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0-00058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0-05-21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20〕3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予以公布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規范重大行政決策行為,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江蘇省行政程序規定》和《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等有關文件精神,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將《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予以公布,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承辦單位要根據《連云港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要求,會同有關單位,及時制定工作方案,認真起草決策草案,完成決策過程。
二、各承辦單位要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未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相關程序的,不得提請政府全體會議或常務會議等審議。
三、各承辦單位要重視重大行政決策的檔案管理,對決策過程和實施中形成的法定程序證明材料、文件資料等及時整理歸檔,實現重大行政決策全過程記錄。
四、市政府辦公室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的協調工作,市風險評估管理部門、市司法行政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別做好重大行政決策的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查等方面的工作。
五、重大行政決策實施情況納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設績效考核。
六、決策目錄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市政府年度工作任務的增加、變更等情況,及時新增或調整市級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的,由決策承辦部門征求市政府分管負責人意見,并報市政府辦公室等部門審查通過后,提請市政府對決策目錄調整情況進行公布。
附件: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5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20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序號 |
重大行政決策項目 |
承辦單位 |
1 |
全市河湖保護規劃 |
市水利局 |
2 |
連云港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0—2035) |
市資源局 |
3 |
連云港市城市總體規劃涉及徐圩新區局部調整方案 |
市資源局 |
4 |
市智慧停車建設及運營管理項目 |
市公安局 |
5 |
連云港市臨港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 |
市發改委 |
6 |
連云港市深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 |
市生態環境局 |
7 |
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
市市場監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