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1-00162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1-07-21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21〕3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7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1〕23號)精神,進一步提升我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能力和管理水平,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7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蘇政辦發〔2021〕23號)精神,進一步提升我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能力和管理水平,結合我市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新發展理念,融入新發展格局,準確把握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基礎性、公益性定位,完善體制機制,加強能力建設,加快新技術應用,提高作業水平,強化監管措施,不斷提升人工影響天氣事業對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保障能力和服務效益。
(二)基本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服務發展。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聚焦鄉村振興等重大戰略,積極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最大限度降低災害損失。
2.堅持政府主導,統籌協調。落實地方政府屬地責任,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科學規劃,統籌協作,加快構建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軍地協同、齊抓共管的人工影響天氣工作格局。
3.堅持科技引領,創新驅動。把創新作為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加強科學技術研究,加快成果轉化應用,創新人才培養機制,不斷提升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質量和效益。
4.堅持安全至上,防控結合。牢固樹立安全生產紅線意識,緊盯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監管機制,落實監管措施,提高風險防范和安全作業能力。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政府領導、部門聯動、軍地協同”人工影響天氣工作體制機制更趨完善,智能化、信息化建設水平明顯提升,精細化服務能力顯著增強,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在服務我市重大戰略實施、防災減災救災和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作用愈加凸顯。到2035年,我市人工影響天氣現代化建設和服務保障能力達到全省領先水平。
二、加強重點領域保障,提升作業效益
(四)服務農業防災減災。促進氣象災害風險普查成果轉化應用,針對全市糧食生產功能區、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和特色農產品優勢區開展干旱、冰雹等災害評估與區劃工作。科學調整抗旱、防雹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布局。建立易旱區、冰雹多發區的區域聯防作業服務模式。強化災害動態監測,適時在旱區、冰雹多發區開展人工增雨(雪)、防雹作業,最大限度降低災害風險和損失,保障農業生產安全、重要農產品供給和農民增收。(各縣區政府,市氣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助力生態文明建設。加強極端天氣氣候事件對主要生態系統影響的監測評估、氣象條件對大氣污染的影響評估。加強空中水資源開發利用,根據大氣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改善需求,制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工作計劃,有效發揮人工影響天氣增雨(雪)作業在水源涵養、空氣質量改善、城市環境優化等方面的作用。(各縣區政府,市氣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氣象應急保障服務。建立人工影響天氣應急保障體系,完善多部門聯動、軍民協同的應急保障工作機制。針對森林防滅火、重污染天氣應對和高溫干旱防范等,適時啟動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根據重大活動需要和天氣形勢,制定工作預案,及時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保障作業。(各縣區政府,市氣象局、市應急局、市農業農村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構建現代業務體系,增強作業能力
(七)完善綜合探測體系。加強氣象衛星監測產品分析與應用,開展云降水空中探測,升級改造鄉鎮和重點區域自動氣象站網,完善激光雷達、微波輻射計等云降水地面探測設備布設,構建監測精密、技術先進的“天基—空基—地基”云水資源立體探測系統,為人工影響天氣監測預警、指揮作業和效果評估提供基礎支撐。(各縣區政府,市氣象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資源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增強作業保障能力。優化全市人工影響天氣作業點布局,各縣區及相關部門要將作業點納入國土空間保護規劃,嚴格保護周邊環境,積極支持新作業點選址建設。開展作業點和裝備標準化建設,全面升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裝備,加快列裝更高安全性能的作業裝備。更新作業車輛、彈藥儲運和發射裝置,實施信息化改造,實現監測、裝備與作業一體化智能物聯。探索配置專用無人機、增雨(雪)煙爐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新技術、新裝備,提升空中和地面聯合作業能力。(各縣區政府,市氣象局、市發改委、市資源局、市財政局、連云港白塔埠機場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提升科學指揮水平。建設市、縣區兩級作業指揮中心,升級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指揮系統,加強空中交通管制部門與氣象部門的信息融合。建立市、縣區一體化人工影響天氣綜合業務系統,實現智能識別、科學指揮、精準作業。積極開展作業效果評估,為科學防災減災、有效提升作業效益提供支撐。(市氣象局、連云港白塔埠機場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落實安全監管職責,確保作業安全
(十)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各縣區要切實履行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將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納入當地安全生產綜合監管體系和防汛抗旱責任體系;各級氣象主管機構及相關部門要依法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強化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確保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安全責任和措施落到實處。制定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加強應急演練,依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各縣區政府,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氣象局、連云港白塔埠機場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安全監管。加強作業裝備和彈藥采購、儲運和使用等安全管理,升級完善江蘇人工影響天氣專用倉庫(東海庫),實現作業彈藥專業化、規范化存儲、運輸。加強安全技術防范和信息化管理,推進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管理智能化平臺建設,完善人工影響天氣物聯網監管體系。健全部門聯合監管機制,氣象、應急、公安等部門要定期聯合開展安全檢查。嚴格落實空域申請、作業安全保衛、作業站點巡查、設備年檢等工作制度,切實消除安全隱患。(各縣區政府,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氣象局、連云港白塔埠機場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氣象工作保障,形成整體合力
(十二)加強屬地管理。充分發揮市、縣區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協調功能,落實成員單位工作職責,全面加強對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的統籌規劃、政策指導和區域協調,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軍地協同、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縣區要加強組織領導,將人工影響天氣工作列入政府年度工作任務,強化督查考核。(各縣區政府,市氣象災害防御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落實資金保障。各縣區要將人工影響天氣工作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重大生態保護工程建設規劃,將人工影響天氣相關經費列入政府預算,建立穩定投入保障機制,重點支持人工影響天氣能力建設、運行和作業保障等。加大人工影響天氣工程項目實施和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扶持力度,加強應用研究和特色技術研發。切實強化資金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各縣區政府,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氣象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強化科技支撐。加強氣象科技創新,推進人工影響天氣科研團隊和研究型人才建設,深化交流合作,構建中試平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穩步推進人工影響天氣科學試驗示范區建設。加強基層作業隊伍建設,充實專業作業指揮員,設立安全檢查員,強化技能培訓,健全作業人員勞動保護、人身意外傷害和公眾責任保險等制度,配備作業安全防護裝備,落實津貼補貼政策。對在人工影響天氣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各縣區政府,市氣象局、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總工會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嚴格規范管理。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人工影響天氣管理條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條例》《江蘇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和《江蘇省氣象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完善配套制度。加強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依法依規開展人工影響天氣相關活動。加快推進人工影響天氣標準化體系建設,提高規范化管理水平。(各縣區政府,市氣象局、市應急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加強科普宣傳。各縣區及相關部門要將人工影響天氣作為公益性科普宣傳的重要內容,納入國民素質教育體系。加大科普宣傳力度,充分利用氣象科普基地、防災減災基地和科普場館等開展社會實踐活動,不斷豐富宣傳形式和載體,提高全社會對人工影響天氣的科學認識。(各縣區政府,市氣象局、市應急局、市教育局、市文廣旅局、市科技局、市科協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7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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