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6-00591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6-05-26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2006年度連云港市開發園區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6〕8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外經貿局、市目標管理辦公室《2006年度連云港市開發園區工作考核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 ||
時 效 | 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關于宣布廢止失效一批市政府文件的決定》(連政發〔2018〕11號),此文件已宣布失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2006年度連云港市開發園區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外經貿局、市目標管理辦公室《2006年度連云港市開發園區工作考核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六年五月二十六日
2006年度連云港市開發園區工作考核辦法
(市外經貿局 市目標管理辦公室 2006年5月)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九屆六次、七次全體(擴大)會議和市十一屆四次人大全會精神,進一步提升我市開發園區集約化發展與管理水平,促進全市開發園區科學發展、跨越發展、和諧發展,特制定全市2006年度開發園區考核辦法。
一、考核范圍
列入本年度考核評比的開發園區:贛榆經濟開發區、東海經濟開發區、灌云經濟開發區、灌南經濟開發區、連云經濟開發區、海州經濟開發區、贛榆海洋經濟開發區、連云港市(堆溝港)化工園、海州洪門工業園、東海浦南工業園和新浦寧海工業園。
國家級開發區列為考核統計范圍。
二、考核內容
根據省政府對開發區考核工作要求,結合我市開發園區發展情況,考核內容分為8大項(見附件1),其中,定性考核3項:管理體制、環境建設、對日韓招商與南北合作;定量考核5大項15分項。5大項為投入產出、利用外資、自主招商、重大項目和當年投產工業項目。實際利用外資及占當地比重、專業化招商與自主招商、業務總收入、投資強度和重大項目為考核重點。
三、考核方法
(一)對各開發園區工作考核的經濟指標以上年度為基數,當年度實績按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開發區發展建設情況表》上的年報數為準。
(二)開發園區工作考核辦法,采取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結合,以定量考核為主。各項考核以分值計算,加權平均得出總分。
四、分項計分辦法
(一)定性考核的第1項(管理體制)分別設有5個子項定性考核內容,每個子項20分,滿分為100分;第2項(環境建設)設有5個子項定性考核內容,每個子項20分,滿分100分。
(二)第3項 (對日韓招商與南北合作),以定性考核為主,分別設10個子項考核內容,每個子項10分,滿分100分。
(三)定量考核第4(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等總投入)、第6(實際到帳內資)、第7(國內生產總值、工業增加值)、第8(業務總收入)、第9(財政收入)、第11(區內各類企業自營出口總額)、第12(合同利用外資額)、第13(實際利用外資額)、第18(當年投產工業項目)項與上年同比,與上年同比持平為60分,每增長1個百分點加1分,每減少1個百分點減1分。加減分采取上封頂、下保底的辦法,加分后最高加到100分,減分后最低減到40分。
(四)定量考核第5項(項目投資強度),按進區項目每畝投入80萬元作為基數得60分,每畝平均增加投入1萬元加1分,最高封頂為100分;每減少1萬元,減1分,最低保底為40分。
(五)定量考核第10項(每平方公里業務總收入),按每平方公里業務總收入2億元作為基數得60分,每增加產出1000萬元加1分,最高封頂為100分;每減少1000萬元,減1分,最低保底為40分。
(六)定量考核第15項(自主招商內資占園區比重)、第16項(自主招商外資占園區比重),自主招商占本園區內資、外資額比重達到50%得基數60分。凡超過50%以上部分,每超過1個百分點加1分,最高封頂為100分。不足50%的,少1個百分點減1分,減分最低減到40分。
