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6-00628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6-08-17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民營經濟發展局關于推進微小企業成長計劃實施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6〕12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民營經濟發展局《關于推進微小企業成長計劃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民營經濟發展局關于推進微小企業成長計劃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民營經濟發展局《關于推進微小企業成長計劃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關于推進微小企業成長計劃的實施意見
(市民營經濟發展局 2006年8月)
為引導成長型微小企業快速健康發展,推動更多的微小企業發展成為規模型企業,培植我市經濟發展的新亮點和新增長源,根據《江蘇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十一五”期間推進微小企業成長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培育對象和基本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精神,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建設國際化臨港工業城市,選擇一批最具成長型的微小企業,集中扶持,優先服務,促進成長,引導和帶動全市中小企業向專、精、特、新方向發展,提高民營企業的整體素質和競爭能力,為全面奔小康重振連云港做出貢獻。
(二)培育對象。本意見所稱“微小企業”,是指年度產品銷售收入沒有達到500萬元的企業。凡上一年度產品銷售收入沒有達到500萬元,但預計下一年度產品銷售收入能達到或超過500萬元的企業,都可作為跟蹤培育對象。
(三)基本目標。從全市優勢行業和具有良好成長型的制造業微小企業中,選擇一批最具成長型的企業作為金融、財政、中介服務機構重點扶持服務的對象,通過整合利用財政、金融、擔保、培訓、人才、政策等優勢資源,用5年時間,促使 500家成長型微小企業做精、做專、做大,進入規模企業行列,從而帶動全市民營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二、工作內容
(一)融資助推工程
1.加強銀政合作。選定一批最佳成長型微小企業由政府和銀行聯手為其優先提供融資支持。鼓勵各類金融機構與微小企業開展各種形式的融資合作,加大對微小企業的信貸支持。如為企業優先提供新的金融產品、融資服務等。增加市扶持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對成長型微小企業有重點地給予支持。
2.建立融資項目申報系統。依托“連云港市民營經濟服務網”的信息技術支持,搭建起微小企業融資需求與銀行放貸需求對接平臺,面向社會公開征集微小企業融資項目,建立健全公開的網上、網下微小企業融資需求的申報通道。
3.推進信用擔保體系建設。組織專業信用評級機構開展對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利用五年左右的時間完成對全市500戶企業的信用評級,以此推動全市企業信用體系建設。獲A級以上的參評企業提出貸款申請,金融機構將在授信額度、貸款利率、結算業務、票據業務、流動資產貸款申請、信貸新產品使用方面給予優惠和優先。對參加實施促進微小企業成長計劃的擔保機構,優先給予政策性貸款支持,優先落實有關支持政策。
(二)創新引導工程
1.加強政策引導。抓緊出臺鼓勵微小型企業自主創新的指導性文件,加大對自主創新的支持力度,重點推動聯合創新和小企業公共技術平臺建設,在有條件的產業集群和中小企業相對集中的區域,支持建立示范平臺。
2.積極促成合作。積極組織和推動產學研聯合,引導和支持微小企業與大學、科研機構、技術支持和服務機構建立合作聯盟,解決行業中共性技術、關鍵技術難題,培訓專業人才。鼓勵企業推進信息化,運用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不斷開發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和新產品,提高產品的技術含量和附加值。
3.實施品牌戰略。重點培育壯大一批名牌產品、商標,擴大輻射范圍,增強市場競爭能力,并利用品牌效應提高資本運營能力。對現有優勢產品,通過技術改造和產業重組,提高規模效益。同時,選擇一批潛在優勢產品,引導上規模、占市場,促其迅速成長為名牌優勢產品。
(三)素質培訓工程
1.整合社會資源。以專項發展資金資助的形式,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開展面向微小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的各類培訓,幫助微小企業培養高素質的經營者隊伍、科技人才隊伍和職工隊伍。各縣區相應制訂資助培訓計劃,加強以提高綜合素質為目標的微小企業經營者隊伍建設,以發展業績和提高個人素質。在全市范圍內認定一批培訓示范機構,并給予相應的政策扶持。
