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4-00159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4-12-20 |
標 題 | 關于學習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4〕15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審計監督確定為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的八項監督之一,同時作出了完善審計制度的重大部署,把審計地位提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今年10月,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48號),對抓好新形勢下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為認真學習貫徹文件有關精神,保障審計工作開展,切實發揮審計職能作用,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學習貫徹《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駐連部省屬單位: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將審計監督確定為強化權力制約和監督的八項監督之一,同時作出了完善審計制度的重大部署,把審計地位提升到了一個新的高度。今年10月,國務院印發了《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48號),對抓好新形勢下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為認真學習貫徹文件有關精神,保障審計工作開展,切實發揮審計職能作用,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真組織學習貫徹。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帶頭深入開展學習討論,采取多種形式,深刻領會黨中央、國務院加強審計工作的戰略意圖,從國家治理現代化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高度深化對審計職能作用的認識,切實理清新形勢下審計工作的準確定位、發展思路和工作重點,勇于改革創新,健全制度法規體系,為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夯實思想基礎。
二、切實保障審計工作開展。要從維護法律尊嚴、推進依法治市的高度,自覺維護審計的獨立性、嚴肅性和權威性,合理配置審計力量和必要工作經費,保障審計部門依法開展工作,并將有關審計結果及其整改情況作為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嚴肅整改問責紀律,狠抓審計整改落實,為審計監督工作的開展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
三、積極提升審計工作水平。審計機關要不斷加大審計力度,進一步完善審計制度,創新審計方式方法,強化審計監督作用,不斷提高審計效率,全面加強對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等政策措施以及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領導干部經濟責任落實情況的審計工作,切實發揮好審計監督在促進黨委、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中的保障作用。
附件:《國務院關于加強審計工作的意見》(國發〔2014〕 48號)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