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13-00406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13-07-03 |
標 題 | 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 | ||
文 號 | 連政發〔2013〕6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發展水平的意見》(蘇政發〔2012〕112號)精神,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提出以下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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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
市政府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
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的意見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堅持科學發展全面提升全省安全發展水平的意見》(蘇政發〔2012〕112號)精神,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促進全市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一)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制度與技術標準,嚴格落實教育培訓、隱患治理、職業衛生、應急救援等安全措施,依法加大安全投入,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積極參加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努力改善安全生產條件,不斷提升企業安全保障能力。企業主要負責人、實際控制人要切實承擔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企業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工作全面負責。強化企業技術負責人技術決策和指揮權,注重發揮注冊安全工程師對企業安全狀況診斷、評估、整改方面的作用。
(二)強化各級政府安全生產屬地監管責任。全市各級政府必須始終堅持科學發展、安全發展,把安全作為發展的前提和基礎,把安全生產作為衡量地方經濟發展、社會管理、文明建設成效的重要指標。要堅持守土有責,切實履行安全生產屬地管理職責,認真執行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和定期檢查督查制度,及時研究解決涉及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對轄區內各類企業包括中央、省屬、市屬企業切實加強安全監管。嚴格落實行政首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進一步健全政府領導班子全員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和政府主要領導任安委會主任的工作制度。
(三)切實履行部門安全生產行業監管責任。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法律法規和職責規定,遵循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原則,明確本部門和單位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機構、人員,對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加強監督管理。要進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與行業監管相結合的工作機制,切實落實行業主管部門的專業監管職責,強化安監部門對安全生產的綜合監管,形成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
二、強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
(四)加強交通運輸安全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強道路長途客運安全管理,嚴格執行長途客運車輛安全技術標準,加快淘汰安全性能差的運營車型。強化交通運輸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禁止掛靠客運車輛、非法改裝車輛從事旅客運輸。嚴格長途客運、危險品車輛駕駛人資格準入,嚴格執行客車夜間行駛和客車駕駛人員強制落地休息制度。加強路面管控,持續嚴厲整治超載、超限、超速、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吸毒人員駕駛、高速公路違規停車等違法行為。加強縣鄉和農村道路綜合治理,改善農村地區道路安全通行條件,提升農村交通安全管理基礎工作水平。提高道路建設質量,完善安全防護設施和道路交通信號、標志標線,加強道路、橋梁、隧道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校車安全法規和標準,建立符合實際的接送中小學生、幼兒的車輛及專用校車安全運營和管理制度,依法強化安全監管。
(五)嚴格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嚴格按照全市化工生產企業專項整治的統一部署,進一步整合化工集中區,明確產業定位,優化企業布局,推進化工集中區安全管理一體化建設。加強化工集中區專門消防站建設和管理。嚴格控制城鎮涉及危險化學品的建設項目,加快城區高風險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企業搬遷。加強地下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設施安全管理,規范城鎮地面開挖作業,明確監管責任主體,落實安全管理措施,確保危險化學品輸送安全。繼續推進自動控制系統改造和完善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等工作,鼓勵企業采用新技術、新裝備和新工藝,不斷提高本質安全水平。切實加強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監管,深入開展煙花爆竹和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產品專項治理。
(六)加強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按照誰發證、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進一步落實建筑工程招投標、資質審批、施工許可、現場作業等各環節安全監管責任。強化建筑工程參建各方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以防坍塌、防高處墜落事故為重點,持續開展建筑施工領域安全專項整治,認真排查治理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機械設備、吊罐、腳手架等建設工程和設備安全隱患。督促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嚴格執行地面施工挖掘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地下管網安全。嚴厲打擊出租出借相關資質證書、無資質企業掛靠有資質企業、無安全生產許可證、超越資質范圍承攬工程、違法分包轉包工程等違法行為。
(七)深化非煤礦山安全整治。進一步完善礦產資源開發整合常態化管理機制,積極推進地下礦山充填開采技術,全面加強礦井安全避險系統建設,加大地下礦山采空區隱患治理力度,落實采空區監測監控措施,扎實推進地下礦山安全避險六大系統建設。露天礦山全面推廣中深孔爆破、機械鏟裝等先進適用開采技術,嚴格按照開采組織設計(方案)實行分臺階(分層)開采。穩步推進非煤礦山企業兼并重組和資源整合,規范礦業生產秩序,提高集約化、規模化程度。對一些參照非煤礦山監管的邊坡整治、水庫擴容、排險復綠工程等建設項目嚴格執行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切實加強安全監管。強化尾礦庫在線監測、監管,加強日常值守、隱患排查治理和災害預警工作。
(八)加強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監管。加大對冶金等工貿行業企業的專項治理力度,強化煤氣區域作業、交叉作業、有限空間作業、高溫液態金屬吊運、粉塵爆炸危險場所作業等高風險作業環節和容易發生火災、爆炸等高危險區域的安全生產專項檢查,深入排查治理隱患,防范重特大事故的發生。加強對冶金、有色、建材、機械、紡織、輕工、商貿等行業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外協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將外協工安全生產管理納入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體系,保障外協工享受本單位正式員工同等權利,強化外協工安全生產培訓教育。
