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6-00300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6-06-23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實施意見 | ||
文 號 | 連政發〔2016〕6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深入貫徹《省政府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蘇政發〔2016〕26號,以下簡稱《意見》),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切實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 ||
時 效 | 根據《市政府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通知》(連政發〔2020〕95號),此文件已廢止。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省政府關于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的意見》(蘇政發〔2016〕26號,以下簡稱《意見》),加快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切實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進一步優化發展環境,結合我市實際,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切實減輕企業稅費負擔
(一)深入推進涉企清費減負。深化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清理,適時出臺年度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目錄清單,建立涉企收費月度研判機制,2016年清理收費項目15項以上。不得違規設立收費基金項目。組織開展各類收費減免政策落實情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銀行收費、進出口環節收費等專項檢查,嚴格查處亂收費行為。采取日常督查與重點檢查相結合,對各類收費目錄清單進行全方位、立體化監督檢查,建立涉企價格舉報快速查處機制,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涉企價費問題調查,15個工作日內對涉企價費舉報處理完畢。(市物價局、財政局、審計局)
(二)清理審批中介服務和社團收費。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事項,公布作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項目清單,對極少數壟斷性較強、短期內無法形成充分競爭的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制定出臺《市政府定價的涉企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收費項目目錄》《涉及行政審批中介機構信用評價方法》。推進涉及審批中介機構和行業協會(商會)在人、財、物等方面與行政機關及其事業單位脫鉤,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嚴禁以各種方式強制企業加入社團、違規收費、贊助捐贈、訂購報刊、參加培訓、指定服務等。(市審改辦、物價局、發改委、工商局、政務辦、民政局、財政局)
(三)落實好普惠性和結構性減稅政策。以全面實施營改增工作為契機,落實國家結構性減稅措施。落實有關固定資產增值稅抵扣、勞動密集型產品出口、固定資產加速折舊、小微企業減稅等相關政策,降低企業綜合稅負水平。積極培育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落實好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按有關規定免征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政府性基金。指導企業做好稅收優惠政策備案工作。(市財政局、科技局、國稅局,連云港地稅局)
(四)為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納稅服務。優化出口退稅服務,加快出口退稅進度,確保在出口企業申報出口退稅后15個工作日內審批結束,并辦理退庫手續,提高出口企業資金周轉效率,降低出口企業資金成本。指導支持企業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簡化對研發費用的歸集和核算管理,簡化備案資料,全面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市財政局、科技局、國稅局,連云港地稅局)
二、有效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五)加強商業銀行窗口指導。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加強銀行機構定價行為自律,維護存貸款利率定價秩序,落實國家降息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對市場前景好、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不斷貸、不抽貸。認真貫徹落實人民銀行等八部委《關于金融支持工業穩增長調結構增效益的若干意見》,用好和創新金融供給。鼓勵金融機構服務好實體經濟,力爭2016年社會融資規模達到530億元。(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
(六)優化中小企業金融服務。指導金融機構優化內部定價流程,創新產品模式,分散風險機制。強化小微企業專項規模、專職團隊、專屬產品、專業流程、專門風控和專有考核的六專機制建設,加快發展知識產權、股權、倉單、訂單、應收賬款等質押貸款和供應鏈融資業務,加大對科技、文化、現代服務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小微企業的支持。推廣稅e融、蘇科貸等創新產品模式和轉期貸、年審制等還貸方式,擴大小微企業信貸覆蓋面,降低小微企業過橋融資成本。(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
(七)支持小微企業轉貸續貸。實施《連云港市中小企業應急轉貸資金管理辦法》,發揮各級中小企業應急轉貸資金作用。支持國有擔保公司做大做強,提升擔保能力。推進小微企業轉貸方式創新試點工作,參與試點的各銀行業機構對符合條件、有轉貸需求的小微企業建立準入名單。引導銀行業機構對有市場、有競爭力、有效益、暫時遇到困難的企業不斷貸、不抽貸。(市經信委、金融辦、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
(八)引導金融機構規范經營。加大對金融機構收費項目的檢查、督查力度,清理規范金融機構收費項目,減少收費環節,降低企業融資非利息成本。嚴格落實 七不準、四公開和兩禁兩限要求,規范對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融資收費行為。(連云港銀監分局)
(九)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實施連云港市上市企業培育行動計劃,建立市級擬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資源庫,梯次推進企業改制上市和場外市場掛牌。到2020年,力爭全市上市企業達到15家以上,新三板掛牌企業超過60家。鼓勵發展私募股權融資,支持企業通過股權融資實現債轉股。進一步擴大企業債券、公司債券和銀行間市場債務融資工具發行規模。支持國有企業開展資產證券化業務。支持省級以上園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建立天使投資(種子)資金(基金),引導天使投資支持種子期、初創期科技型小微企業。(市金融辦、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財政局、科技局、經信委)
