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0-00269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0-11-05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公布連云港高新區部分市級管理事項賦權清單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20〕9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進一步落實中央和省“放管服”改革工作相關要求,按照“強區放權”工作部署,本著“依法下放、應放全放、能接盡放、權責一致”的原則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發〔2020〕98號
市政府關于公布連云港高新區部分市級管理事項賦權清單的通知
海州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中央和省“放管服”改革工作相關要求,按照“強區放權”工作部署,本著“依法下放、應放全放、能接盡放、權責一致”的原則,經研究,決定公布《連云港高新區部分市級管理事項賦權清單》。各有關單位要做好如下相關工作。
一、規范做好承接工作。海州區要認真做好各類下放權力事項的承接工作,主動與市各相關部門銜接,制定具體承接方案。市相關部門要主動服務,并給予相應支持,對部分下放的權力事項要根據事項承接后的審批辦理需求,及時協調開通系統端口,同時切實承擔起市級主管部門相應的業務指導和監督職責。相關賦權事項應在本通知印發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承接到位。雙方賦權承接完成后,將有雙方簽字或蓋章的承接落實情況反饋表報市審改辦。
二、有效保障賦權效果。權力下放后,海州區要對照連云港高新區新四至范圍,理順與高新區的關系,并在機構、人員、經費、設備等方面加強協調,保障園區各類審批業務順利開展。要嚴格落實國家、省、市有關管理政策,嚴格落實工作責任,保障賦權事項進駐審批大廳統一集中辦理,切實提高承接能力和服務效率。
三、加強清單動態管理。對承接的權力事項,海州區要納入園區行政權力清單,在本通知印發3個月內,完成行政權力清單調整工作,并按照政務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布。
附件:1.連云港高新區部分市級管理事項賦權清單
2.賦權承接落實情況反饋表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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