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市十五屆人大四次會議 第4164號建議的答復
莊文坤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關于適當穩定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城鄉居民醫保(包括整合前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在制度建立之初就確定了財政補助和個人繳費相結合的籌資方式,并實行定額籌資、按年動態調整的籌資機制。
一、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逐年提高上級有要求
2018年至今,國家醫保局等部門每年都會發文明確當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最低繳費標準(2018年-2023年分別為220元、250元、280元、320元、350元和380元),同期我市規定的城
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2018年-2023年分別為180元、220元、260元、300元、340元和380元)均不高于國家要求的最低標準。近年來,我市醫保部門綜合考慮我市經濟社會發展、居民個人承受能力等情況下,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逐年提高城鄉居民醫保籌資繳費標準,通過幾年的時間,我市個人繳費標準達到了國家和省要求的最低的繳費標準。
二、財政補助是城鄉居民醫保籌資的主要來源
正如《建議》中提到的2018年至2024年間,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從每人每年180元提高到420元,但相應的財政補助也從每人每年510元提高到700元。總的來看,歷年財政補助占年度籌資的65%以上,是城鄉居民醫保主要籌資來源。從個人負擔看,近年來個人繳費標準增幅確實較大,但個人繳費的金額相對處于居民合理支出范圍。以2024年為例,2024年我市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相當于2023年度我市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的1%左右。此外,對于低保、特困以及原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等10類特殊人員,其居民醫保個人繳費由財政全額負擔,確保困難群眾應保盡保。
三、籌資水平逐年提高是穩步提高醫保待遇水平的制度需要
我市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全省最低,但醫保待遇保障水平處于全省平均水平,政策范圍內住院報銷比例達到了國家和省要求的70%左右,醫保基金結余較其他設區市較少,基金備付能力相對較弱。隨著醫藥技術的快速進步,大量創新藥、談判藥進入醫保目錄,門診慢性病、特殊病納入保障范圍,醫療費用持續增長,居民醫療需求逐步釋放,要維持醫保制度平穩運行,待遇保障水平穩步提高,就需要根據“以收定支”的原則,按上級要求動態調整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確保醫保基金來源的穩定性。
綜上,在目前財政投入有限的情況下,要達到上級要求的籌資水平,促進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健康可持續發展,保持醫保制度平穩運行,還需要動態調整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下一步,醫保部門還將繼續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將群眾最關注、最直接、最現實的籌資和待遇政策宣傳到位,引導群眾對醫保工作保持合理預期,讓廣大參保人員能夠真心理解、支持醫療保障事業可持續發展。
最后,感謝您對醫療保障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連云港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7月9日
聯 系 人:李 晨
聯系電話:85585629
抄 送:市政府辦公室、市人大人代聯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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