2.實施分類培訓。推行定單式培訓,突出培訓工作的時效性和實用性。充分利用國家、省的有關培訓扶持政策,有計劃地為成長型微小企業提供專業培訓。協同有關部門加強對入選企業會計、財務工作的指導和管理,促進有關財稅扶持政策的落實。組織專家為入選企業提供財務管理、國際業務等方面的培訓,以提高企業經營管理、理財水平和國際市場拓展能力。
3.開展“微小企業成長大講堂”系列活動。舉辦“微小企業成長大講堂”,進一步弘揚創業、創新、創優精神,提升微小企業的競爭力,促進全市民營經濟的發展。安排專項培訓經費,采取政府資助與企業自費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部分企業的主要負責人參加培訓。
(四)創業輔導工程
1.建設創業基地。創辦微小企業創業基地,旨在為小企業和初創業者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拓展就業空間和提供創業平臺,降低初創業者的風險和成本,幫助一批新興的企業迅速成長形成規模。力爭到2010年,全市建成10個以上的創業基地。
2.開展創業輔導活動。按照《江蘇省中小企業促進條例》的要求,抓緊搭建創業輔導平臺,籌劃創業輔導服務體系建設。開展“創業輔導大篷車”活動,組織創業輔導專家為企業提供土地、資金、財務、管理等各個方面的免費診斷和答疑服務。根據創業輔導的實際需求,開辟“創業輔導在線咨詢”欄目,讓更多的微小企業參與到創業輔導中來。
3.形成工作合力。充分利用社會優勢資源,為成長型微小企業提供信用評價、信息化建設等多方面的政策咨詢和信息服務。充分發揮律師、審計、評估等社會中介服務組織的作用,為成長型微小企業提供法律、財務和投融資咨詢服務,鼓勵和支持微小企業快速成長。
(五)信息化推進工程
1.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各級民營經濟主管部門要深入研究推進措施和相關政策,指導企業提高認識,及早行動,幫助企業協調矛盾、解決問題。電信等信息化服務提供商,要深入研究信息化的新特點,不斷提升服務支撐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能力,增強企業業務創新和市場拓展能力,在推進信息化的進程中提高對信息化建設的支撐服務水平。
2.發揮典型示范作用。組織微小企業開展學習、參觀和相互交流活動,加強企業信息化知識的普及。充分利用各種形式和各種媒體,加大企業信息化輿論宣傳力度,形成全社會關心支持信息技術推廣應用工作的良好氛圍。選擇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開展信息技術應用的示范、試點,總結推廣傳統產業改造和企業信息化的成功經驗,推動全市企業信息化工作的有序開展。
3.建立“連云港民營經濟服務網”。年內建成“連云港民營經濟服務網”,經過不斷努力,網絡逐步延伸到縣(區)和中心鎮,形成覆蓋市、縣(區)和主要鄉(鎮)的面向小企業服務的電子商務平臺。開展中小企業網上博覽,免費為入選的微小企業進行網上宣傳。同時,為成長型企業信息化建設提供技術支持和管理服務。
(六)市場開拓工程
支持企業拓展市場,有計劃地組織入選的成長型企業參加國內外展覽展銷活動,并對參展企業給予適當補貼。組織國際貿易方面的專家,對企業開展進出口業務和國際貿易實務的專業知識培訓,提高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能力。支持和幫助成長型微小企業向上爭取各級中小企業(民營經濟)專項資金、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等項目,增強開拓國內外市場的能力。繼續鼓勵和支持微小企業參加國內外經貿交流活動,積極進行市場開拓。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做好推進微小企業成長計劃實施工作,是各級政府的重要職責。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是推進微小企業成長計劃實施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各縣區應根據自身情況,抓好本地區成長型微小企業工作,結合實際提出落實措施和具體計劃。
(二)明確工作職責。全市微小企業成長計劃由市民營經濟發展局會同市財政局、工商局、人民銀行和工商聯等部門具體實施,有關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優勢,積極推進微小企業成長計劃的實施。市民營經濟發展局要加強對縣區微小企業成長計劃實施工作的指導和督查。
(三)注重協調配合。有關職能部門要密切合作,通力配合,當前要建立部門合作機制,每年召開1-2次協調會議,通報交流工作進展情況,研究工作安排,改進工作措施,指導企業克服成長中的瓶頸問題,確保“微小企業成長計劃”取得扎實成效。要建立領導干部和責任單位聯系微小企業的制度,及時掌握和分析企業生產經營動態,按要求上報工作進展情況,定期組織相關部門集中研究解決反映的重點問題。
(四)加大獎懲力度。自2006年起,市政府從市民營經濟發展專項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對成長迅速、進入規模行列的一批典型企業給予一定的資金獎勵,以帶動更多的微小企業進入規模企業行列。同時對實施微小企業成長計劃年度成效顯著的縣區、部門也給予表彰獎勵。對沒有完成任務的縣區和部門將進行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