三、著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十)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推進投資項目監管平臺應用進程,依托該平臺實現投資項目審批、核準、備案的一窗受理、聯合辦理、依責監管、全程監察。推行多圖聯審、多評合一,做到一個窗口管審圖、一張表格管評估。推行多部門一車式的聯合測繪、聯合踏勘、聯合驗收,探索容缺預審、限時補報項目審批機制。(市審改辦、政務辦、發改委、各有關部門)
(十一)完善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制度。進一步簡化流程,下放登記權限,深入推進審批便利化。探索企業名稱登記、簡易注銷改革,落實住所登記改革措施。落實先照后證改革,嚴格執行企業登記前置、后置審批目錄,嚴格履行雙告知職責。積極開展企業登記全程電子化試點,提高網上辦照比例。(市政務辦、工商局、質監局)
(十二)優化施工圖審查流程。對工業項目減少審查前置條件,實行容缺接審,優先安排審查,縮短審查時限。對一般性工業項目,接審后在3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復雜的工業項目,5個工作日內出具審查意見。設計單位應按要求進行整改并回復,審圖中心在接到回復意見后及時出具審查合格證。(市建設局、建設施工圖審查中心)
(十三)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推進綜合執法改革,嚴格按照《關于加強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的意見》,規范行政執法程序和行政執法行為,全面推行全程說理式執法,說清事理,說透法理。定期發放《涉企行政執法權利義務告知書》,建立涉企行政執法終端反饋卡。采取規勸提示、警示告誡等行政指導方式,引導企業合法經營。(市法制辦、各有關部門)
四、降低企業生產要素成本
(十四)降低用地成本
1. 實行差別化工業用地政策。經認定符合我市產業導向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可以按照工業用地最低保護價確定出讓底價。鼓勵建設四層及以上配工業電梯的多層標準廠房,標準廠房的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全額免征。多層標準廠房建成后,在不改變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可對房產、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分割轉讓。對符合規劃、不改變用途的現有工業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市國土局、發改委、經信委)
2. 降低工業用地成本政策。對工業用地鼓勵采取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出讓等方式供應,土地出讓起價和租金的年期修正還原利率按照國有大型銀行五年期存款利率確定。出讓年限屆滿的工業用地,續期出讓價格可以結合產業門類、用地年限等進行修正。降低企業首次用地成本,承租土地使用權可以轉讓、轉租和抵押。(市國土局)
(十五)降低物流成本
1. 推進企業物流便利化。規范港口、機場、鐵路經營服務性收費,落實國家和省綠色通道及取消船舶港務費相關政策。科學制定城市配送車輛的管理措施,針對不同的配送區域、貨物類型和車輛類型,實施分類管理的通行政策,保證配送車輛合理通行數量。規范通行證的審批,優化通行環境。(市物價局、交通局、公安局)
2. 優化企業報檢通關服務。充分發揮連云港口岸優勢作用,深入推進檢驗檢疫區域一體化,先行先試自由貿易區可復制政策,幫助企業充分利用自貿區關稅優惠政策擴大進口。嚴格執行出口產品減免檢驗檢疫費、小型微型企業免收一般原產地證書費、一般原產地證工本費等優惠政策。(連云港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海關)
(十六)降低社保成本
1. 降低企業社會保險繳費。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我市失業保險費率暫由2%降至1.5%,其中用人單位繳費比例為1%,個人繳費比例為0.5%。自2016年1月1日起工傷保險費率行業分類由三個行業調整為八個行業,工傷保險平均費率降低0.1個百分點。困難企業暫時無力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在提供有效繳費擔保后,經批準最長可緩繳除基本醫療保險費之外的社會保險費達6個月。(市人社局、財政局,連云港地稅局)
2. 實施企業穩崗補貼政策。2015—2020年對依法參加失業保險并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上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低于統籌地區城鎮登記失業率的所有本市企業,按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總額的50%給予補貼。穩崗補貼主要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轉崗培訓、技能提升培訓等相關支出。(市人社局、財政局)
3. 加大企業職工培訓補貼。企業在依法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后,職工技能培訓費用不足部分,由地方財政在其繳納的地方教育附加費額度內予以補助。各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加大對企業職工培訓的支持力度。(市人社局、財政局)
五、強化各項推進保障措施
(十七)貫徹落實省市降成本政策。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各職能部門工作職責,督促各相關單位加強協調配合,將省政府《意見》提出的32項政策貫徹實施到位。對降低電價、暫停征收防洪保安資金等政策措施,要確保不折不扣執行到位。對降低融資成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工作要求,要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具體推進措施。對各項獎勵和扶持政策,要做好與省級部門對接和爭取工作。各縣區政府、各職能部門要于7月中旬前出臺本意見政策措施的實施細則。(各縣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
(十八)進一步強化為企服務。深入開展2016企業服務年活動,樹立全天候服務理念,著力解決企業發展涉及的項目報批、土地、資金、人力、配套設施等要素保障問題,積極營造寬松的市場經營和投資環境,保護各種所有制企業產權和合法利益,推動企業創新創業,提振發展信心。(各縣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
(十九)加強督查問責。進一步加強對各項涉企、惠企政策執行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健全追責機制,對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導致政策執行不力、工作落實不到位的單位或個人,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問責,并公開通報曝光。加強對各種收費行為的規范整治,堅決查處亂收費、亂攤派行為。(市督查辦、物價局、審計局、監察局)
(二十)加強宣傳引導。開展進基層、進園區、進企業,送政策、送培訓、送服務的三進三送活動,加強對降成本各項政策的解讀指導,使廣大企業及時知曉政策,準確理解政策,用足用好政策。新聞媒體要密切配合,廣泛宣傳各項惠企政策,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企業降本減負的輿論氛圍。加強對典型企業的正面宣傳,鼓勵引導企業敢于創新、做強主業,形成推進實體經濟發展的良好局面。(各縣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市各有關部門)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