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9-00170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9-05-19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印發深入開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三年規劃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09〕7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深入開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三年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印發深入開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三年規劃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深入開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三年規劃》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二○○九年五月十九日
連云港市深入開展創建
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三年規劃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推進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深入開展,經研究,決定利用三年時間,在全市深入開展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以下簡稱“創建活動”),現制定創建活動三年規劃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主題,以推動企業全面履行社會責任、建立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為重點,以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系為總目標,通過區分層次、梯階聯創,推進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活動廣泛深入地開展。
二、基本原則
(一)因企制宜,逐步推進。從各企業實際出發,區分創建層次,開展梯階聯創,逐步完善創建內容和工作機制,積極穩妥地推進創建活動開展。
(二)實事求是,公正公平。真實反映企業勞動關系現狀,做到創建活動過程和結果公開、透明,接受社會和群眾的監督,提高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的公信力。
(三)重在過程,促進發展。著力協調平衡勞動關系各方的利益,把健全機制、完善制度貫穿于創建活動全過程,切實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推動企業健康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
三、創建目標
通過廣泛開展創建活動,在全市企業建立規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贏、和諧穩定的新型勞動關系,推動企業自覺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合法生產經營,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和職工依法辦事、依法維權能力顯著提高;企業民主制度健全,運行機制順暢,企業與職工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勞動關系和諧穩定;企業積極承擔社會責任,樹立守法、誠信、負責的社會形象。
參加創建活動的企業,2009年原則上不少于建立工會組織企業總數的70%,2010年達到建會企業的80%,2011年達到建會企業的90%。通過三年努力,使全市達到勞動關系和諧標準的企業占建會企業總數50%以上。
四、創建方式
以評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星級標準為主要抓手,按企業勞動關系和諧程度,劃分為三星級、二星級、一星級三個標準,分層次進行量化考核、評比,給予相應表彰。達到三星級標準的授予“和諧勞動關系標兵企業”稱號,達到二星級標準的授予“和諧勞動關系先進企業”稱號、達到一星級標準的授予“和諧勞動關系達標企業”稱號。通過分類指導、分層培育,動員組織更多企業參與創建活動,引導企業不斷提高創建層次,推動創建活動深入開展。考評具體組織、標準、方式以及程序等由市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領導小組另行制定。
五、激勵措施
凡被命名為各級勞動關系和諧企業稱號的,由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工作領導小組予以表彰并頒發榮譽牌匾,享受相應待遇。
(一)和諧勞動關系標兵企業
1.兩年免于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除舉報、投訴外,不再對其進行日常檢查和專項撿查。
2.企業優先通過市勞動保障、工商、稅務、環保等部門對其進行資質評定并作為各種評審的重要參考。
3.作為金融機構信貸市場準入、信用等級評定、授信審查的重要參考,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予以信貸支持。
4.企業可優先推薦為模范集體、“五一”勞動獎狀、文明單位、信用企業、綠色環保企業、省級模范職工之家等榮譽稱號;江蘇省勞動關系和諧模范企業、全國模范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從中推薦產生;企業主要負責人作為各種榮譽稱號優先推薦人選。
(二)和諧勞動關系先進企業
1.當年免于勞動保障書面審查,勞動保障監察機構除舉報、投訴外,不再對其進行日常檢查。
2.作為市勞動保障、工商、稅務、環保等部門對其進行資質評定以及各種評審的重要參考。
3.作為金融機構信貸市場準入、信用等級評定、授信審查的重要參考,對符合條件的企業優先予以信貸支持。
4.企業及法人代表優先作為市創建活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類評優評先的推薦人選。
(三)和諧勞動關系達標企業
1.勞動保障部門正常開展監督檢查,除舉報、投訴外,一年內實地檢查不超過兩次。
2.作為勞動保障、工商、稅務、環保等部門對其進行資質評定以及各種評審的重要參考。
3.企業及法人代表優先作為所在轄區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類評優評先的推薦人選。
凡和諧勞動關系未達標的企業,不能參加各級“五一”勞動獎狀、市創建活動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的先進評選,企業法人不能參加各級“五一”勞動獎章、勞動模范和優秀企業家評選。
六、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大創建組織力度,把落實創建活動三年規劃確定的目標,作為深入實踐科學發展觀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績效考核體系,及時研究和協調解決創建活動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為加強對創建活動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創建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創建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工作。各縣(區)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推動創建活動扎實有效開展。
(二)密切協作配合。各縣區、各有關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創建方案,定期研究創建工作,協調解決創建工作的困難和實際問題,抓好有關優惠政策的落實。各成員單位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形成推動創建活動的整體合力。各級工會組織要強化協調推進,做到制度建設有機整合、評比表彰有機結合,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加強指導幫助,爭取更多激勵性資源向勞動關系和諧企業傾斜;勞動保障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力度,推動企業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經貿、工商等部門要牽頭協調制訂相應的激勵措施,促進創建活動開展;工商聯、企業家協會要動員和督促企業法人代表認真執行相關法律法規,積極主動參加創建活動。
(三)發揮企業主體作用。要充分調動企業與職工參與創建活動的積極性。將“促進企業發展、保障職工權益”的原則貫穿創建活動始終,積極引導企業與職工不斷增強合作共贏的理念,結合構建和諧企業文化和深入開展“共同約定行動”、勞動競賽等活動,使企業與職工更加緊密地結成利益共同體。通過深入開展創建活動,不斷增強企業發展力和競爭力,為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提供堅實保障;同時,切實保障職工權益,不斷調動職工共謀企業發展的積極性、創造性。
(四)強化宣傳發動。各縣區、各相關部門要通過多種方式,廣泛宣傳創建活動的重要意義和主要內容,及時研究、分析創建活動情況,總結推廣典型經驗,不斷提高創建水平。創建活動開展情況要通過各種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報道,并作為各級政府表彰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