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8-00172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8-02-02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投資促進局連云港市重點企業及客商直通卡管理辦法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8〕2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投資促進局《連云港市重點企業及客商直通卡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市投資促進局連云港市重點企業及客商直通卡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投資促進局《連云港市重點企業及客商直通卡管理辦法》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二○○八年二月二日
連云港市重點企業及客商直通卡管理辦法
(市投資促進局 2008年2月)
第一條 為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方便在連投資的境內外重點企業及客商的工作生活,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發放對象
常駐我市的境內外重點企業董事長或總經理各1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辦理連云港市重點企業及客商直通卡(以下簡稱直通卡):
(一)在我市實際投資1000萬美元或1億元以上的境內外重點投資企業(房地產企業除外)。
(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于我市優先發展的產業、投資500萬美元或5000萬元以上的境內外重點投資企業(房地產企業除外)。
(三)當年利稅總額全市排名前二十強的企業。
第三條辦理程序
(一)符合條件的企業向市投資促進局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市投資促進局牽頭組織市經貿委、外經貿局、衛生局、優化辦、目標辦、工商局、國稅局、地稅局等部門每半年會辦一次,并負責制發直通卡。
第四條 服務范圍
(一)投資服務
持卡人享受項目審批全程代辦服務。市、縣審批中心負責提供聯合審批、全程代辦、預約、市縣聯動等服務。
持卡人遇到項目投資重大困難和問題時,可以直接向市委、市政府分管領導反映。
持卡人憑本卡可出入全市各級行政機關。
持卡人在我市投資過程中輕微違規實行初次告誡制度,在告誡之后20個工作日內改正的,免予行政處罰;持卡人新擴改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環保政策以及園區準入條件,但審批權限屬于國家和省級部門的,市相關部門負責幫助做好與上級部門溝通爭取工作,并視情給予特事特辦;持卡人辦理涉稅、涉水等事項如遇特殊情況,可享受預約服務和延時服務。
(二)醫療保健
持卡人在市第一人民醫院(含東方醫院)、四縣人民醫院醫療保健中心享有優先咨詢、體檢、康復、保健、就醫住院等待遇,并可享受電話預約、專家診療、專人陪同等服務;需要緊急救治時,可憑卡在全市范圍內任何醫療機構先行救治。
市衛生部門要安排定點醫院做好持卡人健康檔案工作,積極主動做好日常醫療保健與健康指導工作,并根據需要配備健康管理醫生,必要時開展上門醫療服務。
(三)子女入學
持卡人子女享受幼教及義務教育階段入學優先安排,提供中途轉學便利以及居住地居民子女同等收費待遇。
(四)道路收費
持卡人可到我市公路收費站(高速公路收費站除外)提前辦理小型汽車月票,并在市公路管理部門辦理直通卡備案手續后,其所在企業一輛小型汽車經過我市所有收費站(高速公路收費站除外)免收過路費。
(五)車管業務
持卡人申領駕照時享受優先安排考試以及考試合格后當日發證、送證服務;持國際駕照換領本地駕證的享受優先預約、當日考試、當日發證等服務。
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設立直通卡服務窗口以及服務電話(85298851)。
(六)交通違章處理
持卡人出現一般交通違規情節時,公安部門原則上不予處罰,口頭教育后予以放行。
(七)郵政通訊
郵政部門為持卡人提供上門收訂報刊、收寄特快專遞等服務。電信部門提供個性化、專業化的綜合服務,優先安排電信和信息業務安裝,享受上門服務、集團化服務以及VIP會所待遇等服務。
(八)文化娛樂
持卡人免費參觀我市民營景區以外的景區(點)、文物保護單位,同行人員享受門票八折優惠;免費參加市屬公益性文化活動,免費為其在連未成年子女辦理市少兒圖書館借書卡。
(九)生活服務
持卡人申請安裝管道燃氣和生活用水的,實行預約上門服務,且只收取安裝工人工資、材料費和稅金。因突發性事故搶修停水時,自來水公司提前通知持卡人;持卡人未能及時交納電費而欠費停電的,撥打連云港供電公司客戶服務電話(95598)享受欠費復電服務;持卡人享受有線電視24小時安裝、開通、維修服務;持卡人享受低限收費公證服務以及免費法律咨詢服務;持卡人享受民航站VIP服務。
第五條證件管理
(一)市投資促進局負責牽頭做好直通卡管理、指導和協調工作。市優化投資發展環境辦公室將持卡人列為重點服務對象,跟蹤監督直通卡使用情況,查處阻撓或消極對待直通卡的各種行為。
(二)持卡人應文明規范使用直通卡,不得轉借和復制,丟失后及時向發卡機關申請補辦;如有變化應及時辦理變更和注銷手續;遇到服務措施不落實的可與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聯系,也可直接向市優化投資發展環境辦公室反映(咨詢電話:85830881,投訴電話:85850000)。
(三)直通卡有效期為一年。持卡人每年12月30日前交回發放機關進行年審。
第六條附則
本辦法由市投資促進局負責解釋。自2008年3月1日起施行。原連政辦發[2003]34號、連政辦發[2004]143號文件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