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6-00532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6-02-14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長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6〕1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現將《連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長效管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連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長效管理工作方案為進一步鞏固我市小化肥專項整治工作的成果,督促各基層政府和相關部門采取切實有效的監管措施,認真落實小化肥長效管理責任狀,確保小化肥在我市“永不反彈”,特制定連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長效管理工作方案。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長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現將《連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長效管理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連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長效管理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鞏固我市小化肥專項整治工作的成果,督促各基層政府和相關部門采取切實有效的監管措施,認真落實小化肥長效管理責任狀,確保小化肥在我市“永不反彈”, 特制定連云港市2006年小化肥長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總體目標
2006年乃至今后一段較長時期內,我市小化肥長效管理的總體目標和總體要求是:長期保持對制售小化肥行為的高壓嚴打態勢,確保小化肥在連云港市范圍內“永不反彈”。
二、工作思路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以嚴防死守,確保小化肥不再反彈為目標,以對企業設立、原料設備供應、產品生產及質量控制、包裝袋印刷、產品運輸(主要是鐵路)及銷售等五個環節的監督和檢查為重點,以加強基層政府的日常監管,層層落實小化肥長效管理責任制為手段,加強部門聯系,整合執法資源,加大日常監管與檢查,形成對小化肥的打擊合力,進一步規范我市農資市場秩序。
三、工作措施
(一)提高對小化肥再次出現反彈的可能性、嚴重性和危害性的認識。目前,我市小化肥反彈的壓力依然很大。在高壓嚴打下,我市的小化肥生產經營企業已經被清除干凈,但是,有近30名制假售假者逃到了山東臨沂、河南商丘和江蘇徐州等周邊地區,繼續從事制售假劣化肥等不法行為。這些人在遭到周邊地區相關部門的打擊后,隨時都可能卷土重來,造成我市小化肥的反彈回潮。因為利益驅動的誘惑依然存在,生產小化肥門檻低的狀況沒有根本改變,制假售假者的經濟能力沒有被徹底摧毀。特別是在2005年市有關部門組織的9次小化肥檢查和暗訪中都沒有發現大的問題,個別基層政府和部門的部分同志錯誤地認為,我市小化肥長效管理的任務已經完成,因而監管工作的力度有所放松,加大了小化肥死灰復燃的可能性。因此,一定要充分認識小化肥再次出現反彈的嚴重性和危害性,增強抓好小化肥問題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并始終保持高度的警惕性,發現一例、嚴打一例、打死一例。
(二)強化各級政府的管理責任。2006年,市政府將繼續與各縣區政府簽訂《小化肥長效管理工作責任狀》,并將其列入目標考核體系,作為行政領導年終考核述職的重要內容,實行“一票否決”。按照責任狀的規定,各縣區政府是小化肥長效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建立和落實本轄區內的小化肥長效管理機制,并對本行政區域的小化肥長效管理和監管工作負總責。各縣區政府也要與縣區相關部門和鄉鎮政府逐級簽訂責任狀,明確責任人,落實責任制,嚴厲追究失職者的責任,確保壓力的有效傳遞和責任狀的嚴肅性。通過強化基層政府防線,在全市建立起以村(街道)保鄉鎮(辦事處)、以鄉鎮(辦事處)保縣(區)、以縣(區)保全市的塊狀防控體系。同時,各縣區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鄉鎮政府和基層單位的監督檢查。在春、秋兩個小化肥產銷旺季,由縣區政府辦組織質監、農業、工商、整規等部門開展2次全縣(區)范圍的拉網式聯合檢查和2次暗訪督查(具體時間安排和要求,見附表),并建立和完善舉報獎勵制度。
