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榆生態環境局關于2025年4月23日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的公告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我局對以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決定。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告,公告期為2025年4月23日—2025年4月30日(7個工作日)。
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公告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決定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十日內提起行政復議,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電話:0518-86266397
傳真:0518-86266397
通訊地址:連云港市贛榆區政務服務中心生態環境局窗口
郵 編:222100
序號 |
名稱 |
文號 |
發文時間 |
1 |
關于對連云港潤邦玻璃有限公司年加工25萬m2鋼化玻璃、20萬m2中空玻璃及15萬m2夾層玻璃生產線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連環表復[2025]4027號 |
2025.4.21 |
2 |
關于對連云港邦山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年產3萬立方混凝土塊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復 |
連環表復[2025]4028號 |
2025.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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