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5-00248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5-04-25 |
標 題 | 市政府辦公室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機動車輛貸款保證保險經營風險化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辦發〔2005〕52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辦公室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機動車輛貸款保證保險經營風險化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辦公室轉發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機動車輛貸款保證保險經營風險化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經市政府同意,現將《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機動車輛貸款保證保險經營風險化解工作的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 [2005] 6號)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關于加強機動車輛貸款
保證保險經營風險化解工作的意見
近年來,我省機動車輛貸款保證保險(以下簡稱車貸險)業務發展迅猛,為地方經濟的發展作出了應有貢獻。但在車貸險業務快速發展的同時,機動車輛貸款債務人惡意騙取貸款、逃廢債務的情況時有發生,保險、銀行等金融機構經營風險急劇增加。為維護我省金融秩序,推動“誠信江蘇”建設,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采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強對機動車輛貸款保證保險經營風險的控制,加大對惡意逃廢機動車輛貸款債務不良行為的懲治力度,切實化解風險。現就加強機動車輛貸款保證保險經營風險化解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進一步加強貸款催收工作。貸款銀行與保險公司應當建立定期會商制度,共同分析風險,商討對策,抓好清欠工作。車貸險累積風險較大的保險公司要成立專門機構,抓好風險控制和化解工作。貸款銀行應積極做好催收工作,與保險公司加強逾期對帳,及時通報信息,使保險公司充分掌握風險狀況;對有惡意欠款行為的欠款人,及時辦理訴訟或申請執行手續。
二、依法懲治逃廢機動車輛貸款行為。銀行同業公會將認定為逃廢機動車輛貸款的惡意債務人,列入“黑名單”,在系統內公布,供會員單位查詢,并組織會員單位采取合法有效措施聯合制裁。同時,建立公安機關與金融監管部門的情報協作制度,及時通報機動車輛貸款黑名單和機動車輛貸款詐騙犯罪情況。對利用消費貸款進行詐騙活動或侵占、挪用債務人還貸款項,涉嫌刑事犯罪的,銀行和保險公司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及時立案偵辦。對債務人拒不按消費貸款合同還貸,銀行或保險公司提起訴訟,人民法院依法審理,盡快結案和執行。公安交管部門在交通管理執法時,依法協助打擊逃廢汽車消費貸款行為。
三、開展專項治理行為。省政府近期將在全省開展針對機動車輛貸款債務人逃廢債務行為的專項治理行動。在省金融穩定工作協調小組的領導下,省金融穩定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制定具體方案,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江蘇銀監局和江蘇保監局負責組織實施。
四、加強相關法律問題研究和新聞宣傳工作。認真研究車貸險法律糾紛特點及與機動車輛貸款有關的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證據要求,解決車貸險案件法律定性、法律適用等問題,充分利用法律手段處理車貸險案件。新聞單位要正確引導,積極宣傳,為懲治逃廢汽車消費貸款行為和整治信用環境,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環境。
五、適時恢復車貸險業務。保險部門和銀行機構要認真總結機動車輛貸款經營中的經驗、教訓,進一步改進和完善承保規程,增強管控能力,爭取在車貸險風險得到基本控制后,恢復車貸險業務,為促進汽車產業發展,繁榮地方經濟作出積極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