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7-00067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7-01-22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五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7〕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公路周邊、航道周邊、港口周邊、鐵路周邊是展示一個地區自然環境、城鄉發展和文明水平的重要區域和窗口。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五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五項行動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1月22日
連云港市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五項行動方案
公路周邊、航道周邊、港口周邊、鐵路周邊是展示一個地區自然環境、城鄉發展和文明水平的重要區域和窗口。近年來,全市上下緊緊圍繞建設國際化海港中心城市的總體部署,扎實推進干凈、方便、順暢連云港建設,交通干線沿線環境品質得到明顯提升。但與國際化海港中心城市建設要求相比,交通干線沿線綜合環境質量還有較大差距,部分區段臟亂差現象不同程度存在,違法設施和廣告清理不徹底,成為城市建設的短板。為深入貫徹落實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加快國際化海港中心城市建設,決定用三年時間,扎實開展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五項行動(普通國省道周邊潔化綠化美化行動、高速公路周邊潔化綠化美化行動、航道周邊潔化綠化美化行動、港口周邊潔化綠化美化行動、鐵路周邊潔化綠化美化行動),堅持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綜合施策、長效管理,全面整治交通干線沿線環境問題,不斷改善交通干線沿線環境面貌。
一、工作目標
到2019年,交通干線沿線影響環境的臟亂差問題得到全面整治,違法設施及廣告得到全面清理,綜合環境得到全面提升,保潔水平達到全國領先;打造1334公里綠色廊道,新增綠化面積3750萬平方米,交通干線沿線綠化總面積達到6310萬平方米,成為展示美麗連云港的景觀帶和風景線。
普通國省道周邊。普通國省道公路用地范圍內可綠化區域綠化率達100%,建成公路用地外單側寬度國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的綠色通道,新增綠化面積2200萬平方米,普通國省道公路綠化總面積達到3000萬平方米,完成120公里出省通道綠化提升。實現路面、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區八無要求(無堆積物和垃圾箱、無洗車點和修車鋪、無擺攤設點和打谷曬場、無違法建筑物和地面構筑物、無違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無違法跨越和穿越公路設施、無公路非法標志及廣告、無路肩邊坡非法種植物),改善公路沿線環境,提升公路通行能力,控制道路交通事故。
積極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加快轉變發展思路和發展方式,實現農路路網結構明顯優化,通暢水平明顯提高,安全條件明顯改善,質量明顯提升,養護全面得到加強,路產路權得到有效保護,路域環境優美整潔,農村客運和物流服務體系健全完善,實現城鄉交通一體化,適應新型城鎮化建設要求。
高速公路周邊。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可綠化區域綠化率達100%,全面建成單側寬度20—50米的綠色通道,新增綠化面積1000萬平方米,綠化總面積達到2400萬平方米,實現五無三化要求(無垃圾、無非法堆積物、無非法搭建物、無非法種植物、無違法廣告設施;彩色化、珍貴化、效益化),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設置和發布100%合法、安全、美觀。
