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3-00033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3-04-07 |
標 題 | 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加快市區舊城區改造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3〕3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加快市區舊城區改造工作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關于印發連云港市加快市區舊城區改造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
加快市區舊城區改造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連云港市加快市區舊城區改造工作實施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3年4月7日
連云港市加快市區舊城區改造工作實施意見
為加快推進市區舊城區改造工作,改善人居環境,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塑創現代化國際海港中心城市新形象,現就市區舊城區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質、建設幸福港城為目標,以推進危舊房(棚戶區)、內澇災害嚴重片區、基礎設施較差片區、嚴重影響城市形象片區改造為重點,遵循政府主導、分級負責,統一規劃、成片開發,重點突破、全面推進,市場運作、政策扶持的原則,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強化規劃控制,加大資金投入,細化政策措施,全力推進市區舊城改造工作,確保規劃一片、建成一片、配套一片、管好一片,全面完成市區舊城區改造。
二、目標任務
2013年至2015年,完成快速公交(BRT)一號線沿線、海濱大道兩側,連鹽鐵路沿線、南極北路周邊片區、海州古城、猴嘴片區等舊城區改造面積500萬平方米。其中2013年完成改造面積260萬平方米,2014年完成改造面積200萬平方米;2015年完成市區剩余的舊城區改造任務。
三、運作模式
市政府審定和下達年度舊城區改造任務,各區政府、園區管委會、新海新區指揮部按照改造任務依法組織征收。舊城區改造項目實行房屋征收補償費用總額包干制,房屋征收補償費用具體標準由有資質的價格評估機構認定,房屋征收補償費用總額包干辦法另行制訂。
(一)國家、省、市投資的市政重點工程征收項目的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費用,由各責任主體或責任主體安排的投融資平臺負責籌集。
(二)土地儲備征收項目的土地及房屋征收補償費用,由市土地儲備中心負責籌集。
(三)列入舊城區改造任務的其它征收項目,鼓勵各級投融資平臺按照合作征收、凈地交付的方式,多種途徑進行融資、引資,先期籌集征收補償費用。引資合作方先行墊付資金的,按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墊付資金利息,并按照實際投資額給予每年6%-8%的投資回報(引資合作方最終通過招拍掛取得土地使用權的,則只計算墊付資金利息,已計付的投資回報在取得土地使用權后予以扣回)。
(四)已毛地出讓的項目的房屋征收補償費用,由開發單位負責籌集。
(五)土地開發成本由市財政直接支付給各責任主體(封閉運作區域除外)。
四、配套政策
(一)鼓勵建設安置房。房屋產權調換安置采用開發建設安置房和團購存量商品房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鼓勵開發建設安置房,市、區國土部門優先保障安置房建設的土地供應,安置房價格由價格部門核定。安置房不足的,團購相應的存量商品房予以保障。團購存量商品房作為安置房的,其價格原則上比周邊商品房價格至少低6%。老城區被征收居民到建成區、新區安置的,安置面積應有區分,具體標準應根據安置點及周邊基礎設施配套情況,在征收與補償方案中予以明確。
(二)強化政策支持。市規劃部門根據確定實施的舊城改造項目,規劃定點安置房位置和數量,老城區適當提高容積率,增加商業用房面積。市國土部門在核算土地成本時,將征收費用、社會資金投資回報、片區周邊基礎設施建設費用一并納入土地成本。土地收益原則上用于舊城區改造、基礎設施建設和環境形象提升等方面。土地收益分配應因地而宜、科學核算,改造地塊有收益的,其收益部分由市、區兩級分配,以市為主;改造地塊基本零收益的,由各責任主體運作;改造地塊成本高于土地出讓收益的,實行一事一議,通過其他項目進行盈虧調劑,力求區域平衡和各責任主體平衡。舊城區改造如涉及到工業企業退二進三的,按照《市政府關于印發市區經營性用地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連政規發〔2012〕2號)規定執行。
(三)支持項目運作。對政府投融資平臺采取合作征收方式,進行封閉運作的舊城改造項目,相關部門要積極支持項目的包裝融資,確保征收資金落實到位。
(四)減免相關規費。已毛地出讓并被市政府認定為危舊房(棚戶區)改造的項目,繼續按照《連云港市市區危舊房片區(棚戶區)改造工作實施意見》(連政辦發〔2009〕53號)執行。
(五)加大向上爭取力度。舊城區改造特別是危舊房(棚戶區)改造項目,爭取列入國家和省定補項目,給予政策和資金扶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市區舊城改造工作指揮部,統籌推進市區舊城區改造工作。各區政府及市各有關單位分別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的舊城區改造工作。市政府將各責任主體完成征收任務情況列入年度目標考核,根據目標任務完成情況予以獎懲。
(二)落實工作責任。各責任主體必須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嚴格按照時序推進舊城區改造征收任務。房屋征收補償工作由各區政府負責實施,市各相關部門做好配合,全力支持。安置房建設由各責任主體依據安置房建設布點規劃進行建設,要超前安排、抓緊實施。團購商品房作為安置房的,由各責任主體牽頭、市相關部門參加制定實施方案。改造項目享受優惠政策的,市各有關部門要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三)強化綜合執法。市城管執法部門、各區政府和市各有關單位要加大禁違拆違工作力度,堅決杜絕違法建設現象。司法部門要加大強制執行的力度,符合司法強制執行條件的,要及時立案審查、及時裁定執行。對群眾舉報的違規違紀行為,紀檢監察部門要及時查處。對嚴重阻礙征收工作依法推進或惡意傷害工作人員的,公安機關要依法嚴厲打擊。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安全,審計、監察部門要積極做好項目的審計和監督工作,確保項目資金使用安全。
(四)營造良好氛圍。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以人為本、改造為民的理念,堅持公開、公平、公正,依法按程序開展征收工作,對工作中出現的矛盾糾紛,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主動化解,防止矛盾激化。征收工作中涉及黨員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要積極配合,帶頭搬遷,樹立良好的榜樣。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動員和引導人民群眾配合、支持舊城區改造征收工作,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