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25-00019 | ||
發布機構 | 市政府辦 | 發文日期 | 2025-03-19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同意連云港內河港總體規劃(2035年)的批復 | ||
文 號 | 連政復〔2025〕11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關于同意連云港內河港總體規劃(2035年)的批復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復〔2025〕11號.pdf |
連政復〔2025〕11號
市政府關于同意連云港內河港總體規劃(2035年)的批復
市交通運輸局:
你局《關于提請市政府研究審議<連云港內河港總體規劃(2035年)(報批稿)>的請示》(連交〔2025〕5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連云港內河港總體規劃(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
二、《規劃》范圍為市域內河港口岸線,規劃港口岸線總規模為68.16公里。連云港內河港按照行政區劃劃分為連云港區、新海港區、灌云港區、灌南港區、贛榆港區、東海港區六大港區。規劃核心作業區3個,主要作業區5個,一般作業區29個。
三、經市政府批準的《規劃》是指導全市內河港口建設與管理的依據,《規劃》確定的強制性內容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變更。你局要會同地方政府和市各有關單位,加強規劃控制和監督管理工作,合理使用我市內河優質岸線資源,切實保障規劃實施。《規劃》實施中的重大事項要及時請示匯報,《規劃》內容如需變更,要按規定程序報批。
此復。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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