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4-00057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4-04-17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4年全市夏季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4〕5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2014年全市夏季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140526164110354.doc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14年全市夏季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2014年全市夏季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4月17日
2014年全市夏季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大全市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力度,確保全市夏季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秸稈機械化全量還田達到60%以上,根據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強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的實施意見》(連發〔2012〕40號)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大幅增加秸稈還田機械數量。各縣區要加大行政推動力度,充分利用農機購置補貼政策,加快購置75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機和秸稈還田機,全市新增75馬力以上大中型拖拉機及秸稈還田機745臺(套),其中東海縣260臺(套),贛榆縣50臺(套),灌云縣200臺(套),灌南縣100臺(套),新浦區40臺(套),海州區80臺(套),連云區1臺(套),市開發區2臺(套),徐圩新區10臺(套),云臺山景區2臺(套)。
二、積極培育農機服務合作組織。探索秸稈機械化還田市場化、專業化運作模式,組織農機合作社與農戶簽訂作業協議,不斷提高秸稈機械化還田的組織化程度,每個涉農鄉鎮、街道辦事處至少建立1個秸稈機械化還田農機專業合作組織。
三、全力創建秸稈機械化還田連片示范區和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區。整合資源,集中力量,在市內沿高速公路兩側和機場、市區、景區及飲用水源地周邊等重點地段、重點區域,建設一批嚴格按技術規范作業、田頭無秸稈、路邊無草堆、河溝無亂草、實現100%還田的秸稈機械化還田連片示范區。今年夏季,全市秸稈機械化還田面積確保220萬畝,建成秸稈機械化還田連片示范區50萬畝,其中,贛榆縣7萬畝,東海縣14萬畝,灌云縣10萬畝,灌南縣8萬畝,新浦區5萬畝,海州區5萬畝,云臺山景區1萬畝。按照小麥秸稈撿拾、收集、打捆、運輸全程機械化、秸稈綜合利用水平100%的要求,積極推進萬畝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區建設。今年夏季,重點在灌云、灌南的沂河淌地區建成20萬畝小麥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區,在其它地區建成萬畝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區19個,其中東海縣7個、贛榆縣3個、灌云縣5個、灌南縣4個。對確定為秸稈機械化還田連片示范區和萬畝秸稈綜合利用示范區的地塊,要在醒目位置設立標示牌。
四、推進生物質電廠敞開收購工作。加強組織協調,進一步擴大東海縣龍源生物質電廠、贛榆縣協鑫生物質電廠秸稈收購量,今年夏季兩家電廠每家收購秸稈2萬噸以上。
五、加快發展五有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合作社)。全市每個涉農鄉鎮、街道辦事處至少建成1個有工商登記營業執照、有加工場地和設備、有生產人員及制度、有2000噸以上生產規模、有穩定銷售渠道的秸稈綜合利用企業(合作社),各涉農鄉鎮、街道辦事處的總秸稈收儲加工能力要確保達到1萬噸以上。
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對全市從事秸稈收儲初加工的綜合利用企業(合作社),年秸稈利用量2000噸以上補助5萬元、5000噸以上補助10萬元、1萬噸以上的補助20萬元;對全市從事秸稈運輸的車輛,發放秸稈運輸綠色通道通行證;對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的加工利用主體用電享受農用電價格。對市區新增75馬力以上拖拉機及秸稈還田機的農機服務組織或農戶,除享受省級補貼外,當季完成500畝秸稈機械化還田面積的,市財政補助1萬元/臺(套);對市區實施秸稈機械化還田作業的地塊,除享受省級補貼外,市財政每畝配套補助10元。
七、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市政府將秸稈綜合利用各項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年度綜合目標管理考核。各縣區要制定規劃,完善措施,分解任務,明確責任,確保秸稈綜合利用各項措施落到實處。市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領導小組對各縣區秸稈綜合利用各項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通報。
附件: 1.2014年全市夏季秸稈綜合利用與禁燒工作方案
2.2014年全市夏季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目標任務分解表
3.2014年全市夏季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實施方案目標任務推進計劃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