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成立連云港市出生缺陷防治質量控制中心的通知
各縣區衛健委,委各直屬醫療機構: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方案的通知》(國衛辦婦幼發〔2018〕19號)和《江蘇省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實施方案》( 蘇衛婦幼〔2019〕19號)的要求,進一步提升我市出生缺陷防治體系建設,加強出生缺陷防治全流程質量管理能力,切實保障出生缺陷干預服務質量,決定成立連云港市出生缺陷防治質量控制中心(質控中心),協助市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統籌全市出生缺陷防治質量控制和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質控中心設置
質控中心設在連云港市婦幼保健院。質控中心主任、副主任及委員由連云港市從事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的專家擔任,中心下設辦公室,設秘書1名(具體名單見附件)。
二、質控中心職責
質控中心在市衛健委領導下,做好全市出生缺陷防治技術質量控制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一)根據國家、省出生缺陷防治相關政策法規和技術規范,制訂全市出生缺陷防治質控管理相關工作制度、技術標準和績效評價辦法。
(二)做好全市從事母嬰保健專項技術服務(出生缺陷相關)專業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和進修,每年至少開展1次全市培訓。組織全市出生缺陷防治質控管理工作會議,定期開展技術指導。
(三)承擔全市出生缺陷防治技術服務質量控制工作,每年對全市從事出生缺陷防治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至少開展1次(室間質評),并將質評結果報市衛健委,不斷提升工作質量和技術水平。
(四)做好出生缺陷防治新技術與適宜技術的推廣與應用,組織出生缺陷防治技術服務相關的學術研討。組織協調全市開展出生缺陷防治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間的轉診和疑難病例的會診。
(五)組織開展全市出生缺陷防治質量控制相關數據的采集、審核、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次年1月底前向市衛健委報送上年度全市出生缺陷防治質量控制工作分析報告。建立完善全市出生缺陷防治質控管理信息系統,不斷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六)承擔市衛健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工作要求
市質控中心要抓緊建立完善全市出生缺陷防治技術管理與質量控制有關工作制度、組織架構、內設機構,配備專(兼)職工作人員,提供必要資金保障,確保質控中心工作順利開展。按照工作職責開展全市出生缺陷防治技術管理與質量控制工作,指導相關醫療保健機構進一步落實技術規范、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為降低出生缺陷、保障母嬰安全發揮積極作用。
各縣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直屬醫療機構要指導督促轄區從事出生缺陷防治技術服務的醫療保健機構、人員按照全市出生缺陷防治技術管理與質量控制工作要求,積極參加省、市組織的出生缺陷防治技術管理等業務培訓和進修,按時參加室間質評,認真貫徹落實出生缺陷防治技術規范、切實提升出生缺陷防治服務質量和水平。
連云港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6月27日
掃一掃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