請、受理、審查、決定。
七、辦理時限
承諾辦結時限:8個工作日。
八、收費情況
不收費。
九、審批結果
建設工程規劃核驗合格書(或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證)。
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2007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七十四號,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四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未經核實或者經核實不符合規劃條件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竣工驗收。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后六個月內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驗收資料。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連云區:0518-82346150;連云開發區:0518-80210060;海州區:0518-83088020;海州開發區:0518-80530938;徐圩新區:0518-82256021;市開發區:0518-80218257;云臺山景區:0518-86095622;高新區:0518-81888891。
監督投訴方式:
業務主管部門監督投訴方式:連云港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機關黨委:0518-85483209。
十二、政務服務網鏈接
十三、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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