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1-00037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1-09-29 |
標 題 | 關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 | ||
文 號 | 連政發〔2011〕12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一、進一步明確建設法治政府的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水平;三、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實行依法科學民主決策;四、強化規范性文件管理,不斷提高制度建設質量;五、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六、完善監督協調機制,加大行政監督和問責力度;七、增強解決爭議能力,依法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八、加大推進力度,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保障措施。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
市政府關于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國發〔2010〕33號)和《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意見》(蘇政發〔2011〕31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加快建設法治政府提出如下意見:
一、進一步明確建設法治政府的總體要求和工作目標
(一)總體要求。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要以率先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以事關依法行政全局的體制機制創新為突破口,以增強領導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制度建設質量、規范行政權力運行、保證法律法規嚴格執行為著力點,不斷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為推動科學發展、建設幸福港城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工作目標。再經過3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實現法治政府建設階段性工作目標。主要包括:政府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基本到位;行政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規范化基本實現;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基本形成;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機制基本完善并規范運行;行政監督機制比較健全、資源有效整合、效能明顯提高;行政機關及工作人員依法行政觀念、能力和水平被社會基本認可,人民群眾對法治政府建設基本滿意。
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三)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以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方式創新為核心,更加重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工作格局。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解決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積極落實國家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財稅政策,完善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財稅體制。增強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財力保障,改革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實現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健全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預警、應急處置和應急保障能力。(責任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財政局、人社局、教育局、衛生局、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民政局、國稅局、地稅局、交通運輸局等;協助部門: 市政府法制辦。具體任務分解見附件,下同。)
(四)改革行政管理方式。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完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定期清理制度,繼續減少、下放和規范行政審批。提升聯合審批水平,完善行政許可后續監督檢查制度,加強對行政許可審批的事后監管。加強市、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特別是鄉級便民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改善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積極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責任部門: 各縣區政府,市行政審批中心、監察局;協助部門: 市級行政審批部門)
(五)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式,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重點抓好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信息公開,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和答復工作。完善辦事公開制度,所有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部門以及醫院、學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業領域,都要實現辦事項目有關信息充分告知。逐步擴大網上查詢、交費、辦證、年檢、求助等服務項目的范圍,提供快捷、方便、優質的服務。(責任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財政局、國土局、發展改革委、人社局、教育局、衛生局、城鄉建設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等)
(六)規范行政權力陽光運行。認真貫徹執行《連云港市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管理暫行辦法》,健全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機制,規范和完善行政權力庫,加強網上政務大廳、行政權力運行、行政監察和政府法制監督平臺建設、管理及其考核工作。(責任部門: 市監察局、市政府法制辦、信息中心;協助部門: 市各有關部門)
三、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實行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七)規范行政決策程序。嚴格執行《連云港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公示暫行辦法》、《連云港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聽證暫行辦法》,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作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報告制度。(責任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市各有關部門;協助部門: 市政府法制辦)
(八)完善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凡是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項目等決策事項,都要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重點進行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的風險評估。建立完善部門論證、專家咨詢、公眾參與、專業機構測評相結合的風險評估工作機制,通過輿情跟蹤、抽樣調查、重點走訪、會商分析等方式,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并制定相應的化解處置預案。(責任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市各有關部門;協助部門: 市政府法制辦)
(九)嚴格行政決策后評價。對重大行政決策要跟蹤執行情況,通過民意反映、抽樣檢查、跟蹤反饋、評估審查,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問題,必要時作出停止執行的決定。市政府每年選取1-2件直接關系民生、對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影響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進行重點評估。(責任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市各有關部門;協助部門: 市政府法制辦)
四、強化規范性文件管理,不斷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十)健全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認真執行《連云港市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管理辦法》,充分發揮法制機構在規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導與協調作用,科學安排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明確工作重點。推行規范性文件聽證、聽取和采納意見情況的說明制度,完善公眾參與方式,保證人民群眾的意愿得到充分表達,合理訴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體現。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全面提高規范性文件報備率、及時率和規范率。(責任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協助部門: 市各有關部門)
