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5-00089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5-07-11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蒼梧消防站、港師南等5個地塊詳細規劃圖則修改的批復 | ||
文 號 | 連政復〔2025〕19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關于蒼梧消防站、港師南等5個地塊詳細規劃圖則修改的批復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復〔2025〕19號.pdf |
市政府關于蒼梧消防站、港師南等5個地塊詳細規劃圖則修改的批復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你局上報的《關于提請批復<蒼梧消防站、港師南等5個地塊詳細規劃圖則修改>的請示》(連自然資發〔2025〕202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局上報的《蒼梧消防站、港師南等5個地塊詳細規劃圖則修改》。
二、本次詳細規劃圖則修改共涉及5個地塊,其中,蒼梧消防站地塊范圍東至科苑路、西至東鹽河、南至淮工河、北至美食水岸商業街區,總面積1.88畝;
杏壇路東、圣湖路南地塊范圍東至文錦路、西至杏壇路、南至小燒香河、北至圣湖路,總面積167.85畝;
江化北路東、海連西路北地塊范圍東至萬潤豐泰苑、西至江化北路、南至海連西路、北至現狀鐵路,總面積85.80畝;
幸福路西、園丁巷南地塊范圍東至幸福路、西至新海路、南至玉帶河、北至園丁巷,總面積88.65畝;
花果山大道西、先鋒路南地塊范圍東至花果山大道、西至裕泰新村、南至中小企業創新創業孵化中心、北至先鋒路,總面積41.85畝。
三、你局要加強指導規劃在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實施,維護好詳細規劃的剛性管控要求,提升我市規劃管理水平。在下一階段的規劃實施中,要依據規劃確定的控制原則和各項技術指標,嚴格控制好各項用地及建設;合理布局各類公共服務設施及基礎設施;加強規劃范圍內生態環境的保護;處理好土地資源節約、環境保護和經濟發展的關系。
四、經市政府批準的《蒼梧消防站、港師南等5個地塊詳細規劃圖則修改》是指導片區建設和管理的依據,規劃確定的強制性內容不得擅自變更。你局要會同海州區政府、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加強規劃控制和監督管理工作,切實保障規劃實施。規劃內容如需變更,應按規定程序報批。
此復。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