內河干線航道周邊。用地范圍內可綠化區域綠化率達100%,全面建成單側寬度20—60米的綠色通道,新增綠化面積350萬平方米,綠化總面積達到410萬平方米。疏港航道、鹽河灌南段和灌河共計121公里高等級干線航道兩岸(城鎮段30—60米、鄉村段20—30米范圍)和善后河樞紐船閘、新沂河樞紐船閘、鹽灌船閘管理區域、水上服務區存在的臟亂差環境問題全面整治到位,違法建筑、礙航設施等全面清理到位,實現三無兩潔要求(無違規構筑物、無礙航設施、無垃圾;航道兩岸整潔、水面清潔)。內河干線達標航道全面建成綠色生態走廊,內河干線航道城區段打造成城市宜居、親水和文化走廊。
港口碼頭周邊。公用港口碼頭綠化率達可用綠化面積的100%。全面完成港區內非法碼頭整治,全市主要港口全面建成水污染防治設施,干散貨碼頭粉塵綜合防治率70%以上,港區環境實現四無六凈要求(無白色污染、無煙頭紙屑、無瓜果皮核、無垃圾污物;路面凈、道牙凈、收水口凈、便道凈、樹坑凈、墻根凈)。
鐵路周邊。隴海鐵路沿線可綠化區域綠化率達100%,全面建成單側寬度20—50米的綠色通道,新增綠化面積200萬平方米,鐵路沿線綠化總面積達500萬平方米。實現用地紅線內無違章建筑和破舊建筑物,紅線外側至100米范圍內,全面實現六無一有要求(無違法私搭亂建的建(構)筑物及附屬物、無破舊建筑及殘墻斷壁、無亂堆物料、無暴露垃圾渣土及白色污染、無違法及破舊廣告牌匾、無河塘漂浮物;有綠化隔離帶或隔離墻);紅線外側旅客視野所及1000米范圍以內,對沿線建筑物和村莊、農田林網、道路網、河湖水系網、企業煙囪進行綜合治理,達到美觀、整潔標準。
二、主要工作任務
(一)開展普通國省道周邊潔化綠化美化行動
1.推進路域潔化。整治路面拋灑滴漏、亂倒亂扔、亂貼亂畫等污染公路及其設施行為,遷移公路沿線污染源。清理疏通公路路肩、邊坡、邊溝,拆(清)除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區的違法建筑物及其他堆積物,清除占用橋下空間堆放易燃、易爆危險品,遷移利用橋梁附著管線設施、搭建住房等生產生活設施,同步修筑圍欄、種植綠化等設施。規范沿線建筑工地施工車輛裝載和進出公路清洗保潔行為,實施機耕道搭接公路的路面硬化等。實施更嚴格的橋梁隧道等設施保護措施,取締并控制公路橋梁、隧道安全保護區域內危及公路安全的違法作業。
2.提升綠化美化水平。堅持公路綠化安全與環保并重建設,提升公路沿線綠化水平,美化公路視覺環境。清除或遷移相交道路通視范圍內影響視線的行道樹,控制相交道路通視區農作物等種植物高度。優化路面行車區域綠化設置,控制中間帶開口路段防眩樹高度,規范側分帶開口路段行道樹種植和修剪養護。規范穿越、跨越、埋設等占用利用公路行為,積極推進電信、電力等管線采取地埋方式設置。
3.保障交通暢通。歸并和嚴格控制公路平面交叉特別是中間帶、側分帶、搭接道路的開口。推進大中型交叉口非機動車道、左轉車道、右轉加(減)速車道和標線島改造。完善小型交叉或搭接路口加鋪轉角建設。規范交叉路段范圍內示警、控制、指路、引導等交通安全及路權設施設置。清理公路用地范圍的非交通標志和廣告設施,取消占用機動車和非機動車道或影響非機動車通行的停車位,取締非法設置的搭接道口(交叉口)。規范公路沿線引導標志設置,實施過村過鎮路段路面(建筑物距離路面6米及以上)、機非分隔(硬路肩4.5米及以上)和輔道設施改造,完善12328等咨詢服務設施建設。
4.推進四好農村路建設。全面建設好農路,到2018年,農路三級及以上等級公路比重提升至30%,到2020年,縣道三級及以上等級公路比例不小于90%。全面管理好農路,大力整治農路路域環境,加強綠化美化,提高農路綠化率,打造暢安舒美的通行環境。全面養護好農路,到2020年,養護經費全部納入財政預算,農路列養率達到100%,經常性養護率達到100%,優、良、中等路的比率縣道不低于90%、鄉村道不低于80%。全面運營好農路,加快淘汰老舊農村客運車輛,大力推進城鄉客運一體化,加快鎮村公交首末站、回車場、候車亭(牌)等基礎設施建設,到2020年,鎮村公交開通率基本達到100%。
(二)開展高速公路周邊潔化綠化美化行動
1.推進路域潔化。集中清除垃圾,2017年5月底前,清除高速公路用地范圍內、高速公路橋涵下方、高速公路兩側(包括地面和屋頂)的白色垃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清理非法堆積物搭建物種植物,2017年9月底前,依法清理高速公路橋下空間內的非法堆積物、非法搭建物、非法種植物;依法清理高速公路兩側非法搭建物。
2.提升綠化美化水平。堅持綠化安全與環保并重建設,對全市高速公路兩側綠色通道和用地范圍內的綠化進行提檔升級,重點提升城市出入口、互通樞紐區、服務區等區域的綠化景觀,形成高速公路隔離柵內外2條層次分明的綠化帶。
