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灌南生態環境局
連云港市灌南縣生態環境局
一、單位概述
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于生態環境局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市委、市生態環境局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一)
強化現場環境執法,根據授權,負責駐地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
(二) 根據省市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求,在市環保部門授權范圍內承擔部門環境保護許可具體工作。組織實施各類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證制度并監督管理,確定大氣、水等納污能力,提出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監督檢查駐地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根據授權,按國家、省和市規定組織審查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經濟開發計劃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按國家、省和市規定審批或審查開發建設區域、規劃、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擬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三)負責指導、協調駐地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和評價。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四)
負責指導、協調駐地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督促駐地制定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工作,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公工作。
(五)
協助駐地黨委、政府組織開展中央、省生態環境監察和督查整改工作。根據授權,對駐地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標準、政策、規劃執行情況,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落實情況,以及環境質量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提出問責意見。
(六)
負責指導協調生態環境修復工作。指導編制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
(七)
加強生態環境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環境科技工作,組織生態環境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范,推動生態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
(八)
職能轉變。統一行使行政執法職責,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實行以市生態環境局直接管理的管理體制,加強駐地生態環境系統黨的建設。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生態環境治理體系,實行最嚴格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嚴守生態環境紅線和環境質量底線,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保障生態安全。
(九) 完成市生態環境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辦公信息
地址:灌南縣集中辦公區 |
郵編:222500 |
公開電話:0518-83223053 |
公開郵箱:暫無 |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8:30-12:00????15:00-18:00(夏季) 8:30-12:00????14:30-18:00(春秋冬季) |
三、領導分工
戚建民: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組織人事、財務、老干部工作。
謝中權:四級調研員
分管環境科學學會,協助戚建民同志分管老干部工作。分管環境科學學會。
徐華樓: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固廢管理、安全生產、政策法規與科技工作。分管固廢中心、安全生產科、法制科。
郭瑞同:黨組成員、副局長
分管土壤污染防治、生態文明建設及創建、自然生態保護及生態紅線管控、農村環境保護、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管理、宣教信息等工作。分管生態科、環評科、宣教信息中心。
李文明:黨組成員、監測站站長
分管大氣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海洋環境管理、總量控制與排污權交易、環境監測、核與輻射監督管理、飲用水源保護、污染防治攻堅戰等工作。分管生態環境監測站(輻射站)、北六塘河飲用水源自動監測站、污控科,聯系縣污防指辦。
李??烜:黨組成員、工會主席、辦公室主任
分管機關事務管理、紀檢監察、黨建、掛鉤幫扶、創文創衛、扶貧、群團工會、環境統計、檔案管理、目標管理工作,協助戚建民同志分管財務、組織人事工作分管局黨建辦、工會、綜合科、辦公室。
謝根選:黨組成員、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
分管環境執法、污染防治監管平臺、環境信訪、環境應急、環保督察、秸稈禁燒等工作。分管生態環境綜合行政執法局、化工園區分局、信訪辦、應急中心。
四、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機關政務協調和督辦工作;承擔安全、保密工作;起草綜合性文件文稿;管理環保專項資金和項目,提出生態環境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建議和資金使用年度計劃并組織檢查驗收;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國資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干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才隊伍組織、離退休干部等工作。
聯系電話:0518-83223053
(二)宣教信息中心。
承擔政務公開工作;研究擬訂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組織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
聯系電話:0518-83223053
(三)黨建辦。
負責黨群工作;擔作用紀律和制度建設;負責黨風廉政及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單位及黨員干部結對幫扶的有關工作。
聯系電話:0518-83223053
(四)綜合科。
配合編制生態環境規劃、生態環境功能區劃,協調和審核生態環境專項規劃;擬訂生態保護規劃,負責局內部年度考核;承擔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研究分析工作,組織開展生態環境信息和數據管理;
聯系電話:0518-83223053
(五)法制科。
承擔行政處罰的審理,下達等相關工作;配合做好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等工作;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聯系電話:0518-83223053
(六)環評科。
根據授權,負責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初審等工作,承擔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基礎性工作;承擔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落實“三線一單”工作。
聯系電話:051883263018
(七)污控科。
負責督促駐地黨委政府加強地表水生態環境監督管理;配合編制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流域水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承擔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監督駐地黨委政府水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參與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
負責重點流域保護協調與監督、斷面水生態環境質量考核;參與指導工業集聚區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指導督促駐地黨委政府加強海洋生態環境監督管理,監督陸源污染物排海;監督防治海岸和海洋工程建設項目和廢棄物海洋傾倒對海洋污染損害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配合開展海洋生態環境污染損害防治、海洋污染事故調查處理和損害索賠;配合實施海洋生態環境綜合調查與評價;配合開展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監管;參與入海排污口設置審批;督促灣長制推進落實。
負責督促駐地黨委政府加強大氣、噪聲、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落實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考核制度;組織實施區域大氣污染聯防協作機制;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政策措施;實施機動車環保監管制度;組織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承擔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監督檢查大氣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綜合分析氣候變化對經濟社會發展的影響;組織實施國家、省和市應對氣候變化和推進綠色低碳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
聯系電話:0518-83223053
(八)生態科。
協調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配合開展生態文明建設考核和評價;開展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范建設工作;承擔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紅線、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負責督促駐地黨委政府加強土壤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指導駐地黨委政府監督防止地下水污染;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指導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和生態農業建設工作。
聯系電話:0518-83223053
(九)固廢中心。
督促駐地黨委政府加強固體廢物、化學品、重金屬等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相關污染防治政策、規劃和計劃;配合落實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登記、新化學物質環境管理登記等。指導開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辦理,配合上級生態環境部門做好危險廢物跨省轉移許可行政審批事項。
聯系電話:0518-83223053
(十)應急中心。
負責協調駐地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指導協調駐地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
聯系電話:0518-83223053
(十一)信訪辦。
負責環境信訪接收、轉辦、督辦、回復等工作。
聯系電話:0518-83223053
(十二)執法局。
根據授權,組織開展駐地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檢查,查處生態環境違法問題。
聯系電話:0518-83223053
(十三)監測站。
配合開展駐地生態環境質量監測點設置和監測網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駐地生態環境質量、生態環境執法、應急和預警等監測工作;負責駐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調查評價、生態環境大數據建設和信息工作。
聯系電話:0518-83223053
掃一掃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