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一、基本信息
事項名稱: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實施主體性質:法定機關
是否網辦:是
二、部門信息
實施主體:東海縣消防大隊 ???????
實施主體編碼:11320722071007146U
實施主體性質:法定機關 ?????????
權利來源:法定本級行使
三、窗口辦理
是否進駐政務大廳:是
辦理地點:東海縣晶都大道28號政務服務中心三樓消防141-142號綜合窗口
辦理時間:法定工作日 星期一至星期五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春秋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節假日除外)
咨詢方式:0518-87809762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自然人,企業法人
受理條件:(一)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二)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三)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四)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場所平面布置圖;(五)員工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五、辦理材料
暫無
六、辦理流程
(1)受理:①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行政機關職權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②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全部資料,出具《申請材料補正通知書》;③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書》;
(2)審核:1工作日,根據法律、法規、規章依據,對初審情況進行審核;
(3)決定:作出決定。
七、辦理時限
法定辦結時限:13個工作日???????
承諾辦結時限:1個工作日
八、收費情況
是否收費:否
九、審批結果
審批結果類型:證照 ????????????
審批結果名稱: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
十、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十五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根據消防技術標準和管理規定,對該場所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 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規章】《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20號) 第八條 “公眾聚集場所在投入使用、營業前,建設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應當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 ,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消防安全檢查申報表;(二)營業執照復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出具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三)依法取得的建設工程 消防驗收或者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法律文件復印件;(四)消防安全制度、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場所平面布置圖;(五)員工崗前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和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取得的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復印件;(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設工程消防監督管理規定》不需要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的公眾聚集場所申請消防安全檢查的,還應當提交場所室內裝修消防設 計施工圖、消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文件,以及裝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證明文件、出廠合格證。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對消防安全檢查的申請,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有關規定受理。”【規章】《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公安部令第120號) 第十五條 “對公眾聚集場所投入使用、營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進行檢查,自檢查之日起三 個工作日內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營業的決定,并送達申請人。”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0518-87809762
監督投訴方式:業務主管部門監督投訴方式:0518-87809753
十二、政務服務網鏈接
http://lygdh.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1&iddept_yw_inf=11320722071007146U4000125049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22071007146U4000125049000
十三、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是
http://lygdh.jszwfw.gov.cn/jszwfw/bscx/itemlist/bszn.do?webId=81&iddept_yw_inf=11320722071007146U400012504900001&ql_kind=01&iddept_ql_inf=11320722071007146U4000125049000
掃一掃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