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6-00556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6-03-27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民政局關于加強全市農村公墓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6〕4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民政局《關于加強全市農村公墓建設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民政局關于加強全市農村公墓建設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部門:
市民政局《關于加強全市農村公墓建設的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六年三月二十一日
關于加強全市農村公墓建設的實施意見
(市民政局 2006年3月)
為進一步保護土地資源和自然景觀,優化生態環境,有效節約耕地,在全社會倡導移風易俗新風尚,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現就全市農村公墓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充分認識做好農村公墓建設的重要性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明確要求,要建設“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做好農村公墓建設,無論對農民的生產、生活,還是對農村的鄉風、村容,都將起到積極的推動和改進作用。通過做好農村公墓建設和管理,在全市范圍大力弘揚先進的殯葬文化,可以提高廣大農民群眾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引導廣大農民用先進的殯葬理念取代落后的傳統觀念,用文明的殯葬方式取代封建的喪葬習俗,從而形成良好的鄉俗民風,為全市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保證。各地、各部門一定要把這項工作提高到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高度來認識,提高到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高度來認識,本著對人民、對子孫后代高度負責的態度,統一思想,落實措施,確保農村公墓建設取得實效。
二、農村公墓建設基本原則
1.節約用地原則。新建公墓要堅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既要保證正常的骨灰安葬,又要能夠容納本村遷入的墓穴,并給未來留有余地和空間。公墓規劃建設要堅持節約土地資源。公墓定址要選擇荒山瘠地,墓穴大小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2.方便安全原則。公墓建設要根據人口分布情況從嚴設置,既不能建在主要道路兩側,影響景觀,又不能建在偏僻地段影響群眾祭祀。所建公墓要落實各項防火防盜措施,保證墓區安全無事故。
3.美化環境原則。公墓規劃建設要按照科學化、規模化、園林化的要求,開辟樹葬區、草坪葬區等功能區域,對骨灰進行多樣化處理。新建公墓要留足綠化用地,做到墓區布局整齊美觀。
三、加強農村公墓的規劃管理
(一)做好農村公墓規劃。要嚴格控制農村公墓的數量和建設規模,加快骨灰塔陵園、骨灰堂等骨灰寄存設施建設。農村公益性公墓原則上以建制村為單位設立,提倡以鄉鎮為單位聯合建墓。公墓墓區要合理規劃,綠化占地面積不得少于公墓占地總面積的35%。積極推行骨灰處理多樣化。有條件的鄉鎮要新建骨灰安息堂,建成啟用后,穴位使用費和管理費按物價部門核定的價格統一收取,對特殊困難的喪戶給予一定優惠;新建公墓要精心規劃,墓體和墓志要小型化、藝術化,在墓區內開辟專門區域實行樹葬、草坪葬等生態葬法。
(二)嚴格農村公墓審批手續。建立農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安息堂,在符合全市公墓設置規劃和當地城鄉建設規劃的前提下,由鄉鎮人民政府提出申請,經規劃、國土、林業等相關部門審核,報縣區民政部門審批,并報市民政部門備案。經營性公墓原則上不再審批。公墓變更名稱、擴大規模或因特殊原因需遷址重建的,必須報原審批機關審批。未經民政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興建公墓。
(三)加強農村公墓管理。經營性公墓收費項目及收費標準,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農村公益性公墓經物價部門批準,可以向使用人適當收取成本費、維護管理費,但不得從事營利性經營活動。公墓墓穴占地總面積,單穴不得大于0.7平方米,雙穴不得大于1平方米,墓碑頂端距地面高度不得超過1米,提倡不立墓碑。墓型設計要因地制宜,做到小型、藝術、美觀,符合公墓園林化要求。每個公墓都要使用規范的安葬憑證,建立嚴格的登記管理制度。在公墓區域內,禁止搞封建迷信活動,禁止建立寵物墓穴,禁止修建活人墓、家族墓、宗族墓,禁止安葬遺體、遺骸,禁止骨灰裝棺土葬。經營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要實行年檢制度。經營性公墓年檢由市民政部門組織實施,公益性公墓年檢由縣區民政部門組織實施,結果上報市民政部門。年檢合格的,核發年檢合格證;不合格的,要限期整改,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落實農村公墓建設措施
農村公墓建設任務重、難度大,各級各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確保取得實效。
(一)加強領導,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制。各縣區、鄉鎮要進一步健全領導機構,成立公墓建設和殯葬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親自抓,有關部門積極配合的工作局面。各村委會(居委會)要普遍設立殯改督查員,完善縣(區)、鄉(鎮)、村三級殯葬工作網絡,進一步強化各級責任。各地要根據本意見迅速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農村公墓建設各項具體工作。各單位、各部門要把殯葬管理工作擺上重要位置,自上而下逐項布置,逐項落實,形成一級抓一級,一級促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的工作機制。
(二)搞好宣傳發動,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地要把公墓建設的宣傳教育作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要把發動群眾、依靠群眾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歸宿點,讓人民群眾了解殯葬改革、推進公墓建設的重大意義,積極爭取廣大群眾的支持。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開展殯葬改革和公墓建設的實施意見向社會公布,利用報紙、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和發動,反復宣傳破除陳規陋習、對骨灰多樣化處理的意義,為深化殯葬改革、推進農村公墓建設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積極倡導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生態觀念。
(三)嚴格考核,加強督促檢查。各縣區要成立督查組,開展經常性檢查督促,深入到農村公墓建設和骨灰處理的各個方面、各個階段、各個環節,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要定期通過媒體和簡報等形式通報各鄉鎮、街道公墓建設進展情況,市里將組織有關部門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驗收和工作督促,各縣、區要建立健全監督約束機制,聘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以及社會各界群眾和新聞媒體擔任殯改工作監督員,設立舉報箱和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