(十一)加強規范性文件后評價和清理工作。認真貫徹實施《連云港市規范性文件實施情況后評價辦法》,對發布滿2年、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根據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規范性文件修改或廢止的重要依據。每2年清理一次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堅持實施規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責任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府法制辦;協助部門: 市各有關部門)
五、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十二)完善行政執法體制。繼續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整合執法資源,加大綜合執法推進力度,逐步實現文化市場、資源環境、城鄉建設、農業、交通運輸管理等領域綜合執法工作新突破。(責任部門: 市文廣新局、國土局、環保局、城鄉建設局、農委、交通運輸局等;協助部門: 市法制辦)
(十三)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嚴厲查處危害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社會治安、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違法案件,維護公共利益和經濟社會秩序。健全行政執法調查規則,規范取證活動。制定行政裁量權具體工作規范,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動態完善和有效應用機制。建立完善行政案件監督審查制度,開展重大行政處罰、重大行政許可備案審查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責任部門: 市各有關部門;協助部門: 市法制辦)
(十四)創新行政執法方式。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執法質量,大力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積極推行移動執法和行政處罰裁量、文書制作電子化。探索實行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執法風險防范機制,有效防范和控制執法風險。全面推行全程說理式執法、行政監管勸勉、執法事項提示、輕微問題告誡、突出問題約談、重大案件回訪等柔性執法方式,努力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責任部門: 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協助部門: 市法制辦)
六、完善監督協調機制,加大行政監督和問責力度
(十五)加強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構建科學合理的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機制,建立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檔案,增強行政機關層級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審計、監察部門要根據不同地區和時期市場經濟運行、行政權力運行情況和突出問題,確定審計和監察監督的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開展專項審計和執法監察。(責任部門: 市發展改革委、審計局、監察局、市各有關部門;協助部門: 市法制辦)
(十六)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在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實施監督的同時,更加重視人民群眾的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建立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和保障新聞輿論監督制度,構建言路暢通、辦理快捷、反饋及時的社會監督運轉機制。高度重視網絡監督,積極回應民意訴求,全面提升應對網絡輿情的能力。(責任部門: 市各有關部門)
(十七)嚴格實施行政問責。健全行政問責配套制度體系,堅持把超越法定權限和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行政決策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濫用職權和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作為問責重點,嚴肅查處問責案件。對因違法行政導致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件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直至行政首長的責任。(責任部門: 市監察局;協助部門: 市各有關部門)
七、增強解決爭議能力,依法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
(十八)建立健全行政調解機制。建立政府負總責、政府法制機構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充分發揮行政機關在化解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完善行政調解制度,科學界定調解范圍,規范調解程序,加強行政調解機構和調解員隊伍建設,推動行政調解工作創新發展。健全行政爭議化解互動聯動機制,實現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聯動互動機制,形成調解工作合力。(責任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信訪局、法制辦、司法局;協助部門: 市各有關部門)
(十九)加強行政復議工作。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辦案,建立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行政復議工作制度,努力實現定紛止爭,案結事了。加強行政復議制度、機構、隊伍和業務工作規范化建設,健全適應復議工作特點的激勵機制和經費裝備保障機制。扎實推進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責任部門: 市政府法制辦、財政局;協助部門: 市各有關部門)
(二十)推進信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法治化。堅持用群眾工作通攬信訪工作,健全信訪聯席會議制度、聯合接訪機制和有效解決信訪問題的保障機制,加快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信訪主管部門統一管理、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紀檢監察機關督促檢查、全社會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大格局。對可以通過復議、訴訟等法律程序解決的信訪事項,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責任部門: 市信訪局、監察局;協助部門: 市各有關部門)
八、加大推進力度,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保障措施
(二十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區、各部門建立完善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依法行政領導協調機制,統一領導本地區、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政府常務會議、政府工作部門辦公會議每半年要聽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匯報,研究決定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項。各責任部門和協助部門要根據任務分工,制訂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具體措施、完成時限和考核獎懲措施,全面落實3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要求。(責任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法制辦;協助部門: 市各有關部門)
(二十二)完善工作機制。建立符合國務院《綱要》精神和政府、部門實際的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科學評價建設情況和水平。加強和改進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增加考核分值,考核指標納入政府目標考核、績效考核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縣區政府及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建立干部德、能、勤、績、廉、法六位一體的述職述廉述法考評機制和依法行政工作激勵機制。加強依法行政示范點培育和管理。(責任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法制辦、市發改委(目標辦)、人社局;協助部門: 市各有關部門)
(二十三)落實學法制度。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推行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和法律知識測試制度,擬任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干部,任職前要進行法律知識測試和依法行政情況考察,測試考察結果作為任職的依據。落實行政執法人員上崗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和日常培訓、輪訓常態化工作機制,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15天,培訓情況和學習成績作為行政執法人員任職晉職的依據之一。(責任部門: 市政府法制辦;協助部門: 市各有關部門)
