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6-00704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6-02-20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推動自主創新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實施意見 | ||
文 號 | 連政發〔2006〕2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貫徹落實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指導和鼓勵我市企業大力開展自主創新工作,努力提高產業技術水平,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打造一批具有較強技術優勢的產品群、企業群和產業群,把我市建設成為創新型城市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推動自主創新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指導和鼓勵我市企業大力開展自主創新工作,努力提高產業技術水平,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加快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打造一批具有較強技術優勢的產品群、企業群和產業群,把我市建設成為創新型城市,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發揮技術進步引領經濟發展的核心作用,以培養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和自我發展能力為中心,堅持自主創新、重點跨越、支撐發展、引領未來的方針,引導和促進企業加強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加大技術創新投入,提高原始創新能力、集成創新能力和引進消化吸收再創新能力,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和持續發展力,推動產業技術高新化和高新技術產業化,逐步培育出一批創新能力強、技術水平高、成長性好,在產業和重點產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創新型企業,為我市經濟建設注入巨大活力,保持經濟社會又快又好發展。
二、主要目標
爭取到2010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適應技術進步規律、能夠有效推動企業自主創新的工作機制。實施連云港市技術創新“125”工程,根據重點扶持、由點及面的思路,每年選擇一批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的企業作為市重點技術創新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和幫助,到2010年,全市培育10戶在產業核心技術領域擁有達到國際先進水平自主知識產權的重點技術創新企業,20戶在產業核心技術領域擁有達到國內先進水平自主知識產權的重點技術創新企業,5個技術水平國內領先的產業集群,50個通過自主創新而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并實現年銷售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重點技術創新企業銷售收入占規模以上企業銷售收入的30%,利潤占40%以上。全市企業開發完成新技術、新產品能力達到500項/年,其中擁有專利和自有技術的不低于40%;擁有專利或自有技術的產品以及市級以上新產品,銷售收入占銷售總額的比例達到35%。
三、自主創新的重點和方向
以國家產業政策為指導,以信息化技術帶動為手段,推動重點傳統產業技術的自主創新,實現產業技術高新化,加強重點新興行業,特別是高技術產業、特色產業關鍵技術的創新,帶動經濟快速發展。
1.推進重點產業的技術升級。以促進產業技術升級的標志性項目為目標,以產業共性、關鍵性技術開發為重點,對重點行業、重點產品、重大技術裝備,組織協同攻關,提高產業主導技術與產品的開發水平,力求在一些關鍵領域取得新的突破和技術跨越,占領技術制高點,促進產業和產品的升級換代,把重點產業發展成優勢產業。
2.促使特色產業形成技術優勢。對我市具有資源優勢的特色產業,加大行業科技資源整合力度,聚集全國相關的各方面技術人才,加強產業特有技術和產品的研究和開發,制定并爭取上升為國家標準,提高行業門檻,將資源優勢轉化為技術優勢,逐步做大做強,實現產業聚集。
3.加快高技術產業的創新和發展。對我市具有技術優勢的產業,以高技術、高附加值產品開發為重點,開發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國際競爭力的關鍵技術和產品,并積極推進其產業化,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和支柱產業。
4.推動傳統產業的技術高新化。根據“十一五”期間國家重點發展的產業方向,加強傳統制造業的創新,特別是面向基礎產業的設備制造業和機器制造業的技術創新,采用先進的信息技術,改善創新手段,加快技術水平的提高。對傳統產業中的產品制造業,以加快升級換代、淘汰落后生產能力為創新的發展方向,實現產業蛻變式提升。
5.引導節能環保技術的開發應用。加強開發節能降耗和環境保護的新技術和新工藝,轉變經濟增長方式。重點扶持一批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環境保護等公共技術及公益性技術的創新項目,開發和推廣應用高效、節能、環保的新工藝、新裝備,提高生產效率和資源綜合利用率,走內涵式發展的道路。
6.抓好重點企業的技術創新。篩選技術含量高、科技實力強、研發投入大、創新成果多、行業帶動作用強、經濟社會效益好的一批企業作為市重點技術創新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引導其加強創新體系建設,規劃創新方向,研制行業核心技術,謀求發展優勢。
四、主要措施
1. 加強產業政策和行業規劃導向。政府有關部門要搞好信息咨詢服務,引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投資的方向。行業部門、協會等要根據國際國內行業技術發展的趨勢特點及其新情況、新成果,選準本行業技術創新的目標與重點,制定行業技術創新規劃,組織本行業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的協同攻關和重大引進技術的消化吸收與國產化。
2.指導企業建立和完善技術創新體系。全市具備條件的企業都要建立以技術中心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要進一步規范技術中心的管理,提高運行質量,建立研究開發成果和效益掛鉤的激勵機制。市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每年至少要有2項新產品通過省級以上鑒定,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企業總銷售收入不低于30%。鼓勵產業關聯度高、開發方向相近、具有地方優勢的企業聯合起來,組建行業、區域共性技術中心,進行行業共性、關鍵性、前瞻性技術的開發。
3.鼓勵和支持企業加大投入。運用財稅政策,鼓勵企業增加技術創新投入。對有利于產業優化升級的關鍵技術、共性技術推廣應用的重點技術創新項目,政府在資金上給予重點扶持。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的比例要達到5%以上,市級企業技術中心力爭達到3%以上,全市平均要達到1%以上。
4.推動產學研聯合向縱深發展。有關部門要確定一批重點產學研聯合項目進行重點幫促,推動產學研聯合工作向更高層次、更廣領域邁進。在合作內容上要由單一技術項目合作、短平快項目合作,逐步拓展為關鍵技術的聯合攻關和共建技術中心、共建股份制實體的長期合作。合作機制上要進一步規范化,用法律約束各合作方的行為。
