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5-00015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5-02-20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同意連云港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專項規劃(2024—2035年)的批復 | ||
文 號 | 連政復〔2025〕9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關于同意連云港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專項規劃(2024—2035年)的批復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復〔2025〕9號.pdf |
連政復〔2025〕9號
市政府關于同意連云港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專項規劃(2024—2035年)的批復
市城市管理局:
你局《關于提請審批<連云港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專項規劃(2024—2035年)>的請示》(連城管發〔2024〕9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連云港城市戶外廣告設施設置專項規劃(2024—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
二、《規劃》范圍為連云港市區,包括贛榆區、海州區、連云區、市開發區、徐圩新區、云臺山景區。
三、你局要會同各區政府、功能板塊管委會及市各有關單位認真抓好《規劃》落實。要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全面提升城市景觀品質,實施總量控制和分區引導,突出地方特色。要緊密結合我市“山海相擁、港城相融”的資源稟賦,以“美麗宜居山海城市”為功能定位,提升城市活力,將我市戶外廣告打造成城市形象的展示窗口,引導戶外廣告良性有序發展。
四、經市政府批準的《規劃》是開展戶外廣告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據和空間指引,必須嚴格執行,不得隨意修改、違規變更。你局要會同有關單位加強規劃控制和監督管理工作,《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匯報,《規劃》內容如需變更,應按規定程序報批。
此復。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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