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2-00119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2-06-28 |
標 題 | 關于建立全市城市客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2〕9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經市政府同意,建立全市城市客運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并明確了聯席會議主要職能、成員單位、職責分工、工作規則和工作要求。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建立全市城市客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
全市城市客運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城市公共交通優先發展戰略,統籌全市城市客運發展,加快建立與城市規模、人口和經濟發展相適應的公共交通體系,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經市政府同意,建立全市城市客運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聯席會議主要職能
在市政府領導下,深入調研全市城市客運行業現狀,分析存在的問題和矛盾,提出綜合治理的對策建議;研究制定城市客運行業發展規劃、工作方案,指導、督促、檢查全市城市客運行業發展情況,并向市政府報告;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有關城市客運行業管理工作。
二、聯席會議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交通運輸局、公安局、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國土資源局、規劃局、法制辦、物價局、信訪局、連云港工商局等部門和單位組成,市交通運輸局為牽頭單位。
市政府分管副市長為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交通運輸局局長為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各派1名相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聯絡員。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由市交通運輸局分管副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負責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包括:會務組織,會議紀要和簡報的編寫,以及有關文件印發工作;督辦聯席會議決定事項,協調處理城市客運發展中的有關問題;負責與省城市客運聯席會議、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及各縣城市客運聯席會議的聯絡工作;負責牽頭組織成員單位督查各縣城市客運工作落實情況,并向市政府報告督查情況;完成聯席會議交辦事項。
三、成員單位職責分工
(一)市交通運輸局牽頭負責聯席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承擔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督辦和聯席會議辦公室有關工作,承擔市區城市公交、出租汽車、汽車租賃等行業管理以及對各縣業務指導職能;牽頭研究制訂城市客運行業發展政策措施,指導各縣編制城市客運發展規劃,加快建設完善城市公共交通體系。
(二)市公安局負責加強市區交通管理執法行為,整治城市道路交通秩序,落實公交路權優先、信號優先措施;配合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城市客運專項整治工作;組織開展打擊涉及客運的黑惡勢力整治工作;開展涉及城市客運行業群體性事件預防和處置工作;督促、指導各縣開展上述工作。
(三)市監察局(市政府糾風辦)負責對各地、各部門落實法律法規、上級文件和依法行政情況進行督查,對因履行職責不力引發群體性事件或產生惡劣影響的行為、嚴重侵害城市客運企業或從業人員合法權益等違規違紀問題進行查處。
(四)市財政局負責參與城市客運行業發展財政政策的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指導各縣建立和完善財政補貼機制,參與城市客運行業收費項目審核審批及收費監管。
(五)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規范市區城市客運企業用工行為和勞動關系,保障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組織制定城市客運行業勞動用工政策,指導市區城市客運企業妥善處理勞動爭議;督促指導各縣開展上述工作。
(六)市國土資源局負責按照《劃撥用地目錄》落實城市客運基礎設施建設劃撥用地,對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未經批準使用土地的違法行為進行監督管理。指導各縣落實上述工作。
(七)市規劃局負責編制市區城市綜合交通等規劃,并將城市客運規劃相關內容納入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指導各縣開展上述工作;會同市有關部門指導、督促各縣、區組織實施綜合交通等規劃。
(八)市法制辦負責參與制定城市客運行業政策,指導城市客運執法活動。
(九)連云港工商局負責依法組織對城市客運行業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與監管,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打擊經營權私下轉讓和炒買炒賣行為,參與打擊非法營運行為。
(十)市物價局負責合理設定城市客運價格、查處城市客運經營者價格違規行為;會同市財政局、交通運輸局規范城市客運行業收費項目,查處各種亂收費行為;建立和完善市區出租車運價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優化調整運價結構,按照規定程序組織實施工作。
(十一)市信訪局負責接待到市委、市政府和市人民來訪接待中心反映的城市客運行業信訪問題,負責明確責任主體,督促落實工作責任;協調行業主管部門做好城市客運行業信訪問題處置有關工作;指導各縣做好城市客運行業信訪工作。
四、工作規則和工作要求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1次全體成員會議,并可根據市政府要求或工作需要,適時召開部分成員出席的專題會議。必要時,可邀請成員單位以外的部門和單位負責人參加或列席會議,會議形成的決議或確定的事項,由辦公室形成會議紀要或文件,經與會單位同意后印發有關方面,同時抄報市政府。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主動研究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等城市客運行業有關問題,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需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和事項;積極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各項目標任務,及時處理需要跨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工作中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合力推進全市城市客運行業發展。
聯席會議工作經費納入市交通運輸局部門預算。
附件:連云港市城市客運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
連云港市城市客運工作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總召集人:董春科 市政府副市長
召 集 人:杜宇平 市政府副秘書長
程廣宇 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成 員:公方才 市公安局副局長、市委610辦公室主任
龔建華 市紀委常委、秘書長、市優化辦主任
周文玲 市基層財政管理局局長
陳 健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于廣滸 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
市土地市場管理中心主任
黃雁鴻 市規劃局副局長
孫海港 市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劉 紅 市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司彥博 連云港工商局副局長
劉洪衛 市物價局副局長
徐淑清 市信訪局副局長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孫海港兼任辦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