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研究決定:
馬廣明同志任連云港市煤炭工業公司經理,試用期一年;
免去夏新川同志連云港市煤炭工業公司經理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