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1-00047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1-04-23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明確連云港市“十四五”近岸海域考核點位責任人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21〕30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江蘇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落實海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推動“十四五”近岸海域考核點位水質達標,現將全市“十四五”近岸海域考核點位責任人予以明確。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發〔2021〕30號
市政府關于明確連云港市“十四五”近岸海域考核點位責任人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江蘇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落實海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要求,推動“十四五”近岸海域考核點位水質達標,現將全市“十四五”近岸海域考核點位責任人予以明確。
考核點位責任人是近岸海域考核點位水環境質量的第一責任人,要高度重視點位水質提升工作,定期調度點位水質狀況和水質提升情況,協調解決點位水質改善面臨的問題,全力保障點位水質達到考核目標。
附件:1.“十四五”近岸海域考核點位責任人名單
2.“十四五”近岸海域考核點位圖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關聯閱讀:《關于明確連云港市“十四五”近岸海域考核點位責任人的通知》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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