3.開展建(構)筑物出新。2017年6月底前,對高速公路兩側的建(構)筑物陳舊立面進行粉刷,對破舊屋頂進行整修;對高速公路上跨橋防落網進行整修;對涂料剝落的上跨橋進行重新涂裝。
4.清理規范廣告設施。用1年時間全面開展清理規范工作,全面拆除高速公路用地及外緣起100米范圍內違法廣告設施;嚴格按照《江蘇省高速公路沿線廣告設施管理辦法》規定的間距要求,減密建筑控制區外廣告設施數量;對新(改)建高速公路和新增互通導致進入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區的廣告設施予以遷移;修復出新設置不規范、版面破損、布幅拖掛、結構銹蝕的廣告設施。
(三)開展內河干線航道周邊潔化綠化美化行動
1.推進航道潔化。清除內河干線航道垃圾,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內河干線航道垃圾摸底調查,完成干線航道內船舶固定區域存放的生產生活垃圾、水面漂浮垃圾等清理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完成航道兩岸廠礦企業、居民隨意排放、丟棄的砂石、泥土、廢礦、建材等生產生活垃圾及其他廢棄物清理。清理礙航設施,2018年底前整治維護存在安全隱患的危舊跨河橋梁;整治低標凌亂的跨河管線;清理未經批準設置的浮吊、水上吊船;清理加油船、貨郎船、住家船等非營運船舶;治理船舶亂停亂靠,清理非法靠泊點;治理農戶、漁民布設的侵占航道的基樁圍網等。清理非法違章建筑,2019年6月底前拆除未經批準建設的內河航道非碼頭裝卸點、非法堆場;廢棄不用、違章的取水灌溉口等老舊生產設施;兩岸污水排放管線;船閘上下游引航道兩側違章建筑等。
2.加強航道綠化。2019年6月底前對航道沿線綠化、景觀等進行提檔升級,單側20—60米綠色通道,確保全面綠化到位。通過本次專項整治行動,提高綠化品質,依托疏港航道等重點航道打造2—3個城鎮景觀航道示范工程和現代化示范船閘。科學界定內河干線航道兩岸綠化范圍,明確綠化責任,探索通過示范工程建立干線航道綠化長效管養機制。
3.提升航道美化水平。2017年,完成干線航道沿線交通船閘、水上服務區等設施景觀規劃。2019年6月底前,重點推進城區段干線航道整治,建設為城市示范景觀帶、旅游帶、居住走廊、休閑和文化走廊。2019年底前,建立健全內河干線航道環境整治長效機制,研究制定相關技術標準、管理標準、養護標準和實施標準。
(四)開展港口碼頭周邊潔化綠化美化行動
1.深化非法碼頭專項整治。繼續深入開展非法碼頭專項整治工作,2017年全面開展內河干線航道沿線港口非法碼頭專項整治,關停港口規劃港區范圍內所有非法碼頭,并鞏固專項整治成果,確保不發生新的違法違規行為。2018年推進非法碼頭清理掃尾工作,對規劃港區范圍內無法整治到位的非法碼頭進行拆除。到2019年底,全面完成內河干線航道沿線港口非法碼頭專項整治,確保連云港市內河港口健康有序發展。
2.加強港口粉塵和水污染綜合治理。深入開展港口粉塵、水污染綜合治理專項行動,推進港口船舶污染物接收、轉運、處置能力建設,對達不到環保有關要求的港口碼頭全部限期整改。2017年全市主要港口80%的大型煤炭礦石碼頭堆場建設防風抑塵設施或實現封閉儲存,列入全省重點港區名錄的所有散貨碼頭全部達到環保要求;沿海港口具備船舶污水、垃圾接收能力,建立接收、轉運、處置公共運行機制;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相關碼頭全部整改到位。
3.提高港口綠化水平。建立健全港口環境凈化、綠化、美化各項規章制度,深化港區綠化規劃和實施工作,加強港區綠化帶、防塵林帶建設和維護管理,著力提高已建綠化管養水平,改善港區生態環境,減少裸地揚塵污染,及時補植綠色植物。開展港口作業區內見縫插綠工程,著力提升港內綠化質量,優化港區生產生活環境。
4.美化提升港容港貌。做好貨物堆碼標準化工作,全面推行貨物標準化、規范化堆碼苫蓋;車輛和流動機械定置化擺放,工作車輛與生產流動機械分置,組織港口設備設施定期清潔。推進交通警示、警告、告示、公告、監控等設施美化改造,利用筒倉、圍墻、主要建筑物、大型岸壁機械主要立面提升文化景觀。做好疏港高架橋立面整修,港區老舊房屋設施維護出新,用于收集、運輸垃圾車輛做到密閉、完好和整潔,在運輸過程中禁止沿途丟棄、遺撒。環衛設施完好無損,污水、垃圾接受等保潔區域內無暴露積存垃圾污染物,垃圾日產日清。2017年制定港容港貌提升評定標準,全面開展港容港貌提升專項行動;2018年全市港口重點港區港容港貌提升改造達標率達100%;2019年全市規模以上港口港容港貌提升改造達標率達100%。
