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8-00196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8-06-03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水利局連云港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8〕6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水利局《連云港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水利局連云港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市水利局《連云港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二○○八年六月三日
連云港市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意見
(市水利局 2008年6月)
近年來,我省不斷加大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投入,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作為為民辦實事工程,全力予以推進,取得明顯成效。但是,由于受多種因素影響,我市部分農村地區飲用水安全問題仍沒有得到根本解決。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農村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全面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統一思想認識,切實增強實施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農村飲用水安全,直接關系到農民群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實施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切實解決農村飲水安全問題,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工作。各縣、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加強組織領導,加大工作力度,把保障農村飲用水安全作為關系民生的一項重要任務放在突出位置,切實抓緊抓好,確保廣大農村居民喝上干凈的水,喝上安全的水。
二、明確目標任務,加快解決農村飲水不安全問題
實施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是國家確定的改善民生、為民辦實事的一項重要任務。省政府確定,“十一五”期間基本解決農村飲水不安全問題。各縣、各有關部門要抓住這個難得的機遇,加快解決我市農村飲水不安全問題。根據省核定,全市農村飲水不安全人口為135.95萬人,省政府要求三年基本完成任務目標。各地要根據省政府對農村飲用水安全工作的總體要求,認真研究分析本地區農村飲水現狀,細化工作目標,層層落實任務,按照“科學規劃、統籌安排、分類指導、積極推進、創新機制、加強監管”的原則,加快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步伐,提高農村生活用水質量和供水保證率,保證廣大農村居民飲水安全。
三、科學編制規劃,因地制宜開展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以縣為單位組織開展。各地要按照市里核定的目標任務,認真組織編制農村飲水安全實施規劃。在規劃編制中,要綜合考慮水源、水量、水質和周圍環境等因素,加強對水源的可靠性論證,確保水源布局科學合理,水質符合飲用水標準;堅持與區域供水、水源保護、鎮村布局規劃、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專業規劃相銜接;將解決飲水不安全問題與整體改善農村飲水條件統籌安排;按照城鄉一體化的要求,優先安排水質問題嚴重地區實施工程建設,優先在區域供水延伸地區安排工程建設任務。農村飲水安全實施規劃由縣水利(水務)部門會同規劃、建設等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經省、市水利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后,由縣人民政府批準,并報省發改委和省水利廳備案。
四、嚴格規范程序,切實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
實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要嚴格遵照水利工程基本建設程序。工程立項以縣為單位,由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編制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方案,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履行立項審批手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方案一經審批,不得擅自調整,不得隨意變更。在工程建設中,要全面推行規劃建卡制、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工程監理制、合同管理制和管理責任制;推行用水戶全程參與的工作機制,讓農民群眾真正享有知情權、參與權、管理權和監督權。新建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要根據不同的投資結構和管理主體,積極探索有效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工程長期發揮效益。
五、創新投入機制,多渠道籌集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資金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是農村重要的公益性基礎設施,所需投資主要由各級財政投入。“十一五” 期間,按照國家確定的人均投資390元的標準,中央和省將安排專項資金用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補助。其中東海縣、贛榆縣、灌南縣三個縣省以上補助70%,灌云縣省以上補助80%。各縣、各鄉鎮要根據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需要,安排專項建設資金。各地要制定優惠政策,創新工程運行管理機制,廣泛吸納社會資金投入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在充分尊重民意、嚴格執行“一事一議”政策的基礎上,組織和動員受益群眾投資、投勞,積極參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
農村飲水安全工程投資,實行縣級報賬制度。各地要嚴格按照專賬核算、專款專用的要求,加強管理,嚴格監督,規范使用。
六、明確工作責任,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順利實施
縣人民政府是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實施的責任主體。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列入年度考核重要內容。要建立和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層層落實工作責任。有關部門要在本級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水利部門要商相關部門編制工程項目規劃、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方案,組織和指導項目實施。發展改革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落實工程建設規劃的編制、報批、項目審批、計劃下達及建設與管理的監管工作。財政部門要按照相關規定,及時落實、籌集和撥付建設資金,并加強對項目資金的管理。衛生部門負責項目建成后的水質檢測、監測,參與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的預防性衛生學評價和竣工驗收。規劃、建設部門要積極推進區域供水規劃的實施,統籌安排小城鎮建設、新農村建設和農村飲水安全建設的規劃銜接。國土資源部門要積極為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用地提供保障,優先安排工程用地年度計劃。環保部門要加強對飲用水水源地的環境監管及水質監測。交通部門要積極協調解決公路管理范圍內的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相關事項。宣傳部門要正確把握宣傳導向,組織、協調新聞媒體做好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的新聞報道工作。其他各有關部門也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確保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任務順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