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5-00117 |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5-12-08 |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連云港市海岸帶及海洋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 ||
| 文 號 | 連政復〔2025〕29號 | 主 題 詞 |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關于連云港市海岸帶及海洋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復〔2025〕29號.pdf |
連政復〔2025〕29號
市政府關于連云港市海岸帶及海洋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批復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你局《關于提請批復<連云港市海岸帶及海洋空間規劃(2021—2035年)>的請示》(連自然資發〔2025〕367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連云港市海岸帶及海洋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
二、《規劃》確定規劃期限為2021—2035年,各沿海區縣、功能板塊要根據《規劃》開展海洋開發利用保護等相關活動。
三、《規劃》是本市海洋空間資源使用、審批和監管的重要依據之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更改。
四、你局要會同相關涉海部門和沿海縣區,充分發揮《規劃》的引領作用,共同推動《規劃》落地實施。市相關涉海部門和沿海縣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強規劃管控,確保規劃順利實施。在規劃實施過程中涉及規劃調整的,需按原規劃審批程序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此復。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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