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5-00265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5-06-17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屆江蘇名特優農產品(上海)交易會連云港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5〕7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屆江蘇名特優農產品(上海)交易會連云港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第三屆江蘇名特優農產品(上海)交易會連云港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
《第三屆江蘇名特優農產品(上海)交易會連云港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根據方案要求,認真做好各項籌備工作。
二○○五年六月十七日
第三屆江蘇名特優農產品(上海)
交易會連云港工作方案
第三屆江蘇名特優農產品(上海)交易會將于2005年11月25日-27日在上海市國際農展中心(上海市虹橋路2268號)舉辦。為保證我市參展參會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省組委工作要求,現制定我市參展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屆交易會將圍繞“綠色新江蘇、優質農產品”為主題,以服務“三農”為宗旨,集中展示和推介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提高農產品在上海市場的占有率,促進產銷對接,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優勢產業發展,增強我市農產品市場競爭力。
二、交易會主要活動內容
內容主要有:展示展銷、經貿洽談和項目推介。
1.展示。我市共設4個市級綜合展位,以圖片、文字、實物等形式展示我市的特色農業、主導產業和名特優農產品。
2.展銷。由各縣、區政府負責布展,宣傳本地投資項目和政策環境,銷售名優農產品。共16個展位,每個標準展位規格為3米×3米×2.5米(高),由參展企業在展位上進行產品直銷。東海、贛榆、灌云、灌南各3個,新浦、連云、海州各1個。
3.項目簽約。通過舉辦展位推介、產品推介會等專場活動,密切產銷關系,發展訂單農業。按每縣落實3000萬元,每區落實1000萬元,共落實合同銷售額2.3億元;每縣落實一個300萬元以上的銷售合同,準備參加省集中簽約儀式。
參加交易會的范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已獲認證的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生產企業等。
各縣、區可申報組織專場招商引資洽談或產品推介會。
三、組織領導
為加強組織領導,我市成立江蘇名特優農產品(上海)交易會連云港市組委會,由市政府趙建華副市長任主任,市政府王丙模副秘書長、市農業局周詩泉局長、市糧食局車聯義局長任副主任,市發改委、海洋與漁業局、財政局、農開局、供銷社、農科院負責人及各縣、區分管領導任成員。組委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在市農業局,負責具體交易會的各項籌備工作。辦公室下設綜合展務和產品推介兩個工作組。
綜合展務組:協調交易會的各項工作,落實展位和市綜合展位的布展工作,負責上海食宿聯系與安排,負責與省組委會的聯絡工作。
產品推介組:落實參加省、市專場推介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落實各類宣傳、推介材料和簽約項目。
各縣、區要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精心籌備,充分利用農交會這個平臺,加強農產品和農業招商引資項目的推介,真正利用農交會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
四、參展經費
市級綜合展位布展、市里組織的專項活動費用由市里統一負責;展位費由參展單位負責,每展位收費用800元;各縣、區組織的活動及農產品的運輸、布展、參展人員等費用自理。
五、進程安排
6月20日前,制定參會工作方案,召開工作會議,分解各項參展任務。
6月30日前,落實參展企業、完成省畫冊企業推薦。
7月30日前,完成我市展區設計,交納展位費用。
8月30日前,上報所有參展企業名稱和簡介,推薦市中心展臺展品。
10月30日,開始布展制作,準備市中心展位展品。
11月上旬,召開第二次籌備工作會議。
11月22日,赴上海準備進館布展。
11月24日下午4時前完成布展工作。
11月25日上午9時開幕式。
11月27日下午3時撤館。
市組委會辦公室設在市農業局(新浦區海昌北路47號)
聯系人:項 為、黃國兵
聯系電話:5402222(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