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6-00745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6-12-30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全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6〕16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加快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推動我市現代農業發展邁上新臺階,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意見》(蘇政辦發〔2015〕83號)文件精神,結合連云港市實際情況,就加快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提出如下意見。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加快推進全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為加快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推動我市現代農業發展邁上新臺階,根據《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意見》(蘇政辦發〔2015〕83號)文件精神,結合連云港市實際情況,就加快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緊緊圍繞提高農民綜合素質,提升農民生產技能,助推農業農村發展的目標,堅持政府主導、農民主體、需求導向、綜合配套的原則,以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為立足點,以滿足現代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生態化生產經營需求和促進農民持續增收為出發點,以穩定發展農業生產、保障農產品有效供給和現代農業建設邁上新臺階為核心,建立完善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機制、制定相應政策制度。結合地方產業發展實際,分層次、分類別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訓、管理和政策扶持三位一體培育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具有較高生產技能和經營水平、具有較強市場意識和管理能力的現代新型職業農民隊伍。
二、目標任務
2016年起,重點依托農業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省農民培訓工程以及地方財政支持的職業農民培訓項目,全市每年開展生產經營型、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培訓,人數不少于3.5萬人。全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程度每年提高4個百分點,確保到2020年全市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程度達到50%以上。
三、工作內容
(一)科學遴選培育對象。各縣區開展調查摸底,準確掌握生產經營型、專業技能型和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的數量規模、從業結構、主導產業、文化程度、收入水平等信息,為確定培育對象、界定標準、培育需求等提供依據;根據調研結果,全面掌握本地農業從業人員基本情況,加快建立培育對象數據庫;各縣區制定符合當地情況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方案。
(二)分類開展職業農民培訓。根據不同產業、不同類型農民從業特點及能力素質要求,實行生產經營型分產業、專業技能型按工種、專業服務型按崗位的分類培訓,創新培訓方式,提升培訓效果。充分發揮市、縣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業科研院所、農技(機)推廣中心作用,結合農時農事、圍繞產業發展,開展農業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幫助農民適應農業產業政策調整、農業科技進步、農產品市場變化,逐步提高農業生產經營水平。
(三)建立實訓基地。依托具有一定產業基礎、特色優勢、示范引領作用的農業科技園區(示范基地)、家庭農場、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企業等建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田間學校(實訓基地),至2020年,認定80個專業齊全、功能完善的市級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田間學校(實訓基地)。
(四)加強職業和學歷教育。依托市、縣農業廣播電視學校和本市涉農職業院校多形式、多層次開展農業職業教育,穩定辦學規模,提升辦學質量,全市涉農中等學歷教育每年招生人數不少于300人。積極探索彈性學制、半農半讀形式,培養一批留得住、能創業的高素質新型職業農民。
(五)加強科技指導。建立連云港市農業專家庫,構建專家+農技人員+新型職業農民+輻射帶動戶的技術傳播路徑,推動新品種、新技術、新模式、新裝備率先在新型職業農民群體中實現轉化和應用。優先遴選新型職業農民作為科技示范戶,選聘技術專家進行結對幫扶、入戶指導,1名專家每年跟蹤服務5-10個種養大戶;依托農業廣播電視學校、農技推廣服務站點、科技園區(示范基地)等機構對接指導10000名農業科技示范戶。
(六)規范認定管理。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管理要堅持政府主導、農民自愿的原則,各縣區按照區域產業發展特點科學制訂認定條件、認定標準、認定程序。當前,重點要將生產經營型農民作為新型職業農民認定范疇,同時兼顧專業技能型與專業服務型職業農民。按照自愿申請、逐級推薦、縣區級審定的程序,對新型職業農民進行認定管理。建立初、中、高三級貫通的新型職業農民認定體系,縣區人民政府發布認定管理辦法,并報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七)加強證書管理。農民自愿提出認定申請,由各縣區農業部門按照認定管理辦法對符合條件和標準的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認定為新型職業農民,頒發農業部統一式樣的新型職業農民證書。獲得農業職業技能培訓合格證書和農業行業特有工種職業資格證書的新型職業農民享受相應農業扶持政策。
(八)強化動態管理。市級建立新型職業農民信息管理系統,各縣區將新型職業農民認定統計信息錄入信息庫,進行動態管理。對通過認定的新型職業農民,以縣區為單位統一建檔、統一管理。對已經認定的新型職業農民,按照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定期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應按規定程序予以退出并不再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明確工作職責。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新型職業農民培育作為三農工作的重要內容,明確工作責任,采取有效措施,推動工作落實。市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委農工辦、市農委、財政、人社、教育、國土、水利、金融等部門為成員單位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領導小組。農業部門要負責做好統籌協調和組織發動工作,研究制定培育模式和相關制度。農村工作綜合部門要加大農民創業中以家庭農場為重點的農業領域創業的比重和扶持力度。人社部門要做好人事代理等相關工作。金融部門要研究制定適合新型職業農民的金融支持政策。教育、國土資源、水利、財政等相關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協作配合,合力推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要建立協調推進機制,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和細化落實政策,并加大財政扶持力度,周密組織實施。
(二)完善培育體系。各縣區政府要在2017年初制定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認定管理辦法,建立新型職業農民信息管理系統,健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檔案,制定政府扶持政策。全市進一步建立健全新型職業農民科技教育培訓管理體系,成立連云港市職業農民培育指導站;強化農民教育師資隊伍、實訓基地、教材課件、信息化等配套建設,不斷提高新型職業農民教育培訓專業化、標準化水平;統籌各類教育培訓資源,滿足新型職業農民多層次、多形式、廣覆蓋、經常性、制度化的教育培訓需求。
(三)加強資金扶持。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率是市、縣政府關于農業現代化目標年度考核的項目之一,市、縣區財政要優化涉農資金支出結構,建立健全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財政投入機制,將地方財政支持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資金納入財政年度專項資金預算。2020年前,市級財政每年投入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田間學校(實訓基地)認定資金;縣區財政加大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和認定上投入力度。
(四)落實扶持政策。扶持農民工等群體返鄉創業,引導農村土地流轉、農業保險、農業產業發展等相關政策向種養大戶、家庭農場、合作社、現代農業園區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逐步形成項目帶動產業發展、產業促進新型職業農民隊伍壯大的良性發展模式。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