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3-00230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3-04-28 |
標 題 | 關于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3〕4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2〕60號)、《省政府關于我省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蘇政發〔2012〕161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2〕60號)、《省政府關于我省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蘇政發〔2012〕161號)精神,切實做好我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普查時間、對象、主要內容和范圍
(一)此次普查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3年年度資料。
(二)普查對象是在我市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三)普查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基本屬性、從業人員、財務狀況、生產經營情況、生產能力、原材料和能源及主要資源消耗、科技活動情況等。
(四)普查主要范圍包括采礦業,制造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以及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等。
二、認真做好普查的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經濟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市情市力全面調查,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技術要求高、工作難度大。各縣區、各部門要按照全市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突出重點,優化方式,統一組織,采取有效措施,切實做好普查各項工作。
(二)明確部門分工。涉及普查宣傳動員方面的事項,請市委宣傳部負責和協調;涉及普查經費和物資保障方面的事項,由市財政局和市發改委負責和協調;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名錄方面的事項,由連云港工商局、市國稅局和地稅局負責和協調;涉及機關和事業單位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編辦負責和協調;涉及社團、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基層自治組織名錄方面的事項,由市民政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組織機構代碼方面的事項,由連云港質監局負責和協調:涉及金融、證券、保險、通信等方面的事項,分別由人民銀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市金融辦、保險行業協會、市經信委等部門負責和協調;涉及房地產企業和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等級方面的事宜,由市住房局、城建局負責和協調;涉及租借部隊和武警營區的社會單位,由連云港警備區后勤部、連云港武警支隊后勤處負責和協調。各級政府及其普查工作人員如在普查工作中發生違法違紀行為,由市監察局負責和協調處理。市統計局、市經濟普查辦公室要研究制定普查工作方案,盡快印發實施。各縣區、市各有關部門按照全市統一部署,明確責任,加強協作,密切配合,扎實推進普查工作開展。
(三)把握重點環節。各級普查機構要結合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普查方案,有計劃、有步驟地抓好宣傳動員、普查登記、質量管理、資料開發等工作。一要加強宣傳動員。各級普查機構要會同宣傳部門認真做好普查宣傳的策劃和組織工作,主動向新聞單位提供情況。各主要媒體要廣泛深入宣傳經濟普查的重要意義與要求,宣傳普查工作中涌現出的典型事跡,報道違法違紀案件查處情況,引導廣大普查對象依法配合普查,教育廣大普查人員依法開展普查,為普查工作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環境。二要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各級普查機構在普查登記中要充分運用信息技術,全面建立普查區電子地圖和統計電子地理信息系統,鞏固和拓展統計聯網直報系統成果,積極推廣使用手持電子數據采集設備,努力提高普查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和效率,切實減輕基層普查人員的工作負擔。三要嚴格質量管理。各級普查機構要層層建立數據質量控制責任制,研究制定行之有效的數據質量控制辦法,對普查培訓、摸底、登記、基層表審核、數據處理、抽查驗收等各個環節實行嚴格的質量管理,確保數據質量。四要注重分析研究。各級普查機構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普查結果,并積極利用普查資料進行分析研究,為提高宏觀管理水平提供可靠依據。
(四)堅持依法普查。我市境內的所有普查對象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全國經濟普查條例》的規定,按時、如實填報普查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普查數據。各級統計執法機構和監察機關要加大對普查工作中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堅決杜絕人為干擾普查工作的行為,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進行和普查數據質量。經濟普查取得的單位和個人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為任何部門和單位對普查對象實施處罰的依據。各級普查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和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應履行保密義務。
三、積極落實普查機構、人員和經費
為加強對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附后),負責普查工作的組織實施,研究協調相關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統計局,具體負責領導小組日常工作。各縣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切實加強此次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對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要及時研究解決。要充分發揮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的作用,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配合做好普查工作。各級普查機構應根據工作需要,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抽調符合條件的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員,及時支付聘用人員的勞動報酬,保證抽調人員在原單位的工資、福利及其他待遇不變,確保普查工作順利開展。各縣區要根據普查工作需要,及時將普查經費列入相應年度財政預算,按時足額撥付到位。
附件:連云港市第三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4月28日
附件:
連云港市第三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曹永林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董桂軍 市政府副秘書長
孫 明 市統計局局長、國家統計局連云港調查隊黨組書記
李鋒古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劉炳慧 市發改委副主任
成 員:董入海 市編委辦副主任
陸體洋 市經信委副主任
韓 旭 市財政局副局長
顧愛軍 市教育局副局長
劉海峰 市科技局副局長
蔣彩霞 市紀委常委,市監察局副局長
李應啟 市民政局副局長
孟昭靜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黨組副書記
黃忠良 市城鄉建設局副局長
宋和景 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副局長
王孟年 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楊世威 市交通運輸局總工程師
孟凡恕 市農委副主任
孫 瑾 市商務局副局長
胡向魯 市文廣新局紀檢組長
陳 方 市衛生局副局長
晏 輝 市旅游局副局長
袁桂陽 市體育局副局長
陸其俊 市政府金融辦副主任
許重伍 市國稅局副局長
周良芹 市地稅局副局長
蔣東利 人民銀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副行長
李春翔 連云港工商局副局長
宋志飚 連云港質監局副局長
萬自力 市廣播電視臺副臺長
朱紹兵 國家統計局連云港調查隊副隊長
劉 軍 市統計局副局長
胡曉斌 連云港警備區保障部副部長
張 華 武警連云港支隊副支隊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辦公地點設在市統計局,孫明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