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5-00008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15-09-06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5年全市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5〕13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5年全市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做好2015年全省農業保險工作的通知》(蘇政辦發〔2015〕51號)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5年全市農業保險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是堅持惠民護農工作取向。農業保險承辦機構要切實轉變經營理念,遵循“保本微盈”原則,充分保障農戶利益,適當放寬理賠條件,降低理賠門檻,酌情制定賠付標準,著力提高農業保險賠付率,把支農惠農、服務民生落到實處。
二是堅持按照規定組織投保。嚴格執行《農業保險條例》和《江蘇省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操作規范》有關規定,組織農民投保、出單并保單到戶。開展業務嚴格執行省農險辦統頒的條款費率,不得隨意變更,保持主要種植業、養殖業、高效設施農業投保人保費承擔比例不變。
三是加強標的核實防范虛假投保。保險機構業務人員(或委托“三農”保險服務站、點及基層農業技術推廣等機構)負責核實所承保的農業保險標的信息。蔬菜大棚保險必須100%實地驗標;按保險機構規定須單獨出單的種養大戶、家庭農場、龍頭企業或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必須100%驗標;投保面積50畝以上的主要種植業保險必須100%驗標。驗標工作責任主體為保險機構。
四是嚴格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程序。將“五公開、三到戶”規定執行到位,實現承保分戶、理賠損失和財務支付清單“三單一致”,嚴格執行“一折通”、“轉賬直賠到戶”制度。嚴禁挪用保費資金,嚴禁截留理賠資金作為村、組收入或抵頂農戶應交保費,嚴禁將賠款轉入鄉鎮政府及其部門、村委會等指定賬戶、保險機構員工個人賬戶或部分被保險人賬戶后由其代發。嚴格按照《農業保險條例》及《江蘇省農業保險承保理賠操作規范》要求,對承保、定損、理賠信息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五是進一步提高承保理賠工作效率。明確承保時限,保險機構應配合農險辦根據保險標的種植和養殖周期以及條款規定及時做好承保工作。明確查勘時效,保險機構在接到被保險人報案或得知保險事故發生后,應于當天(最長不超過24小時)到達現場,組織現場查勘,主要種植業理賠方案應在作物收獲后5個工作日內制定,其他險種理賠方案應在5個工作日內制定。
六是加快推進基層農險工作體系建設。加大基層農險工作體系建設投入,鼓勵保險機構進一步完善鄉鎮農險服務網點,加快實現保險機構鄉鎮服務全覆蓋,切實解決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問題。突出村級隊伍建設,積極發展農村協保員,抓好業務培訓,明確工作職責,出臺考核辦法,落實待遇保障,培養一支能勝任宣傳發動、組織投保、協助查勘工作的村級協保員隊伍。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