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3-00017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3-01-22 |
標 題 | 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市區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3〕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市區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市區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連云港市市區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1月22日
連云港市市區廢棄礦山
地質環境治理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江蘇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和《連云港云臺山風景名勝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規劃》,全面推進市區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工作,確保順利完成省、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中提出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目標,促進我市礦山地質環境全面好轉。根據《連云港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2008-2015)》和《連云港云臺山風景名勝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規劃》,結合我市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本期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以消除地質災害、改善地質環境和恢復植被生態、提升城市景觀為目標,結合城市規劃建設、土地復墾整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對市區礦山開采廢棄塘口進行綜合整治。通過一段時間努力,使礦山資源保護和環境治理得到加強,礦山地質災害隱患得到有效消除,礦山廢棄地基本得到復綠或有效利用,因開山采石破壞的景觀和環境明顯改善,逐步恢復云臺山風景名勝區青山綠水的優良景觀資源和優質生態環境,建立健全礦山環境治理保護的政策體系和規范有序的長效管理機制。
二、治理原則
(一)統一規劃、因地制宜的原則。堅持有利于改善民生、有利于提高土地利用率,統一規劃,宜林則林,宜水則水,先易后難,分類分區分期實施。
(二)合理分工、職責明確的原則。堅持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恢復,建立分級負責和分工負責的責任體系。
(三)全面推進、突出重點的原則。堅持優先安排重點礦區和涉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點面結合,限期落實。
(四)監督約束、激勵保障相結合的原則。堅持獎懲并重,建立健全考核獎懲措施,嚴格督查考核。
三、工作任務
(一)總體目標。目前,市區共有需進行人工整治的廢棄(關閉)塘口27個,總面積約466萬平方米,其中露采邊坡面積約222萬平方米,采礦廢棄地面積約244萬平方米。其中,新浦區3處,治理總面積約32萬平方米;海州區8處,治理總面積約115萬平方米;市開發區3處,治理總面積約100萬平方米;連云區6處,治理總面積約77萬平方米;云臺山景區7處,治理總面積約147萬平方米。以上整治任務三年內完成。
(二)實施計劃。2013年1月下旬,印發市區廢棄(關閉)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實施方案,建立市區礦山地質環境治理項目庫,相關責任主體抽調專人編制項目實施計劃。2013年1月底前,項目實施單位根據治理計劃編制項目治理設計方案。2013年2月底前,完成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組織施工隊伍進場施工。2013年底前完成首批6個關閉塘口治理示范工程項目; 2016年底前完成所有關閉塘口治理任務。
(三)責任分工。各區政府(管委會)為轄區廢棄(關閉)塘口地質環境治理責任主體,連云港港口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港口集團)和區級國有投融資公司為廢棄塘口地質環境治理實施主體,按照分期分區治理,資金封閉運行,項目滾動實施思路,由各區政府(管委會)及港口集團分期分批組織開展治理工作。其中,新浦區政府負責3個項目,海州區政府負責8個項目,連云區政府負責5個項目,市開發區負責2個項目,云臺山景區負責7個項目,港口集團負責2個項目,市國土儲備中心負責1個項目(為續建項目,2010年開工、國家投資的新灘關閉塘口整治項目)。
1.2013年開工建設治理項目12個。
其中,2013年底前完成6個(含續建的新灘關閉塘口整治項目),2014年底前完成7個。
(1)新浦區1個
南城鎮西山采石廠關閉塘口,2013年底前完成。
(2)海州區2個
錦屏磷礦東塌陷區,2013年底前完成;
錦屏采石二廠關閉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3)連云區3個
云山鄉黃崖關閉塘口,2013年底前完成;
中云林場一分廠關閉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后腔關閉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4)市開發區1個
中云臺山經十五路江莊關閉塘口,2013年底前完成。
(5)云臺山景區3個
東鳳凰山關閉塘口,2013年底前完成;
云臺鄉西山頭道澗二道澗關閉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南云臺林場北山關閉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6)港口集團2個
東疏港高速中云臺山路塹整治,2014年底前完成;
墟溝林場黃草溝關閉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7)市國土儲備中心1個
新灘關閉塘口整治項目,2013年底前完成。
2.2014年開工建設治理項目7個。
其中,2014年底前完成當年開工項目5個,完成2013年開工續建項目7個;2015年底前完成治理項目2個。
(1)新浦區1個
花果山鄉飛泉狼窩采石廠關閉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2)海州區2個
海州園林劉頂段關閉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錦屏鎮崗嘴采石廠關閉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3)連云區1個
板橋東山嘴關閉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4)市開發區1個
朝陽西山采石廠關閉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5)云臺山景區2個
云臺鄉西山采石廠龍山頭關閉塘口,2014年底前完成;
云臺鄉前關村采石廠花果行關閉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3.2015年開工建設治理項目8個。
其中,2015年底前完成當年開工項目6個,完成2014年開工續建項目2個;2016年底前完成治理項目2個。
(1)新浦區1個
花果山鄉采石總廠小村北山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2)海州區4個
海州酒店采石場關閉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劉志州山南關閉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朐山采石廠關閉塘口,2016年底前完成;
朐山采石二廠,2016年底前完成。
(3)連云區1個
老君堂村采石場關閉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4)云臺山景區2個
云臺鄉丹霞采石廠潭溝關閉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云臺鄉西山采石廠潭溝關閉塘口,2015年底前完成;