(五)開展鐵路周邊潔化綠化美化行動
1.開展隴海鐵路沿線環境整治和綠化工作。沿線縣區政府及上海鐵路局在2017年3月制定環境整治及綠化規劃方案,動員部署到位,全面開展環境整治和綠化工作。2017年底基本完成紅線內環境整治和綠化栽植任務;2018年底前完成沿線紅線外兩側環境整治和綠化栽植任務;2019年9月底完成環境整治和綠化工作整改完善的檢查驗收。
2.在建鐵路由各相關部門和縣區按照本方案整治要求,結合建設進度,同步推進沿線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3.建立健全環境整治和綠化工作長效管理機制。2017年4月底前編制完成《連云港市鐵路沿線環境整治工程實施標準》、《連云港市鐵路沿線綠化工程實施標準》。2017年底前起草《連云港市鐵路沿線環境整治及綠化工作長效管理考核細則》,并下發實施。
三、進度安排
(一)自查自糾階段(2017年1月)。全面調查摸底,各縣區、各部門制定具體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加大宣傳力度,營造工作氛圍,明確部門分工,全面完成垃圾清理工作,路域環境和廣告牌整治初見成效。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7年2月—2019年5月)。全面開展集中整治行動。市有關部門指導督查集中整治進展,并配合新聞媒體加強宣傳。交通干線沿線綠化全面改善,非法違章建筑全面清除,路域環境全面提升。完成非法碼頭清理整頓,開展沿海主要港口粉塵治理。
(三)總結評估階段(2019年6月—2019年9月)。鐵路沿線整潔美觀,綠化實現網絡式覆蓋。完成干線公路綠化及兩側綠色通道提檔升級工作。全面建成干線航道綠色走廊,城郊段建成宜居、親水和特色文化走廊。完成沿海主要港口粉塵治理。總結評估、驗收鞏固并轉入長效治理階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堅持市級推進、縣區負責、部門指導、鄉村聯動原則,市政府成立市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五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統籌協調全市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由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擔任領導小組組長,相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級單位(部門)主要負責同志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交通運輸局,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各縣區(功能區)負責本轄區內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五項行動各項具體工作。
(二)明確部門職責。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五項行動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交通、建設、水利、城管、林業、環保、國土、財政、公安等部門,需要市級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取得實效。各部門具體分工見附件。
(三)強化推進落實。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行動方案,組織成立普通國省道、高速公路、航道、港口、鐵路等5個專項整治工作組,明確專項整治各項工作牽頭部門和參與部門以及職責分工,抓緊制定五項行動實施計劃,細化分解目標任務,明確年度目標,落實時間要求,指導各地有序開展工作。各地按照目標任務要求,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到實處。
(四)注重宣傳引導。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宣傳教育,強化工作指導,讓廣大群眾深入了解、積極支持、主動參與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五項行動,指導各縣區更好開展工作,動員全社會共同建設整潔優美的城鄉環境。
