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9-00122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9-10-30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9〕133號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全市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市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全市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九年十月三十日
全市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
2009年工作安排
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國發〔2009〕12號)、《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蘇發〔2009〕7號)以及《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全省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蘇政辦發〔2009〕100號)精神,現提出我市2009年醫藥衛生體制五項重點改革的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進基本醫療保障制度建設
(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參保率分別穩定在95%和90%以上,參保人數達到124萬人,比2008年增加2萬人。將所有在校大學生納入城鎮居民醫保,實現應保盡保。做好城鎮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和農民工的參保工作。對簽訂勞動合同并與企業建立穩定勞動關系的農民工,按國家規定明確單位繳費責任,將其納入城鎮職工醫保。參加城鎮職工醫保確有困難的農民工,可以自愿選擇參加城鎮居民醫?;驊艏诘氐男滦娃r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負責)
(二)增加政府投入,著力解決關閉破產企業退休人員和困難企業職工的基本醫療保險問題,將其納入城鎮職工醫保,確有困難的,經市政府批準后,參加城鎮居民醫保。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三)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96%以上。新農合的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原則上提高到所在縣區農民年人均純收入的6倍。加強新農合經辦機構建設,開展先進合管辦創建活動,繼續委托連云港人壽保險公司經辦市區新農合業務。
(市衛生局負責)
(四)全面落實政府對新農合人均每年80元和城鎮居民醫保人均每年100元補助政策。
(市衛生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五)鞏固、完善城鎮居民醫保費用統籌制度。資金有結余且規定范圍內住院醫藥費用報銷比例低于75%的統籌縣區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比2008年分別提高5個百分點。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負責)
(六)加大城鄉醫療救助力度,制定《進一步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逐步建立與醫保同步結算平臺,推進資助城鄉低保、農村五保等重點對象參保參合,擴大救助范圍,有效使用救助資金。
(市民政局、市財政局負責)
(七)鼓勵有條件的地方逐步整合基本醫療保障經辦管理資源,探索委托具有資質的商業保險機構經辦各類醫療保障管理服務。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負責)
二、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一)根據調整后的江蘇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將基本藥物全部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藥物報銷比例明顯高于非基本藥物。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負責)
(二)管理并監督執行江蘇省基本藥物目錄品種統一采購價格。
(市物價局負責)
(三)根據江蘇省基本藥物目錄,在試點縣區(贛榆縣、海州區)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基本藥物,落實零差率銷售基本藥物及相應的報銷政策。
(市衛生局、市財政局、市物價局負責)
(四)執行江蘇省臨床基本藥物應用指南和基本藥物處方集。
(市衛生局負責)
(五)確?;舅幬镔|量安全,執行江蘇省基本藥物制度實施辦法。加強對藥物生產經營環節的質量管理,建立質量追蹤體系,提升基本藥物全程控制水平。對生產、經營企業加大GMP、GSP的監管力度,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和抽檢工作,加大藥品不良反應監測力度,建立藥品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機制。
(連云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衛生局負責)
三、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
(一)根據《江蘇省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和《江蘇省區域衛生規劃指導意見》,制訂完善《連云港市醫療衛生設施布局規劃》。
(市衛生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負責)
(二)貫徹落實《江蘇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和編制配備標準實施意見》。
(市編辦、市財政局、市衛生局負責)
(三)利用國債項目資金,支持縣級醫院(含中醫院)、部分中心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設。爭取省級財政資金,支持全市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
(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衛生局、市財政局負責)
(四)啟動農村衛生人才計劃,為我市農村引進和培養大專以上的農村衛生人才1000名。對150名鄉村和社區衛生技術人員實施全科醫師轉崗培訓,市二級以上醫院每家結對幫扶3個以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實施千名城市醫生下基層工程,確保每個鄉鎮衛生院均有上級醫院下派醫生幫扶。對3000名鄉村醫生實施中專學歷補償教育。開展全科醫師規范化培訓40人。
(市衛生局負責)
(五)完善政府辦城鄉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補償機制,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落實財政補助政策,并與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政策相銜接。探索實行政府購買服務等補助方式。指導督促各縣區落實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的補助政策。
(市財政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衛生局負責)
四、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
(一)為城鄉居民免費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主要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檔案,開展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實施預防接種、傳染病防治、高血壓和糖尿病等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婦女兒童和老年人保健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結合運行連云港市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規范建立城市居民健康檔案,2009年底前,規范化建檔率達到30%左右。選擇部分縣開展農村居民健康檔案建檔試點,試點建檔率達到5%。
(市衛生局負責)
(二)對15歲以下的人群補種乙肝疫苗。啟動35-59歲農村婦女“兩癌”檢查項目試點,選擇灌南縣為首批試點縣。根據省統一部署制定實施方案,對全市農村婦女補服葉酸、孕產婦住院分娩等項目給予補助。
(市衛生局、市財政局負責)
(三)繼續實施血吸蟲病、結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預防控制和國家免疫規劃,貧困白內障患者復明、農村改水、改廁等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
(市衛生局、市水利局、市殘聯、市財政局負責)
(四)指導督促各縣區按不低于15元的標準落實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
(市財政局負責)
五、推進公立醫院改革試點
(一)調整公立醫院布局和結構,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開展公立醫院改革試點前期調研工作,鼓勵各縣自行組織試點,在管理體制、運行機制、補償機制、監管機制等重點和難點方面積極探索,為公立醫院改革積累經驗。推進公立醫院管理體制改革,從有利于強化公立醫院公益性和政府有效監管出發,探索國有資產的多種實現形式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的有效途徑,逐步理順政府與醫院的關系。建立完善公立醫院法人治理結構,積極探索職業經理人管理模式,逐步形成決策、執行、監督相互制衡機制。深化公立醫院運行機制改革,以調動醫務人員積極性為重點推進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推行人員聘用、崗位管理和績效工資制度。根據《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衛生局等部門關于鼓勵社會力量興辦醫院的若干意見》(連政辦發〔2005〕132號),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外來資本進入醫療服務領域,加快形成多元辦醫格局,促進公平有序競爭,讓群眾得到更多實惠。
(市衛生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人事局、市財政局負責)
(二)改革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根據省制定的推進醫藥價格改革政策,在公立醫院逐步開展取消藥品加成、增設藥事服務費試點,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使試點公立醫院逐步實現由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進行補償。
(市物價局、市衛生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負責)
(三)大力改善醫療服務。堅持把深化改革與加強醫德醫風建設緊密結合起來,認真開展“全面改善醫療服務、推進醫德醫風建設專項行動”,進一步健全和落實醫療服務核心制度和行風管理制度,強化職業道德教育,大力宣傳“醫術高超、醫德高尚”的先進典型,激勵廣大醫務工作者恪守服務宗旨,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質量。
(市衛生局、市監察局負責)
(四)根據全國統一的醫院電子病歷標準和規范以及100種常見疾病臨床路徑,按照省統一部署,選擇部分醫院開展試點。
(市衛生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