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0-00081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0-06-30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20〕4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連云港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連云港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打好碧水保衛戰決策部署,根據《江蘇省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計劃》(蘇水治辦〔2020〕2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參照長江入河排污口“查、測、溯、治”工作方法,在通榆河、薔薇河等12條重點河流試點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堅持水陸統籌原則,2020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一口一檔”、實行“一口一策”,有序推進監測、溯源、整治工作。
二、排查整治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以我市行政區域內的通榆河、薔薇河等12條河流為重點,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原則上,排查范圍以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線和自然岸線。具體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其中沿河企業及工業園區、居住區、畜禽養殖和水產養殖區、港口碼頭、垃圾轉運站及堆場等要全覆蓋。
(二)對象。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排水的排污口(含各類雨、污水排口),以及所有通過支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三、重點任務
(一)摸清入河排污口底數。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
(二)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了解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狀況,分析掌握污染物入河情況。
(三)進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在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四)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在排查、監測和溯源的基礎上,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制定實施整治方案,有效規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過落實“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四項重點任務,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現狀,有序推進整治,進一步完善長效監管機制,強化縣區政府主體責任,確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狀況得到改善,努力提升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四、工作安排
(一)制定排查整治具體實施方案
各縣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組織分工、經費保障等,分解落實責任,全面推進排查整治工作。
具體要求:各縣區7月底前將本行政區具體實施方案報送市生態環境局。
(二)梳理、核查、整合各類入河污染物排放信息
各縣區組織相關部門在全面收集整理各類入河排污口、河岸帶、水系分布等相關信息資料的基礎上,對復雜地段、污染源集中地段和日常管理薄弱地段,有重點地組織人工現場核查,充實完善現有資料臺賬。同時,將分散在各部門的入河排污口設置、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監管、水系及排污管網等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點,為全面排查奠定基礎。
具體要求:以條塊結合為原則,各縣區統一部署并督促縣區各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能,對口開展各類入河排污口資料的梳理、核查完善和匯總報送等工作,市各有關部門負責對口督促指導各縣區相應部門完成資料梳理、核查完善和匯總報送,于8月底前將條線匯總資料報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市、縣兩級資料進行整合。
(三)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
采用人員現場踏勘等手段,對排查范圍及對象進行全面調查,實現應查盡查。組織工作人員對排查范圍內匯入支流、溪流、溝渠、灘涂、濕地、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暗管、滲坑等開展“全口徑”現場排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形成入河排污口名錄。
具體要求:各縣區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摸底排查。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
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根據實際條件,可采取自動在線監測、人工取樣監測相結合的方式實施,有污染源普查監測、監督性監測或者在線監測數據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監測數據。
具體要求:各縣區負責屬地入河排污口的全覆蓋監測,利用現有監測力量或委托社會監測機構,確保2020年12月底前完成監測,并將監測結果匯總后報市生態環境局。
(五)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況的溯源分析
在排查和監測的基礎上,開展入河污染物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具體要求:各縣區統一部署并督促縣區有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能分工,依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溯源技術要求”,對口完成各類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匯總溯源結果并于2021年4月底前報市生態環境局。市各有關部門負責對口督促指導各縣區相應部門完成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溯源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匯總全市入河排污口溯源結果。
(六)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
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按“一口一策”的工作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落實整治銷號制度,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
具體要求:各縣區明確任務分工,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政策措施”,全面梳理轄區內排污口問題清單,2021年5月底前制定“一口一策”分類整治計劃并報送市生態環境局,2021年6月底前完成排污口整治總體方案制定和部分整治工作,并將方案和整治進展報送市生態環境局及市各有關部門;嚴格按照整治方案和“一口一策”整治計劃,持續推動問題“銷號”,確保排污口問題及時全面整治到位。2021年9月底前,市生態環境局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總體方案制定和階段整治進展匯總,持續調度全市排污口整治后續進展。市各有關部門落實監督指導責任,對口督促指導各縣區相應部門開展整治工作。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
各縣區深入探索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溯源分析和分類整治相關時間節點原則上按上述時間進行推進,上級要求有變化的視情況進行動態調整。
五、任務分工
按照生態環境保護屬地主體責任和“黨政同責、一崗雙責”“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生態環境部門監督管理與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相結合”的總體要求,相關縣區政府(管委會)和市各有關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和職責分工,依法履職,齊抓共管,合力攻堅整治。