(二十四)開展依法行政鄉鎮行活動。全面落實基層政府行政執法責任制,開展鄉鎮政府依法行政六個規范化建設活動和依法行政達標鄉鎮(街道辦事處)創建活動。加快創建進度,提升創建質量,力爭再經過2年的努力,全市50%以上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通過依法行政達標鄉鎮(街道辦事處)考核驗收。(責任部門: 市政府法制辦;協助部門: 各縣區政府)
(二十五)加強機構建設。高度重視法制機構建設,推行縣區政府法制工作和機構規范化建設,保證法制機構規格、設置、編制、經費與其承擔的職責任務相適應。加大對法制干部的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視提拔使用政治素質高、法律素養好、工作能力強的法制干部。政府法制機構要充分發揮推進依法行政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等作用,努力當好政府及其部門領導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責任部門: 各縣區政府,市編辦、法制辦、財政局)
(二十六)營造法治環境。完善依法行政新聞發布會制度,抓好政府及其部門網站、刊物的依法行政宣傳,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宣傳質量和效果。建立信息工作責任制及信息工作例會、信息員培訓等制度,提高信息工作水平。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創新普法宣傳形式,扎實推進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為法治政府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責任部門: 市政府辦公室、市司法局、法制辦;協助部門:市各有關部門)
附件: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任務分解表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附件
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任務分解表
項目 |
工作事項 |
主 要 內 容 |
責 任 部 門 |
協助部門 |
一、推進政府職能轉變,全面提升行政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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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
(1)以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方式創新為核心,更加重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創新社會管理體制,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實解決就業、教育、醫療、社會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人民群眾最關心的問題。 |
市政府辦公室、財政局、人社局、教育局、衛生局、城建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民政局等 |
市法制辦 |
(2)積極落實國家有關有利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財稅政策,完善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的財稅體制。 |
市財政局、國稅局、地稅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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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增強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的財力保障,改革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方式,實現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 |
市政府辦公室、人社局、教育局、衛生局、城建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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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健全公共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提高突發事件預防、預警、應急處置和應急保障能力。 |
市政府辦公室、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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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改革行政管理方式 |
(1)鞏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成果,完善行政許可審批事項定期清理制度,繼續減少、下放和規范行政審批。 |
市行政審批中心 |
市級行政審批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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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升聯合審批水平,完善行政許可后續監督檢查制度,重視和加強對行政許可審批的事后監管。 |
市監察局 |
市級行政審批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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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強市、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特別是鄉級便民服務中心規范化建設,改善服務質量,提高服務效率,降低行政成本。 |
各縣區政府,市行政審批中心、市監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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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積極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試點。 |
市行政審批中心 |
市法制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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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全面推進政務公開 |
(1)嚴格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的內容、程序和方式,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開政府信息,重點抓好財政預算、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建設等領域的信息公開,進一步規范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的受理和答復工作。 |
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財政局、國土局、發改委、城建局、教育局、衛生局等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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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辦事公開制度,所有面向社會服務的政府部門以及醫院、學校、公交、公用等公共事業領域,都要實現辦事項目有關信息充分告知。逐步擴大網上查詢、交費、辦證、年檢、求助等服務項目的范圍,提供快捷、方便的優質服務。 |
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人社局、教育局、衛生局、城建局、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民政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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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規范行政權力陽光運行 |
認真貫徹執行《連云港市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管理暫行辦法》,健全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領導和工作機制,規范和完善行政權力庫,加強網上政務大廳、行政權力運行平臺、行政監察平臺和政府法制監督平臺建設、管理及其考核工作。 |
市監察局、法制辦、信息中心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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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健全行政決策機制,實行依法科學民主決策 |
1.規范行政決策程序 |
(1)嚴格執行《連云港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公示暫行辦法》、《連云港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聽證暫行辦法》,按照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程序,作出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 |
市政府辦公室、市法制辦、政府各部門 |
市法制辦 |
(2)落實重大行政決策報告制度。 |
市政府辦公室、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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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行政決策風險評估機制 |
(1)凡是有關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項目等決策事項,都要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重點進行社會穩定、環境、經濟等方面的風險評估。 |