(七)定量考核第14項(實際利用外資額占縣區比重),各縣區開發園占所在縣、區當年實際利用外資比重達到40%得基數60分,低于30%得最低分40分,凡超過40%的以上部分,每超過1個百分點加1.5分,超過縣區80%比重,可加10分。
(八)定量考核第17項(重大項目進區數),當年新進區500萬美元以上項目3個,得基數60分,每增加1個加10分,(1000萬美元以上加15分)最高封頂為100分,減少1個減10分,最低減至40分。當年進區當年建成投產的重大項目每個加10分。內資項目按10:1折算。
各縣區1000萬元以上工業項目80%必須進區建設。達到80%的得80分;每超過或低于1個百分點加減1.5分,縣區有2個開發區的各區達到40%得80分,每超過或低于1個百分點加減2.5分。最低保底為40分。
(九)考核得分的計算公式:
[1+2+3+4+5+7+8+9+10+11+12+13+15+16+17+18項得分+(6+14項得分)/2]÷17=總得分(注:第6、14項得分權重為其他項的一半)。
五、考核評定
根據各開發園區本年度各項指標實績完成情況及自評,由市外經貿局會同市目標辦、統計局進行考核及綜合打分,按照各開發園區總得分排出名次,提出獎勵建議名單,報市政府審定。
六、獎懲辦法
(一)獎勵分為綜合獎和單項獎。按綜合考核成績并參考全省省級開發區主要指標的平均水平,以及該區在省內所處位次進退,予以綜合排序。本年度實際利用外資額、自主招商、財政收入等單項指標突出的園區,可評單項獎。
(二)獲得綜合獎的開發園區,市政府授予本年度連云港市先進開發園區榮譽稱號,頒發獎牌并通報表彰。同時,獎勵管委會機關在編人員,給予第1名單位在編人員人均2000元的獎金,自第2名起,獎金級差依次減少200元。
獲得單項獎的開發園區,市政府予以通報表彰,同時給予園區管委會機關在編人員人均1000元的獎金,所需獎勵資金在獲獎開發區工資總額項下列支。
(三)獲得兩項以上獎勵的開發區,榮譽表彰有一項計一項,但獎金不得重復計獎,以最高獎項計發。
(四)對經考核不及格(總得分不滿60分)的開發園區,給予通報批評。
七、本辦法由市外經貿局負責解釋。
附件:1.連云港市開發園區工作考核計分表
2.連云港市開發園區工作考核指標說明
附件1
連云港市開發園區工作考核計分表
開發園區名稱:
項 目 |
考核評分內容 |
上年度 實績 |
本年度 |
本年度考核 得分 |
||||
完成 實績 |
比上年增長 |
|||||||
1 |
有精干高效的領導班子、工作機構;管委會職權到位;有專業化招商隊伍,招商工作市場化運作,有創新的招商機制;建立一級財政;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好。 |
|||||||
2 |
區內建立投資服務中心;實行一個部門扎口收費;按照批準的規劃開發建設,基礎設施配套,污水處理等同步規劃建設商貿、中介、生活等三產,功能配套,協調發展;嚴格執行國家土地開發政策,土地利用率高。 |
|||||||
韓招 商與 南北 合作
|
3 |
設立駐韓國或日本辦事處(招商代表);當年吸收日資、韓資顯著增長;占本區利用外資比重顯著提升。 |
||||||
有蘇南或浙滬合作的開發區;南北合作有具體進展;合作項目進區。 |
||||||||
投 入 產 出
|
4 |
基礎設施投入、實際到帳資金額(萬元) |
||||||
其中:基礎設施投入 |
||||||||
5 |
項目投資強度(萬元) |
|||||||
項目用地(畝) |
||||||||
6 |
新增內資企業注冊資本(萬元) |
|||||||
7 |
國內生產總值(萬元) |
|||||||
其中:工業增加值(萬元) |
||||||||
8 |
業務總收入(萬元) |
|||||||
9 |
財政收入(萬元) |
|||||||
其中:一般預算收入 |
||||||||
10 |
每平方公里業務總收入(萬元) |
|||||||
累計已開發面積(平方公里) |
||||||||
11 |
區內各類企業自營出口總額(萬美元) |
|||||||
利 用 外 資 |
12 |
合同利用外資額(萬美元) |
||||||
13 |
實際利用外資額(萬美元) |
|||||||
14 |
實際利用外資額占當地比重(%) |
|||||||
自 主 招 商 |
15 |
自主招商內資額(萬元) |
||||||
自主招商占園區比重(%) |
||||||||
16 |
自主招商外資額(萬美元) |
|||||||
自主招商占園區比重(%) |
||||||||
重 大 項 目 |
17 |
500萬美元以上外資項目 5000萬元以上內資項目 |
||||||
千萬元以上工業項目聚集程度 |
||||||||
當年投產工業項目 |
18 |
當年投產工業項目數 |
||||||
新增銷售收入 |
||||||||
新增稅收 |
||||||||
新增就業人數 |
||||||||
縣區政府蓋章:
附件2
連云港市開發園區工作考核指標說明
一、管理體制
內設5個分項指標,按分項考核,每項20分。
(一)有精干高效的領導班子、工作機構:指管委會已作為當地政府的派出機構,配備相應級別的領導,設有精干高效內設工作部門得20分。沒有配備相應級別領導的,扣10分;沒有獨立完整工作部門的以零分計算。