(一)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
相關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對本轄區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負總責,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鄉鎮(街道、園區)成立領導小組,組建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組,推進排查整治工作。組織相關職能部門收集整理本轄區范圍內入河排口資料,開展排查監測,對排查發現問題的排污口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改期限,推動整改落實,并建立入河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
(二)市各有關部門
1.市生態環境局是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牽頭部門,實施統一調度。指導相關縣區收集、整合排污口相關資料;統籌推進溯源、整治工作,建立全市入河排污口“一張圖”,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
2.市工信局負責指導各縣區提供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清單,包括位置信息、行業類別等,并匯總報市生態環境局;督促指導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入河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
3.市財政局負責保障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所需的市本級工作經費。
4.市住建局負責指導各縣區提供排查范圍內市政雨、污水管網圖及溢流口,農村生活污水管網圖,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的位置,建筑工地(包括名稱、位置、沖洗廢水排放)等相關資料,并審核匯總報市生態環境局;督促指導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5.市交通局負責指導各縣區提供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港口企業、碼頭等污水排放信息,并審核匯總報市生態環境局;督促指導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市水利局負責指導各縣區提供入河排污口審批權調整前經水利部門審查同意設置的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稱、位置、設置單位),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的位置,水系圖等相關資料,并審核匯總報市生態環境局;督促指導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7.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各縣區提供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產、畜禽養殖等相關資料,并審核匯總報市生態環境局;督促指導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8.市城管局負責指導各縣區提供排查范圍內垃圾中轉站、填埋場排污口等資料,并審核匯總報市生態環境局;督促指導本行業相關的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市有關部門和相關縣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市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排查整治的組織、協調和調度工作;市其他各有關部門牽頭負責各自職能范圍內排污口的資料提供,并督促指導溯源、整治工作。各縣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作為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單位,要成立相應的專門領導機構,加強工作統籌,壓實工作責任,規范開展排查、監測、溯源,全面梳理問題清單,確保排查整治取得實效。
(二)加強溝通協調。各縣區、功能板塊要加強統籌協調,構建政府統一領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態環境、工信、住建、交通、水利、農業農村、城管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全面整合排污口相關信息,合力提升整治效果。市生態環境局等有關部門在落實總體牽頭和條線牽頭任務過程中,要加強工作銜接,防止漏查漏治和進程斷檔。各縣區和市有關部門要專門指定一名聯系人,負責排查整治工作的對接和資料信息的梳理報送,聯系人信息請于7月3日前報市生態環境局。(聯系人:顏曉文;電話:85521391;郵箱:lygwkc@163.com)
(三)嚴格落實責任。各縣區、功能板塊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組織專門工作隊伍,明確職責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細化工作措施,保障工作經費,扎實推進排查整治工作。市政府將不定期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工作落實。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的,將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實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將予以通報表揚。
(四)嚴格技術要求。要參照生態環境部對長江入河排污口資料整合、排污監測、污染物溯源和分類整治等關鍵環節制定的技術要求和相應政策,認真研究、對照執行,必要時委托社會技術力量組織實施,確保排查整治各個環節扎實規范,特別是要準確區分問題類別,有力落實整治措施,嚴防隨意降低標準,杜絕“軟弱整治”“敷衍整治”。
(五)強化信息公開。各縣區、功能板塊要建立信息公開制度,定期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治進展,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市生態環境局通過相關媒介,公開排查整治工作進展。邀請媒體、公眾等參與排查整治,公開曝光典型環境違法案件。
附件:1.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重點河流名單
2.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名單
附件1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重點河流名單
序號 |
河流名稱 |
責任縣區 |
1 |
通榆河 |
灌南縣、灌云縣、海州區、贛榆區 |
2 |
淮沭新河 |
東海縣、海州區 |
3 |
薔薇河 |
東海縣、海州區 |
4 |
古泊善后河 |
灌云縣、海州區、徐圩新 區 |
5 |
車軸河 |
灌云縣 |
6 |
青口河 |
贛榆區 |
7 |
沂南河 |
灌南縣 |
8 |
大浦河 |
海州區、開發區、高新區 |
9 |
排淡河 |
海州區、高新區、開發區、連云區 |
10 |
鹽河 |
灌南縣 |
11 |
南六塘河 |
灌南縣 |
12 |
北六塘河 |
灌南縣 |
附件2
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胡建軍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朱偉哲 市政府副秘書長
唐光普 市生態環境局局長
成 員:謝方寶 市工信局副局長
王統峰 市財政局四級調研員
滕秀元 市住建局副局長
蔣孝綱 市交通局黨委委員、四級調研員
董一洪 市水利局副局長
王維錦 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成員、四級調研員
程作龍 市城管局副局長
姚 寧 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
章榮剛 東海縣政府副縣長
陳新洪 灌云縣政府副縣長
張衛峰 灌南縣政府副縣長
徐 健 贛榆區政府副區長
薛喜東 海州區政府副區長
孟凡德 連云區政府副區長
王 琪 連云港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喬壽穩 東中西示范區( 徐圩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
江希路 連云港高新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工委委員
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姚寧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