市政府辦公室、市各有關部門 |
市法制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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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完善部門論證、專家咨詢、公眾參與、專業機構測評相結合的風險評估工作機制,通過輿情跟蹤、抽樣調查、重點走訪、會商分析等方式,對決策可能引發的各種風險進行科學預測、綜合研判,確定風險等級并制定相應的化解處置預案。 |
市政府辦公室、市各有關部門 |
市法制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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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嚴格行政決策后評價 |
對重大行政決策要跟蹤執行情況,通過民意反映、抽樣檢查、跟蹤反饋、評估審查,及時發現問題,糾正偏差,必要時作出停止執行的決定。政府每年選取1-2件直接關系民生、對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影響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進行重點評估。 |
市政府辦公室、市各有關部門 |
市法制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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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強化規范性文件管理,不斷提高制度建設質量 |
1.健全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
(1)認真執行《連云港市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管理辦法》,加強法制機構在規范性文件制定中的主導與協調作用,科學安排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突出規范性文件制定重點。 |
市政府辦公室、法制辦 |
市各有關部門 |
(2)推行規范性文件聽證、聽取和采納意見情況的說明制度,完善公眾參與方式,保證人民群眾的意愿得到充分表達,合理訴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體現。 |
市法制辦、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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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強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全面提高規范性文件報備率、及時率和規范率 |
市法制辦 |
市各有關部門、各縣區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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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強規范性文件后評價和清理工作 |
(1)認真貫徹實施《連云港市規范性文件實施情況后評價辦法》,對發布滿2年、事關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和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規范性文件,根據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估,評估結果作為規范性文件修改或廢止的重要依據。 |
市法制辦、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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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2年清理一次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堅持實施規范性文件5年有效期制度。 |
市法制辦、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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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強和改進行政執法工作,嚴格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
1.完善行政執法體制 |
繼續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整合執法資源,加大綜合執法推進力度,逐步實現文化市場、資源環境、城鄉建設、農業、交通運輸管理等領域綜合執法工作新突破。 |
市文廣新局、國土局、環保局、城建局、農委、交通運輸局等部門 |
市法制辦 |
2.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 |
(1)深入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嚴厲查處危害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自然資源和環境保護、社會治安、城市管理等方面的違法案件,維護公共利益和經濟社會秩序。 |
市各有關部門 |
市法制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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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健全行政執法調查規則,規范取證活動。制定行政裁量權具體工作規范,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動態完善和有效應用機制。建立完善行政案件監督審查制度,開展重大行政處罰、重大行政許可備案審查和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工作。 |
市級行政執法部門 |
市法制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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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創新行政執法方式 |
利用科技手段提升執法質量,大力推進行政執法信息化,積極推行移動執法和行政處罰裁量、文書制作電子化。探索實行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建立完善行政執法風險防范機制,有效防范和控制執法風險。全面推行全程說理式執法、行政監管勸勉、執法事項提示、輕微問題告誡、突出問題約談、重大案件回訪等柔性執法方式,努力做到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
市級行政執法部門 |
市法制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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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完善監督協調機制,切實加大行政監督和問責力度 |
1.加強內部層級監督和專門監督 |
(1)構建科學合理的政府績效評估指標體系和評估機制,建立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檔案,增強行政機關層級監督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
市發改委、市各有關部門 |
市法制辦 |
(2)審計、監察部門要根據不同地區和時期市場經濟運行、行政權力運行情況和突出問題,確定審計和監察監督的重點領域、重點環節、重點崗位,開展專項審計和執法監察。 |
市審計局、監察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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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自覺接受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 |
在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和人民法院依法實施監督的同時,更加重視人民群眾的監督和社會輿論監督,建立完善群眾舉報投訴制度和保障新聞輿論監督制度,構建言路暢通、辦理快捷、反饋及時的社會監督運轉機制。高度重視網絡監督,積極回應民意訴求,全面提升應對網絡輿情的能力。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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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嚴格實施行政問責 |
健全行政問責配套制度體系,堅持把超越法定權限違反法定程序的決策行為、行政決策失誤造成嚴重后果的行為、行政不作為、失職瀆職、濫用職權和嚴重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作為問責重點,嚴肅查處問責案件。對因違法行政導致一個地區、一個部門發生重大責任事故、事件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追究有關領導直至行政首長的責任。 |
市監察局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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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強解決爭議能力,依法防范和化解社會矛盾 |
1.建立健全行政調解機制 |
(1)建立政府負總責、政府法制機構牽頭、各職能部門為主體的行政調解工作體制,充分發揮行政機關在化解行政爭議和民事糾紛中的作用。 |
市政府辦公室、法制辦、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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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行政調解制度,科學界定調解范圍,規范調解程序,加強行政調解機構和調解員隊伍建設,推動行政調解工作創新發展。 |