(二)管委會職權到位:指管委會應具有《江蘇省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條例》中第二章賦予開發區管委會行使的各項職權,缺一項扣10分,缺二項以零分計算。
(三)招商體制、機制創新:指開發園區招商已配備專業化招商隊伍,招商機制靈活有效得20分。沒有專業化招商隊伍,招商力量設置明顯不足的扣10分,招商機制沒有創新的以零分計算。
(四)建立一級財政:指管委會設立一級財政。有單列財政的得10分,無單列財政的以零分計算。
(五)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好:若管委會領導班子成員中有職務犯罪的,以零分計算。若管委會主要領導當年發生職務犯罪的,采取一票否決,該開發園區不能評為先進開發園區。
二、管理水平
內設5個分項指標,按分項考核,每項20分。
(一)省級開發區建立投資服務中心,工業園區實行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全過程服務,沒有實行一個窗口對外的,扣10分;沒能做到一站式全過程服務的,以零分計算。
(二)清理各項規費,省級開發區實行一個部門扎口收費,沒有扎口收費的,扣10分;區內出現亂收費的,以零分計算。
(三)按照批準規劃開發建設,沒有按照批準規劃開發建設的,以零分計算。區內基礎設施配套,污水處理、供熱、供汽等同步規劃、同步發展。沒有建設規劃的以零分計算。
(四)商貿、中介、生活等三產有規劃,功能配套與工業區協調發展。功能不配套的扣10分;沒有規劃的,以零分計算。
(五)嚴格執行國家土地開發政策,土地利用率高,出現違法用地的,以零分計算。補償安置工作不到位的,以零分計算。
三、日韓招商與南北合作
內設10個分項,每項10分。
(一)設立駐日本辦事處(或招商代表):指開發區單獨派設駐日本某地辦事處,或委托縣區派駐兼任招商代表。單獨派駐得10分,委托招商代表得5分。
(二)設立駐韓國辦事處(或招商代表):指開發區單獨派設駐韓國某地辦事處,或委托縣區派駐兼任招商代表。單獨派駐得10分,委托招商代表得5分。
(三)組織赴日本(韓國)專題招商活動,或采取請進來方式,舉行專題日韓招商活動。走出去招商得10分,請進來招商得5分。
(四)吸引日本客商投資額比上年增長30%以上得10分,與上年持平,增長低于30%之間得5分,比上年降低不得分。
(五)吸引韓國客商投資額比上年增長30%以上得10分,與上年持平,增長低于30%之間得5分,比上年降低不得分。
(六)設立駐蘇南(滬浙)辦事處或派駐招商代表,設立辦事處或招商代表得10分,委托招商代表得5分。
(七)與蘇南開發區建立了合作關系,簽訂了合作協議,確立了合作關系得10分,有合作意向得5分。
(八)組織赴蘇南(滬浙)地區舉辦專題招商活動,舉辦5次以上得10分,舉辦1—3次得5分。
(九)邀請蘇南(滬浙)客商來連,舉辦“請進來”招商專題活動,得10分,邀請考察客商3批次以上得5分。
(十)南北合作取得明顯成效,有一批項目或重大項目進區得10分,有項目進區得5分。
四、投入產出
(一)實際到帳金額:指當年開發園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實際到帳金額加上新增內資企業注冊資本。
(二)內資企業注冊資本:指當年在開發園區內注冊的內資企業的注冊資本。
(三)業務總收入:指工業企業為產品銷售收入;建筑業為工程結算收入;運輸、郵電為產品銷售收入;批發、零售貿易業為商品銷售收入;餐飲業為營業收入;房地產、公用事業、服務業和其他行業為經營收入。
(四)財政收入:指開發園區財稅部門報告期內在開發園區范圍內集中的財政資金,即“入庫數”。主要包括各項稅收、企業收入、債務收入和其它收入。
(五)一般預算收入:指地方收入減去基金收入。
(六)每平方公里業務總收入:指業務總收入除以累計開發面積。
(七)項目投資強度:項目總投入除以使用面積。
(八)項目用地:指項目實際占地面積。
(九)企業自營出口總額:指外經貿主管部門批準有進出口經營權的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報告期內實際發生的自營出口商品總量。以海關統計為準。
五、利用外資
(一)合同利用外資額:指報告期內批準進區的外商投資企業注冊資本中外方認繳出資額。
(二)實際利用外資額:指報告期內外商投資企業合同利用外資的實際到帳額。
六、自主招商
自主招商:開發園區依靠本園區自身招商工作引進的內資、外資額。
七、重大項目
(一)指項目投資總額外資500萬美元以上、內資5000萬元以上項目。
(二)千萬元以上工業項目聚集程度:指進區投資規模1000萬元以上工業項目占本縣區同等規模項目的比重。
八、當年投產工業項目
當年投產工業項目:分四項內容,當年建成投產項目數、當年新增銷售收入、當年新增稅收、當年新增就業人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