(三)強化各執法部門的監管檢查。市各相關部門對本系統的小化肥整治工作負全責。首先要把好四道關口:環保部門要把好環保評價關,不能為小化肥生產企業提供任何環評手續;農業部門要把好肥料登記關,涉嫌生產小化肥的企業一律不能發證,已經發證的不得續展有效期;工商部門要把好工商登記關,一律停止小化肥生產企業的登記發證工作;質檢部門要把好標準備案和監督抽查關,不為小化肥企業發放生產標準或進行標準備案,加強對化肥生產企業的質量監督抽查。其次,要定期組織開展拉網式聯合檢查和暗訪督查。每年的春、秋兩季,質檢、工商、農業、整規等部門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2次全市范圍的拉網式檢查和2次暗訪督查(具體時間安排和要求,見附表)。通過各部門的執法檢查,真正建立起以基層執法單位為前沿陣地,以市執法部門為指揮調度中心,上下聯通,監管到底的條狀防控體系。
(四)強化牽頭部門的指揮協調和暗訪督查。市農資打假辦公室作為小化肥長效管理的牽頭部門,要充分發揮指揮協調作用,堅持農資打假聯席會議制度,真正建立起條塊結合、資源共享、合力強大、反應快速的網狀防控體系。同時,在市工商局、質檢局、新聞出版局設立舉報電話,在市農資打假辦公室設立舉報中心,制定并公布舉報獎勵辦法,發動和依靠群眾,在全市范圍內保持高壓態勢。市整規辦作為全市整規工作的牽頭部門,要根據市政府的安排將小化肥長效管理作為一項重要的整規工作常抓不懈,并會同市農資打假辦公室,定期對各縣區和市各有關部門對五個環節的監控情況和責任狀的落實情況進行暗訪督查。采取專項督查、全面督查和重點督查相結合,措施督查與效果督查相結合,督查結果與責任追究相結合的方式,強化對各縣區和市各相關部門長效管理工作情況的督查考核,督促各單位嚴格履行職責,落實責任狀規定的各項監管措施。
四、組織實施及時間安排
(一)強化各級政府的管理責任。市政府將于2006年2月中旬召開全市質量打假與小化肥長效管理工作會議,與各縣區政府簽訂《2006年度質量打假與小化肥長效管理責任狀》,明確縣區政府及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各縣區政府一方面要在2006年2月底之前,通過層層簽訂責任狀的方式,將小化肥長效管理的責任和壓力,逐級分解、傳遞到鄉鎮(辦事處)、村(街道)和各相關部門的基層單位;另一方面要根據全市統一部署,在春秋兩季組織相關部門對本縣區的小化肥長效管理工作情況開展2次拉網式聯合檢查和2次暗訪督查(具體組織實施及時間安排,見附表)。每次檢查完畢后,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報市政府辦公室,并抄送市整規辦和市農資打假辦公室。
(二)強化各執法部門的監督檢查。市各有關部門一方面要在2006年2月底之前將市政府下達給本部門的小化肥長效管理任務分解到本部門的最基層單位乃至個人;另一方面,要根據市政府的統一部署,在春、秋兩季,會同其他相關部門對全市的小化肥監管情況開展2次拉網式聯合檢查和2次暗訪督查(具體組織實施及時間安排,見附表)。檢查的內容主要為:企業設立、原料設備供應、產品生產及質量控制、包裝袋印刷、產品運輸(主要是鐵路)及銷售等五個環節的把關和監控情況。每次檢查的時間不得少于1周。每次檢查前,牽頭單位要負責制定詳細的檢查方案,包括檢查人員、檢查重點、檢查時間、檢查方法等,檢查方案報市整規辦同意后方可實施。每次檢查的覆蓋面要盡量大一些,能全部檢查的要全部檢查;不能全部檢查的,如對生產環節的檢查,應不低于企業數量的40%,重點縣區的覆蓋面不低于60%,重點鄉鎮(辦事處)的企業要全部檢查。每次檢查完畢后,檢查牽頭單位都要負責形成檢查情況總結報告,說明檢查情況,查找存在問題,并提出下一步檢查工作重點和建議,以書面形式報送市政府辦公室,并抄送市整規辦和市農資打假辦公室。
(三)強化牽頭部門的指揮協調和監督檢查。市農資打假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進一步強化農資打假聯席會議制度,至少每2個月召開一次聯席會議,要將各單位小化肥監管情況的匯報交流和監督檢查作為聯席會議的重要內容。市有關部門要認真執行履職報告制度,定期匯報小化肥監管工作的有關情況。另外,要在3月初制定《2006年舉報制售小化肥行為獎勵辦法》,并將該辦法與小化肥(或農資打假)舉報中心和各舉報點的電話,一并通過新聞媒體向全社會公布。對接到的舉報線索,接收單位要立即組織專門力量查處,并做好舉報保密工作。對查證屬實的重要舉報線索,按規定兌現獎勵政策。市整規辦和市農資打假辦公室應在5月份和10月份,會同市政府辦公室、市監察局、市農資打假辦公室等部門,并邀請有關新聞單位參加,對各縣區、各部門在化肥企業的設立、原料設備供應、生產過程的質量控制、包裝袋印刷、產品的銷售運輸等五個環節上的把關監控情況和長效管理責任狀的落實情況,進行2次暗訪,暗訪結果以書面報告的形式報送市政府和市整規領導小組的組長、副組長,并通過新聞媒體對在暗訪中發現的工作典型進行宣傳,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曝光。
附件:2006年全市小化肥長效管理工作檢查、暗訪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