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6-00475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6-09-01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6〕11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港市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港市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連云港市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9月1日
連云港市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交通運輸部、省交通運輸廳和市委、市政府要求,加快推進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更加方便人民群眾出行,結合實際,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1. 在2016年年內實現全市縣(區)交通一卡通與全省互聯互通。
2. 制定全市統一的公共交通刷卡優惠政策。
3. 各縣(區)制定公共交通刷卡財政補貼政策。
二、組織領導
為保證全市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的順利實施,決定成立全市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擔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市交通運輸局局長擔任副組長,市交通運輸、財政、物價、民政、殘聯、交通控股集團等部門以及各縣(區)政府分管領導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交通運輸局,具體負責各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的協調處理、督促檢查、信息報送等具體工作。各縣(區)也要相應成立組織領導機構,明確責任部門并將有關情況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做好本縣(區)一卡通的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
三、工作措施
(一)統一組織實施。全市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按照政府推動、行業引導、企業運作的原則組織實施,做到統籌規劃、明確責任、有序推進,實現統一標準、統一結算、統一管理。
2015年,市區實施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工作,由市交通控股集團所屬的海通市民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市民卡公司)統一負責組織實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為保證全市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有序開展,充分利用市民卡公司在系統建設和人員管理、設備建設維護等方面的資源,節約建設成本,避免重復投資,2016年,各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繼續由市民卡公司統一負責組織實施、運營維護和結算管理工作。市民卡公司按照交通運輸部密鑰標準,建設全市統一的清分結算系統,分配給各縣(區)公共交通企業管理帳號和權限;按照交通運輸部《城市公共交通IC卡技術規范》的要求,對縣(區)公共交通車輛安裝或更換刷卡機具,發行符合標準的互聯互通IC卡;按照刷卡終端交易數據與各縣(區)公共交通企業通過全市統一的清分結算系統進行清分結算,從而實現縣(區)公共交通與全省公共交通的互聯互通。
(二)共同配合完成。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應在各縣(區)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交通運輸、財政、物價、民政、殘聯等部門的共同支持下,由市民卡公司和各縣(區)公共交通企業共同配合完成。
1.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各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的組織協調等工作,具體推進實施由市運輸管理處負責;
2. 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本地的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的組織領導,出臺政策保障措施,做好配套資金的籌措;各縣(區)交通運輸局在當地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做好互聯互通的具體實施工作,督促各縣(區)公共交通企業按照下列主要職責做好工作:
(1)配合市民卡公司做好清分計算系統建設、對接工作和刷卡機具的安裝、調試工作;
(2)按照協議約定時間向市民卡公司支付車載刷卡服務費;
(3)按照協議約定時間向市民卡公司支付刷卡交易結算費,(老年卡等刷卡免費乘車的、老年優惠卡等刷卡特殊優惠乘車的、普通卡刷卡優惠乘車的)結算費率為普通卡刷卡金額的2%。
3. 市交通控股集團負責市民卡公司實施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所需資金的保障,督促市民卡公司按照下列主要職責做好結算中心、清分結算系統、清分結算機制的建設和運行工作:
(1)全市統一的清分結算系統的建設、運營、維護和日常管理以及與各公共交通企業對接工作;
(2)對各縣(區)公共交通企業現有及新增公交車輛配備車載刷卡機具,并負責刷卡機具的維護,承擔車載刷卡機具加密卡費用和車載刷卡機具上傳數據的通訊費;
(3)制定連云港市交通IC卡業務處理和操作規程,在各縣(區)設立一個售卡服務網點(或代理點)并負責日常運營管理;
(4)負責對各公共交通企業刷卡交易數據的清分、對帳工作,并按照協議約定的時間方式將清算資金轉入各公共交通企業。
(三)制定保障政策。為保證互聯互通工作取得實效,使群眾切實感受到民生工程的惠民、利民之處,在正式發售互聯互通卡之前,出臺下列保障政策。
1. 根據我市實際情況,市政府制定出臺全市統一的公共交通刷卡乘車優惠政策;
2. 各縣(區)政府在正式發售互聯互通卡之前出臺本地的公共交通刷卡乘車財政補貼政策;
3. 各縣(區)政府對市民卡公司在各縣(區)售卡網點運營費用方面每年給予適當補助。
四、實施步驟
(一)制定方案階段
1. 2016年8月5日前,市政府制定全市實施方案;
2. 2016年8月10日前,各縣(區)制定實施方案。
(二)具體實施階段
1. 2016年8月20日前,市民卡公司與各縣(區)公共交通企業對接,摸清各地建設需求,商訂合作協議;
2. 2016年10月1日前,市民卡公司完成清分結算系統建設、車載刷卡機具采購工作;
3. 2016年10月31日前,市民卡公司與各縣(區)公共交通企業完成刷卡機具的安裝、測試和人員培訓工作;
4. 2016年11月30日前,市民卡公司與各縣(區)公共交通企業完成系統全面調試、初步驗收工作。
(三)正式發卡階段
2016年12月1日,正式發售互聯互通卡。
五、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認識。各縣(區)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推進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高度重視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的組織實施工作,要切實抓好此項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進。
(二)加強協調配合。縣(區)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涉及多單位、多部門,各單位、各部門要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協調配合。對推進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牽頭做好協調解決工作,各單位、各部門要積極配合,確保互聯互通工作按照序時進度組織實施到位。各公共交通企業也要與市民卡公司加強溝通和協作,共同做好公共交通一卡通互聯互通工作。
(三)積極籌措資金。市民卡公司負責的建設項目所需資金由市交通控股集團負責籌措落實,各縣(區)公共交通企業負責的工作所需資金由各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協調落實,做好項目順利實施的資金保障。按照序時進度完成項目建設的,省級財政將采取以獎代補形式給予資金支持,各縣(區)人民政府應給予省級財政以獎代補資金同等金額的資金補助,省級財政和地方財政的補助資金統一劃撥到市民卡公司以補助其項目建設的支出。
(四)強化督促檢查。各單位在每月24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當月工作完成情況及下月工作計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定期通報各單位工作落實情況,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對各地完成情況開展專項督查,以保證互聯互通工作按期完成。
(五)做好宣傳推廣。各縣(區)要做好公共交通一卡通宣傳推廣工作,通過報刊、廣播、電視和網絡等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讓群眾充分了解縣(區)公共交通一卡通的功能和作用,積極做好互聯互通卡的發售工作,為市民出行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