4.2016年完成2015年開工續建項目2個。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市區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由市云臺山地質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統一領導。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整治項目審批、方案審查,推進項目落實,組織項目竣工驗收。各區政府(管委會)為相關整治項目責任單位,負責本轄區項目實施過程中矛盾協調、治理項目日常監管等工作。承擔治理任務的市、區級國有公司為項目實施主體,負責組織項目可行性研究、設計和施工方案編制,具體實施項目治理,負責項目安全生產、初步驗收以及項目竣工驗收后的維護和管養。各區政府(管委會)對承擔的整治任務不得再行下放,各相關單位不得收取或變相收取各類費用。
二是拓寬籌資渠道。按照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在山體復綠項目完成后,對形成的建設用地,符合規劃要求的,原則上通過土地市場招拍掛出讓,出讓收益按照治理項目投資額對實施主體給予補助;充分利用國家和省廢棄礦山治理的相關政策,委托有關專業機構對山體復綠項目進行包裝,積極爭取上級資金補助;建立以獎代補的資金激勵機制。
三是強化項目監管。各責任單位、實施單位要加強日常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按照批準的設計方案,科學、規范施工,原則上整治過程中不再進行山體開挖,嚴禁以治理之名開山采石。項目完成后,實施單位自行初檢合格后申請市云臺山地質環境綜合整治領導小組竣工驗收。項目資金實行專帳核算、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挪用。項目資金使用情況,由審計部門負責組織綜合審計。
四是嚴格考核獎懲。市區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情況納入市重大項目督查考核內容,對認真履行責任目標、積極投入資金開展治理的責任單位和配合單位,給予一定獎勵,并在下一年度項目安排上給予傾斜;對沒有按照要求完成治理工作任務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在年度重大事項考核中將降低考核檔次,根據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
附件:連云港市市區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任務分解表
連云港市市區廢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任務分解表
一、2013年底前完成治理項目6個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規模及內容 |
治理模式 |
總投資概算(萬元) |
項目實施 責任主體 |
完成時限 |
新浦區 |
||||||
1 |
南城鎮西山采石廠關閉塘口 |
完成20萬平方米廢棄礦山的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12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8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復綠、土地開發 |
1100 |
新浦區政府 |
2013年 |
海州區 |
||||||
2 |
錦屏磷礦塌陷區綜合整治 |
完成21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11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10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復綠、廢棄地開發 |
1300 |
海州區政府 |
2013年 |
連云區 |
||||||
3 |
云山鄉黃崖關閉塘口 |
完成7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2.2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4.8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復綠、廢棄地開發 |
400 |
連云區政府 |
2013年 |
市開發區 |
||||||
4 |
中云臺山經十五路關閉塘口 |
治完成56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30.8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25.2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治理、廢棄地開發 |
3000 |
市開發區管委會 |
2013年 |
云臺山景區 |
||||||
5 |
東鳳凰山關閉塘口 |
完成49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24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25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治理、廢棄地開發 |
2700 |
云臺山景區管委會 |
2013年 |
|
★新灘關閉塘口 |
完成42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12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30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治理、廢棄地開發 |
2600 |
市國土儲備中心 |
2013年 |
二、2014年底前完成治理項目12個(當年開工項目5個和2013年開工續建項目7個)
序號 |
項目名稱 |
項目規模及內容 |
治理模式 |
總投資概算(萬元) |
項目實施 責任主體 |
完成時限 |
新浦區 |
||||||
6 |
花果山鄉采石總廠小村北山關閉塘口 |
完成5.8萬平方米廢棄礦山的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3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2.8萬平方米 |
采取削坡降坡、生態環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復林地 |
400 |
新浦區政府 |
2014年 |
海州區 |
||||||
7 |
錦屏采石二廠關閉塘口 |
完成10萬平方米的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2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8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復綠、土地開發 |
600 |
海州區政府 |
2014年 |
8 |
海州園林劉頂段關閉塘口 |
完成40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11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29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復綠、廢棄地開發 |
2200 |
海州區政府 |
2014年 |
連云區 |
||||||
9 |
▲中云林場一分廠關閉塘口 |
完成13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6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7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治理、廢棄地開發 |
800 |
連云區政府 |
2013-2014年 |
10 |
▲后腔關閉塘口 |
完成2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0.8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1.2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治理、廢棄地開發 |
300 |
連云區政府 |
2013-2014年 |
11 |
▲板橋鎮東山嘴關閉塘口 |