市政府辦公室、法制辦、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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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健全行政爭議化解互動聯動機制,實現行政調解與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相銜接的大調解聯動互動機制,形成調解工作合力。 |
市信訪局、法制辦、司法局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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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強行政復議工作 |
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改進行政復議審理方式,綜合運用書面審查、實地調查、聽證、和解、調解等手段辦案,建立作為被申請人的行政機關負責人參加行政復議工作制度,努力實現定紛止爭,案結事了。加強行政復議制度、機構、隊伍和業務工作規范化建設,健全適應復議工作特點的激勵機制和經費裝備保障機制。扎實推進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認真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 |
市法制辦、財政局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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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進信訪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和法治化 |
堅持用群眾工作通攬信訪工作,健全信訪聯席會議制度、聯合接訪機制和有效解決信訪問題的保障機制,加快信訪信息系統建設,形成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信訪主管部門統一管理、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紀檢監察機關督促檢查、全社會齊抓共管的信訪工作大格局。對可以通過復議、訴訟等法律程序解決的信訪事項,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
市信訪局、監察局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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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加大推進力度,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保障措施 |
1.強化組織領導 |
(1)調整依法行政領導小組,建立完善由主要負責人牽頭的依法行政領導協調機制,統一領導本地區、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 |
市法制辦 |
市各有關部門 |
(2)政府常務會議、政府工作部門辦公會議每半年要聽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匯報,研究決定依法行政工作重要事項。 |
市政府辦公室、法制辦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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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責任部門和協助部門要根據任務分解表(見附件)的職責分工,制訂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規劃,明確目標任務、具體措施、完成時限和考核獎懲措施,全面落實3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的要求。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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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工作機制 |
(1)建立符合國務院《綱要》精神和政府、部門實際的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科學評價建設情況和水平。加強依法行政示范點培育管理。 |
市法制辦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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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強和改進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增加考核分值,考核指標納入政府目標考核、績效考核評價體系,考核結果作為對政府及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 |
市法制辦、發改委(目標辦)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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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干部德、能、勤、績、廉、法六位一體的述職述廉述法考評機制和依法行政工作激勵機制。加強依法行政示范點培育和管理。 |
市政府辦公室、法制辦、發改委(目標辦)、人社局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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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實學法制度 |
(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帶頭學法、尊法、守法、用法。 |
市法制辦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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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推行依法行政情況考察和法律知識測試制度,擬任政府及其部門領導職務的干部,任職前要進行法律知識測試和依法行政情況考察,測試考察結果作為任職的依據。 |
市法制辦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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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落實行政執法人員上崗前法律知識考試制度和日常培訓、輪訓常態化工作機制,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時間每年不少于15天,培訓情況和學習成績作為行政執法人員任職晉職的依據之一。 |
市法制辦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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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開展依法行政鄉鎮行活動 |
全面落實基層政府行政執法責任制,開展鄉鎮政府依法行政六個規范化建設活動和依法行政達標鄉鎮(街道辦事處)創建活動。加快創建進度,提升創建質量,力爭再經過2年的努力,全市50%以上的鄉鎮(街道辦事處)通過依法行政達標鄉鎮(街道辦事處)考核驗收。 |
市法制辦 |
各縣區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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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強機構建設 |
(1)高度重視法制機構建設,推行縣區政府法制工作和機構規范化建設,保證法制機構規格、設置、編制、經費與其承擔的職責任務相適應。 |
各縣區政府,市編辦、法制辦、財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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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大對法制干部的培養、使用和交流力度,重視提拔使用政治素質高、法律素養好、工作能力強的法制干部。 |
市政府各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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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法制機構要充分發揮推進依法行政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督促指導、政策研究和情況交流等作用,努力當好政府及其部門領導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法律顧問。 |
市法制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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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營造法治環境 |
(1)完善依法行政新聞發布會制度,抓好政府及其部門網站、刊物的依法行政宣傳,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宣傳質量和效果。建立信息工作責任制及信息工作例會、信息員培訓等制度,提高信息工作水平。 |
市政府辦公室、法制辦 |
市各有關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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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加強法治文化建設,創新普法宣傳形式,扎實推進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為法治政府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
市司法局、法制辦 |
市各有關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