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1-00110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1-04-20 |
標 題 | 關于轉發2011年薔薇河環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1〕6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2011年薔薇河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明確了綜合整治重點工程、保障措施。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轉發2011年薔薇河環境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環保局《2011年薔薇河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2011年薔薇河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市環保局 2011年4月)
為保護薔薇河飲用水源水質安全,保障人民群眾喝上放心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結合我市薔薇河飲用水源地環境現狀,制定本方案。
一、綜合整治重點工程
(一)東海縣尾水通道建設工程
1. 尾水通道建設工程
加快東海縣尾水通道4號泵站建設,完善尾水通道掃尾工程,針對目前水質狀況,力爭5月底全線投入使用,將東海縣西湖、東開發區和新浦浦南污水處理廠尾水全部排入尾水通道。
責任單位:東海縣政府
配合單位:新浦區政府
完成時限:2011年6月底
2. 尾水通道支線工程
建設尾水通道支線工程,將薔薇河流域鄉鎮集中式工業廢水、生活污水排入東海縣尾水通道。
責任單位:東海縣政府
完成時限:2012年5月底
(二)石英砂酸洗整治工程
在薔薇河流域開展石英砂酸洗整治,取締家庭作坊,掛牌督辦污染嚴重的石英砂酸洗企業或集中區。涉氟企業和石英砂酸洗集中區必須建設完善的廢水處理設施,在廢水處理達標并通過整治驗收后方可恢復生產,在東海縣尾水通道支線工程建成后將廢水納入尾水通道。新上石英砂酸洗企業必須達到規模化、集約化。
責任單位:東海縣、新浦區、海州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環保局
完成時限:2011年6月底
(三)污水處理建設工程
1. 浦南污水處理廠建設工程
完善新浦經濟開發區和海州洪門工業園污水截流工程,加快浦南污水處理廠調試工作,力爭5月底前正常運行,尾水排入東海縣尾水通道。
責任單位:新浦區、海州區政府
完成時限:2011年6月底
2.鄉鎮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
完成平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制訂白塔埠鎮、駝峰鄉、房山鎮、安峰鎮、張灣鄉等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方案并開工建設。
責任單位:東海縣政府
完成時限:2011年12底
3. 新圩村截污工程
建設污水收集過河工程,將新圩村污水過薔薇河接入城市市政管網。
責任單位:新浦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城鄉建設局、水利局
完成時限:2011年12月底
(四)自來水深度處理工程
加快自來水深度處理一期工程建設,力爭6月份建成使用。
責任單位:市城鄉建設局
完成時限:2011年9月底
(五)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在薔薇河匯水區域采取測土配方施肥、推廣病蟲草害綜合防治技術,在飲用水源保護區陸域范圍采取禁止、限制使用化肥、農藥或者限制種植等措施,控制農業面源污染。
責任單位:市農委
配合單位:東海縣、新浦區、海州區政府
完成時限:長期
(六)搬遷取締工程
1. 農業種植清理工程
依法清理取締茅口水廠、海州水廠一、二級保護區堤內的非法種植。
責任單位:東海縣、新浦區、海州區政府
配合單位:市水利局
完成時限:2011年6月
2. 違章建筑搬遷清理工程
依法搬遷海州水廠取水口對面薔薇河堤內兩戶居民住宅,取締非法養殖,保障取水口水質安全。
責任單位:東海縣政府
配合單位:市水利局
完成時限:2011年12月
(七)城市污水管網工程
1. 海州洪門工業園清污分流工程
建設洪門工業園清污分流管網,將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排入浦南污水處理廠。
責任單位:海州區政府
完成時限:2011年12月
2. 洪門大橋南排口和薔薇河大橋北鐵路南排口整治工程
將洪門大橋南排口和薔薇河大橋北鐵路南排口污水截流進入市農產品交易市場污水提升泵站,經提升后排入新海地區城市污水截流管網。
責任單位:海州區政府
完成時限:2011年12月底
3. 海州地區污水截流管網工程
建設海州薔薇河沿線沙板橋、洪門果園等地區污水截流管網并投入使用。
責任單位:海州區政府、市城鄉建設局
完成時限:2011年12月底
二、保障措施
(一)加強環境監管
加大薔薇河沿線環境監管力度,建立預警、監管、協調機制。擴大監測范圍,保證主要斷面水質自動監測站正常運行,特殊時期加大監測頻次和監測力度。嚴格項目審批,杜絕飲用水源一、二級保護區內污染建設項目。落實巡查制度,取締或關閉薔薇河流域重污染企業,取締保護區內違法活動。推行聯席會議制度,完善信息共享、飲用水源應急處置的綜合協調機制。對出現重大污染事故的縣區實行區域限批和一票否決。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東海縣、新浦區、海州區政府,市城鄉建設局、水利局
(二)完善河長制
進一步落實市政府2010年第31次常務會議提出的薔薇河飲用水源河長制,建立以鄉鎮書記為第一責任人的考核責任制,確保鄉鎮斷面水質指標達到或優于地表水Ⅲ類水標準,保證出入境斷面水質保持一致。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配合單位:東海縣、新浦區、海州區政府,市監察局、水利局
(三)開展整治督查工作
市政府辦公室牽頭組織監察、環保等部門對薔薇河飲用水源整治工作進行督查、考核。
牽頭單位:市政府辦公室
配合單位:市監察局、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