完成24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8.6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15.4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治理、廢棄地開發 |
1600 |
連云區政府 |
2013-2014年 |
12 |
▲墟溝林場黃草溝關閉塘口 |
完成14.3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6.2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8.1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復綠、廢棄地開發 |
780 |
港口集團 |
2013-2014年 |
市開發區 |
||||||
13 |
朝陽西山采石廠關閉塘口 |
完成3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約1.4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1.6萬平方米 |
采取削坡降坡、生態環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復林地 |
150 |
市開發區管委會 |
2014年 |
14 |
▲東疏港中云臺山路塹關閉塘口 |
完成41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約36.6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3.4萬平方米 |
采取削坡降坡、生態環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復林地 |
3000 |
港口集團 |
2013-2014年 |
云臺山風景區 |
||||||
15 |
▲西山頭道澗二道澗關閉塘口 |
完成46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17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29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治理、廢棄地開發 |
3200 |
云臺山景區管委會 |
2013-2014年 |
16 |
▲南云臺林場北山關閉塘口 |
完成25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10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15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治理、廢棄地開發 |
2000 |
云臺山景區管委會 |
2013-2014年 |
17 |
云臺西山采石廠龍山頭關閉塘口 |
完成3.7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約3.2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0.5萬平方米 |
采取削坡降坡、生態環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復林地 |
230 |
云臺山景區管委會 |
2014年 |
三、2015年底前完成治理項目8個(當年開工項目6個和2014年開工續建項目2個)
序號 |
項目名稱 |
主要規模及內容 |
治理模式 |
總投資概算(萬元) |
項目實施 責任主體 |
完成時限 |
新浦區 |
||||||
18 |
花果山鄉飛泉狼窩采石廠關閉塘口 |
完成6.4萬平方米的廢棄礦山的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4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2.4萬平方米 |
采取削坡降坡、生態環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復林地 |
400 |
新浦區政府 |
2015年 |
海州區 |
||||||
19 |
▲錦屏鎮崗嘴采石廠關閉塘口 |
完成21萬平方米的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9.2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15.8萬平方米 |
采取削坡降坡、生態環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復林地 |
1100 |
海州區政府 |
2014-2015年 |
20 |
海州酒店采石場關閉塘口 |
完成9.5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4.7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4.8萬平方米 |
采取削坡降坡、生態環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復林地 |
550 |
海州區政府 |
2015年 |
21 |
劉志州山南關閉塘口 |
完成2.5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1.6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0.9萬平方米 |
采取削坡降坡、生態環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復林地 |
150 |
海州區政府 |
2015年 |
連云區 |
||||||
22 |
老君堂村采石場關閉塘口 |
完成11.3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3.3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8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治理、廢棄地開發 |
650 |
連云區政府 |
2015年 |
云臺山景區 |
||||||
23 |
▲云臺前關村花果行關閉塘口 |
完成12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約7.8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5.6萬平方米 |
采取削坡降坡、生態環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復林地 |
700 |
云臺山景區管委會 |
2014-2015年 |
24 |
云臺丹霞采石廠潭溝采關閉塘口 |
完成5.8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約5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0.8萬平方米 |
采取削坡降坡、生態環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復林地 |
400 |
云臺山景區管委會 |
2015年 |
25 |
云臺西山采石廠潭溝關閉塘口 |
完成6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約5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1萬平方米 |
采取削坡降坡、生態環境重建的治理方式,恢復林地 |
400 |
云臺山景區管委會 |
2015年 |
四、2016年底前完成治理項目2個(2015年開工續建項目2個)
序號 |
項目名稱 |
主要規模及內容 |
治理模式 |
總投資概算(萬元) |
項目實施 責任主體 |
完成時限 |
26 |
▲朐山采石廠關閉塘口 |
完成10.3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4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6.3萬平方米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復綠、廢棄地開發 |
600 |
海州區政府 |
2016年 |
27 |
▲朐山采石二廠關閉塘口 |
完成0.85萬平方米廢棄礦山治理,其中露采坡面面積約0.5萬平方米,廢棄地面積約0.35萬平方, |
依據城市總體規劃,采取坡面治理和土地開發利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坡面復綠、廢棄地開發 |
60 |
海州區政府 |
2016年 |
注:★為國家投資續建項目;▲為上年開工續建項目,續建項目只跨一年,不跨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