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6-00298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6-07-07 |
標 題 | 市政府調整《關于加強市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有關內容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16〕58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將《意見》中“五、扶持政策”第二段“(一)補貼政策”第7行“財政補貼作為政府投資”內容,調整為“財政資金作為一次性補貼撥付市場投資主體”。取消《意見》中“五、扶持政策”第三段“(二)配套政策”第5行“政府給予的優惠一并作為政府投資”內容。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發〔2016〕58號
市政府調整《關于加強市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有關內容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市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財政扶持政策,充分調動市場主體積極性,推進市區農貿市場建設改造后續工作順利開展,經市政府研究,決定對《關于加強市區農貿市場建設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連政發〔2011〕127號)(以下簡稱《意見》)有關內容調整如下:
一、將《意見》中五、扶持政策第二段(一)補貼政策第7行財政補貼作為政府投資內容,調整為財政資金作為一次性補貼撥付市場投資主體。
二、取消《意見》中五、扶持政策第三段(二)配套政策第5行政府給予的優惠一并作為政府投資內容。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6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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