(五)嚴格督查考評。市政府將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五項行動納入督促檢查和考核獎勵范圍,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工作機制,制定考核辦法,組織具體實施。各縣區(功能區)政府要強化對整治工作的督查推進。
附件:連云港市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五項行動部門職責分工
附件
連云港市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五項行動部門職責分工
按照市級推進、縣區負責、部門指導、鄉村聯動原則,連云港市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五項行動涉及的部門職責分工如下:
1.各縣區政府、各功能板塊。負責轄區內重要交通干線沿線(交通干線用地紅線外)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協調處理綜合整治工作中的矛盾。
2.市委宣傳部。負責協調新聞媒體做好綜合整治中的輿論宣傳,進行正面引導,營造良好整治氛圍。
3.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管轄范圍內的重要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協調推進交通干線用地紅線內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4.市港口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管轄范圍內沿海和內河港口碼頭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5.市鐵路辦。負責督促落實鐵路沿線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6.市公安局。及時處置阻礙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在交通干線沿線環境綜合整治行動中發生的以暴力、威脅方法或者其他方式阻礙相關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犯罪行為,相關行政執法機關要及時撥打110報警,公安機關指令相關警種部門迅速出警,對相關違法犯罪嫌疑人依法及時予以嚴厲打擊。
7.市財政局。負責安排綜合整治以獎代補專項資金并納入預算。
8.市環保局。負責指導沿線環境整治工作。負責交通干線沿線建設項目環境管理。
9.市建設局。負責指導推進交通干線沿線村莊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10.市城管局。在交通干線用地控制線和管理范圍以外的市區城區范圍內開展店外占道經營、戶外廣告、違法建設、堆放物料、生活和建筑垃圾清理整治工作。
11.市水利局。負責交通干線沿線市屬河流湖泊范圍的水岸或堤壩碼頭、行道樹等環境整治。負責指導水利管轄范圍內航道綠化美化和環境衛生工作。
12.市林業局。負責交通干線沿線綠化建設管理。負責指導制定綠化方案。協助交通或市政部門開展綠色通道建設。
13.市工商局。加大對利用違法廣告設施非法發布廣告行為的檢查力度,通過沒收違法所得、納入黑名單管理等手段切斷違法廣告設施利益驅動源。
14.市政府法制辦。加強相關執法工作法制保障,對執法行為進行監督,視情組織修訂或者制定長效管理規定。
15.市規劃局、國土局、住房局、海洋與漁業局、農委等部門。做好部門職責范圍內相關工作。
16.市城建控股集團:負責土地運作區域內的相關整治工作;完成市政府交辦的事項。
17.屬地高速公路公司。負責管理范圍內高速公路用地紅線范圍內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18.上海鐵路局徐州鐵路辦事處。負責鐵路用地紅線范圍內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19.通信、供電、自來水、燃氣等部門。負責整治沿線非法跨越和穿越設施、所屬桿線遷移和地埋改造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