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3-00037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3-04-18 |
標 題 | 關于開展連云港市十五計劃中期評估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3〕49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委主要領導指示精神,加快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保證市“十五”計劃順利實現,根據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以及我市“十五”計劃《綱要》的具體情況,我市將組織開展“十五”計劃中期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開展“十五”計劃中期評估工作的重要性“十五”計劃是我市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第一個五年計劃。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開展連云港市十五計劃中期評估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委主要領導指示精神,加快全市經濟社會發展,保證市“十五”計劃順利實現,根據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以及我市“十五”計劃《綱要》的具體情況,我市將組織開展“十五”計劃中期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開展“十五”計劃中期評估工作的重要性
“十五”計劃是我市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第一個五年計劃。開展“十五”計劃中期評估工作,對我市加快實現“十五”計劃,實現全市經濟社會超常發展、快速崛起具有重要意義。
開展“十五”計劃中期評估工作,有利于各部門和單位對“十五”計劃提出的各項任務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以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保證“十五”計劃順利完成;有利于找出“十五”計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分析原因,對不適應環境變化的規劃內容進行調整修訂,有針對性地采取新的政策措施;有利于發現規劃中不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內容,改變目前規劃工作中出現的“重編制、輕實施、缺評估”的問題,轉變規劃編制理念,改進規劃編制方法,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規劃體制,為科學編制“十一五”計劃奠定良好的基礎。
二、市“十五”計劃中期評估的范圍和重點
我市“十五”計劃是由“十五”計劃《綱要》、重點專項規劃、行業規劃和縣區規劃構成的規劃體系。對“十五”計劃《綱要》評估的重點是開放興市、科教興市、以港興市三大主戰略實施情況,推進市場化、工業化、信息化、城市化、經濟國際化、農業產業化等“六化”進展情況,以及富民強市、“三農”問題、結構調整、體制和技術創新工作成效等方面的內容。重點專項規劃、行業規劃根據各自特點確定評估的重點。
三、市“十五”計劃中期評估報告內容
我市“十五”計劃《綱要》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1)《綱要》提出的目標和任務的進展情況和主要成效;(2)《綱要》提出的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情況;(3)完成《綱要》提出的任務采取的政策和改革措施;(4)完成各項任務和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原因;(5)結合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規劃體制要求,特別是要按照黨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省委省政府“兩個率先”的總體要求,圍繞如何落實全面發展學青島、人均指標趕日照、主動聯上海,加快“以工興港、以港興市、以市帶農”步伐,提出規劃需要調整和修訂的內容及政策建議。
編制重點專項規劃、行業規劃的部門和單位參照《綱要》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的內容完成評估報告。沒有編制重點專項規劃、行業規劃的部門和單位按照“十五”計劃《綱要》涉及到本部門和單位的內容完成專題報告。各縣區根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形勢的要求,總結“十五”前兩年的執行情況,提出下一步的政策措施。
評估報告應力求語言準確、文字精煉;盡可能采用量化指標,同時要與周邊地市進行比較,以便客觀全面地反映和衡量我市在區域經濟中的實際情況;對下一步的建議觀點明確,思路清晰,針對性強。
四、市“十五”計劃中期評估的組織方式和要求
我市“十五”計劃中期評估工作由市發展計劃委牽頭,部門和單位分工協作,市發展計劃委和市統計局在市各部門和單位提交的專項、行業、專題評估報告的基礎上,匯總形成《連云港市“十五”計劃中期評估報告》。
請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于5月底前完成“十五”計劃中期評估報告或專題報告,并報送市發展計劃委。市發展計劃委會同有關部門在7月底前完成《連云港市“十五”計劃中期評估報告》,并報送市政府。
五、“十五”專項規劃中期評估的重點部門和單位
市委農工辦,市發展計劃委、經貿委、教育局、科技局、財政局、人事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規劃局、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農業局、外經貿局、統計局、海洋與漁業局、農業資源開發局、信息產業局、體改辦、旅游局、招商局、港務局,工商聯。
為加強工作溝通和協調,請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和單位4月30日前將負責此項工作的聯系人報市發展計劃委發展規劃處。
聯系人:南海 聯系電話:5802625
傳真:5802625、5801497
二○○三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