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7-00409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7-04-10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連云港市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17〕6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領導下,定期研究解決城鄉低保對象、受災群眾、特困人員、孤兒和監護缺失的未成年人、貧困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困難優撫安置對象等各類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困難群眾保障政策落實到基層和困難群眾身上。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建立連云港市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第162次常務會議精神、《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有關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7〕15號)和省民政廳通知要求,進一步建立健全我市各類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經市政府同意,對連云港市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進行適當調整,建立新的連云港市社會救助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職能
在市政府領導下,定期研究解決城鄉低保對象、受災群眾、特困人員、孤兒和監護缺失的未成年人、貧困殘疾人和重度殘疾人、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困難優撫安置對象等各類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問題,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有關困難群眾保障政策落實到基層和困難群眾身上。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市委宣傳部、市編委辦、市委農工辦(市扶貧辦)、市信訪局、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市建設局、市住房局、市交通局、市衛計委、市審計局、市統計局、市物價局、市法制辦、市公積金中心、市國稅局、連云港地稅局、市工商局、人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連云港銀監分局、保險行業協會、市總工會、市殘聯共28個部門組成。市政府分管領導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市政府分管秘書長和市民政局局長任召集人,各成員單位有關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等情況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市政府研究確定。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承擔聯席會議的日常工作,由市民政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
三、工作規則
聯席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一到兩次例會,由總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根據市政府要求或工作需要,可以臨時召集會議。在聯席會議召開之前,各單位可提出聯席會議議題和需提交聯席會議議定事項。聯席會議經討論形成一致意見后,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
四、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聯席會議職責分工,主動研究各類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等有關問題,及時向牽頭單位提出需聯席會議討論的議題,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及時處理各類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中需要跨部門協調解決的問題。各成員單位要根據國家、省、市的要求,主動協調、密切配合、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好聯席會議在統籌各類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中的作用。
五、聯席會議成員名單
總召集人:黃遠征 市政府副市長
召 集 人:劉 沙 市政府副秘書長
王從金 市民政局局長
成 員:周玉久 市委宣傳部副部長
胡 濱 市編辦副主任
孫立洲 市委農工辦副主任
邢于全 市信訪局信訪督查專員
郭惠群 市發改委委員
嚴道連 市經信委副主任
李宏偉 市教育局副局長
茅中余 市公安局副局長
鐘 玲 市民政局副局長
施為民 市財政局副局長
邵曉峰 市人社局副局長
嚴欣春 市建設局總工程師
葉磊明 市住房局副局長
藺寧君 市交通局副局長
陳 志 市衛計委副主任
楊成功 市審計局副局長
崔長勝 市統計局副局長
丁元奎 市物價局副局長
馮正山 市政府法制辦黨組成員、副調研員
高云玲 市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張 杰 市國稅局副局長
宋云山 連云港地稅局副局長
司彥博 市工商局副局長
孫 亞 中國人民銀行連云港市中心支行副行長
王德宏 連云港銀監分局紀委書記
孫竹松 市保險行業協會秘書長助理
丁維杰 市總工會黨組書記、副主席
姜仁國 市殘聯副理事長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鐘玲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