5.促進技術創新服務機構的發展。有關部門要整合現有的技術開發、推廣、服務機構,進一步發揮和拓展其職能。支持創辦和完善為企業提供技術、咨詢、培訓、風險投資等各類服務機構和市場。加快面向行業的技術開發基地建設,支持有條件的科研院所在企業化經營的基礎上,發展成為面向行業、開放式的技術創新基地。加快為技術創新服務的資本市場建設,完善和擴大技術創新融資渠道。
6.開展各種形式的技術交流和合作。鼓勵企業與跨國公司、國內外科研機構和高等院校合作建立各類技術中心;鼓勵企業通過技術貿易等方式,開展國際技術創新合作;鼓勵有實力的企業到發達國家建立技術中心,充分利用國外創新資源,提高技術創新的國際化程度。辦好各種形式的技術成果交易、洽談等活動,把先進技術成果和高水平人才引進來。
7.建立科學的用人機制。支持企業采用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吸引、使用科技人員,鼓勵采用技術創新獎勵、技術折股、技術參股、期權等技術要素參與分配的激勵形式和方法,提高技術人員創新的積極性。對作出突出貢獻的技術人員和經營管理人員,可優先申報政府特殊津貼和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不受學歷、資歷和崗位職數限制。民營企業的專業技術人員可按規定參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考試、評審和職業資格的考試、注冊,實行評聘分離。
五、政策扶持
1.市政府整合設立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并按財政收入狀況逐年增加資金數額。企業技術創新資金主要用于扶持企業建設技術創新體系、促進產學研聯合、推動項目研發,配套重大技術創新項目產業化,以及技術創新獎勵。
2.新認定為國家、省、市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分別獲得20萬元、10萬元、5萬元的資助,資金由企業納稅所在地區的同級財政負擔。
3.對列入市重點技術創新企業和擁有各級技術中心、行業共性平臺的企業申報的各類項目,優先列入技術開發計劃,優先給予扶持。
4.企業以產學研聯合方式與國內外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共建經濟實體或產學研示范點,可給予啟動經費補貼。企業承擔的技術創新項目,列入市級以上計劃的,可優先獲得資金補貼。對企業單位(不含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個人和個體工商戶(下同),資助非關聯的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研究開發經費,其資助支出可以由納稅人自主申報在企業所得稅前全額扣除。
5.對企業為開發新產品、提高現有產品的技術等級,申請進入國內外市場而進行的各類技術質量標準達標認證的申報費用、企業為使新產品準入市場而申報的各類許可證費用、以及部分相關支出,可向企業納稅所在地的同級財政申請一定比例的政府資金補貼。
6.對符合產業導向、企業自主開發或擁有的技術和產品,其申請國內外專利的申請費可獲得全額補貼,專利代理費和專利維持費可給予部分補貼,補貼資金由企業納稅所在地區的同級財政負擔。
7.企業為驗證、補充相關數據,確定完善技術規范或解決產業化、商品化規模生產關鍵技術而進行中間試驗,允許采取余額遞減法或年數總和法加速折舊。企業對符合條件的固定資產自主選擇采用加速折舊的辦法,在年度申報納稅時填制《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備案表》,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8.屬于在我國境內投資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創新項目,其所購的國產設備投資額的40%,可從項目設備購置當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中抵免,當年不夠抵免的,可用以后年度企業比設備購置前一年新增的企業所得稅稅額延續抵免,但抵免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年;其所購的進口設備,按國家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后,可免征進口設備的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9.企業用于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的費用,以及為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而購置的測試儀器和試驗性裝置費用(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單臺價值5萬元以下,民營科技企業單臺價值10萬元以下),可以按照實際發生額計入成本在稅前扣除。盈利企業發生的技術開發經費比上年實際增長10%(含10%)以上的,除按規定據實列支外,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相關資料后,可再按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的應納稅所得額。
10.重點技術創新成果完成人和對成果轉化有重要貢獻的人員,可按有關規定提取獎勵經費。其中,以技術轉讓方式將職務科技成果提供給他人實施的,應從技術轉讓所取得的凈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一次性獎勵;自行實施轉化或與他人合作實施轉化的,應在項目成功投產后3至5年內,從年凈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用于獎勵,或者參照此比例,給予一次性獎勵;采用股份制形式的企業實施轉化的,也可以用不低于科技成果入股時作價金額20%的股份給予獎勵。在研究開發和成果轉化中作出主要貢獻的人員,所得獎勵份額應不低于獎勵總額的50%。
11.單位和個人(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設立的研發中心、外國企業和外籍人員)從事技術轉讓、技術開發業務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取得收入,免征營業稅。企業、事業單位進行技術轉讓以及在技術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技術轉讓有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的所得,年凈收入在30萬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稅。
12.對技術創新項目和技術人員每年進行評比,獲市企業技術進步一、二、三等獎的項目,由市政府授予相關技術人員榮譽證書并予以獎勵。對重點技術創新企業中取得突出業績的專業技術人員,優先向國家、省推薦申報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勞動模范等榮譽稱號和享受政府津貼,破格申報評審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企業技術創新工作,認真落實責任制和獎懲措施。市經貿委要對企業技術創新工作進行牽頭管理,負責對技術創新項目的備案、上報和調度,指導企業搞好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落實扶持政策,協調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各種問題和困難。各有關部門要做好規劃指導、政策扶持、服務體系建設等相關工作,為推動企業自主創新做好服務。
二○○六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