(九)促進水上交通和漁業作業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嚴格落實船舶最低安全配員規則和船舶簽證管理規則等規章制度。以客船、客滾船、客渡船、高速客船、危險品運輸船和旅游船舶為重點,加強水上交通安全監督檢查和執法,嚴厲打擊無證無照船舶運輸、載客、渡運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強渡口渡船安全管理,督促經營單位落實防碰撞措施。嚴格落實漁業船舶出海作業編組和漁業船員持證上崗等制度,全面推進海洋捕撈漁船更新改造工程,繼續深入開展海洋涉漁三無船舶專項整治,落實禁漁期安全管理規定,加強漁業安全監督檢查和執法,嚴厲打擊非法違法從事漁業生產經營的行為。
(十)加強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全面實施特種設備標準化、差別化、公開化三化管理,督促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單位落實安全主體責任,規范安全管理行為。組織開展浴室鍋爐、液化氣瓶和電梯維保等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專項治理,嚴厲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違章行為。嚴格執行特種設備行業市場準入標準和安全行政許可,確保在用設備使用登記率、在崗作業人員考核率、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定期檢驗率、在用電梯(起重機械)定期檢驗率100%。加強鍋爐節能新技術和老舊電梯安全檢測評價技術的推廣應用,1噸以上高耗能鍋爐必須全部實現節能和安全管理雙達標。
(十一)推進公共消防安全監管。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消防規劃納入城鄉總體規劃,切實加強公共消防設施建設。大力實施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深入推進網格化消防安全管理。以高層建筑、人員密集場所、三合一場所為重點,持續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活動。嚴格落實人員密集場所、大型集會活動等消防安全措施,嚴防發生群死群傷火災事故。
(十二)做好農機安全監管工作。認真貫徹國務院《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深化平安農機創建活動,健全基層監管體系,落實各級政府農機安全監督責任和農機合作社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農機安全監理基礎設施裝備建設,嚴把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登記關、檢驗關及駕駛人培訓關、考試發證關。公安、農機等部門要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建立信息互通制度,切實提高拖拉機、聯合收割機牌證率、檢驗率和駕駛人持證率,增強事故防范能力。
三、嚴格安全生產執法與問責
(十三)加大安全生產執法力度。健全安全生產聯合執法工作機制,提高執法效能。縣級以上安監部門及負有安全生產行業監管職責的部門應當制定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監督年度執法工作計劃,報經同級政府批準后實施。各行業主管部門要牽頭組織本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聯合執法。要認真落實各級政府打非治違工作職責,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和建設行為,嚴格落實停產整頓、關閉取締、嚴格問責等懲治措施,切實維護安全生產法制秩序。
(十四)依法嚴肅查處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嚴格按照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和四不放過原則,認真調查處理每一起事故,依法嚴肅追究事故單位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及時向社會公布調查進展和處理結果。發生生產安全亡人事故和有較大社會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除按照規定進行調查處理外,由市安委會對查處情況進行掛牌督辦。市安委會每年對各縣區、各行業的事故調查處理和責任追究情況開展專項檢查,對未按規定時限和督辦要求完成督辦任務的地區和行業主管部門進行通報。
(十五)建立事故調查處理和重大行政處罰備案制度。由縣區政府組織調查處理的生產安全事故,縣區政府批復后應當將事故調查報告和批復決定報市安委辦備案。由市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牽頭組織調查處理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報告應經市安委辦審核,并將行政處罰決定和執行情況報市安委辦備案。縣區安監局實施2萬元以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價值在2萬元以上、撤銷有關資質或者吊銷有關許可證等重大行政處罰的,應當報市安監局備案。
四、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基礎工作
(十六)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和標準體系。負有安全生產行業監管職責的部門要建立完善涉及高速公路、港口碼頭、大型橋梁隧道、城市交通、地下管網、特種設備、超高層建筑等建設、運行、管理的安全制度。探索創新與經濟運行、社會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監管模式,健全與企業信譽、項目核準、用地審批、證券融資、銀行貸款等方面掛鉤的安全生產約束機制。
(十七)加大安全生產人才培養力度。加強安全科學與工程學科建設,在高等院校、技工院校設置安全管理、安全工程等專業學科,規劃新建安全工程類高等教育和職業教育,重點培養安全工程中高級技術和管理人才。鼓勵高等院校、職業學校進一步落實完善校企合作辦學、對口單招、訂單式培養等政策,加快培養高危行業專業人才和生產一線急需技能型人才。
(十八)嚴格安全生產準入條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許可制度和產業政策,嚴格技術和安全質量標準,嚴把安全準入關。強化建設項目安全核準,把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高危行業建設項目審批的前置條件,未通過安全評估的不準立項,未經批準擅自開工建設的,要依法取締。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設施和職業危害防護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制定和實施高危行業從業人員資格標準。加強對安全生產專業服務機構管理,實行嚴格的資格認證制度,確保其評價、檢測結果的專業性和客觀性。
(十九)加強產業政策引導。加大高危行業企業重組力度,進一步整合浪費資源、安全保障低的落后產能,加快淘汰不符合安全標準、職業病危害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落后技術、工藝和裝備。對存在落后技術設備、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予以公布,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依法予以關閉。大力發展安全產業,積極開展安全裝備融資租賃業務,促進企業提升安全裝備水平。
(二十)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把安全生產標準化與安全評價、行政許可、安全生產風險抵押、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等結合起來,推進崗位達標、專業達標和企業達標。督促一級企業抓鞏固、二級企業抓提升、三級企業抓改進、不達標企業抓整改,經限期整改仍不達標的責令其關閉退出,促進企業安全條件明顯改善、管理水平明顯提高。加強安全標準化分級考核評價,并將評價結果向金融、證券、保險、擔保等機構通報,作為企業信用評級的重要參考依據。
(二十一)深化隱患排查治理。企業應當細化企業、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檢查表,建立健全全員排查、專家檢查、動態分析、登記報告、分級治理、掛牌督辦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充分運用科技和信息手段,建立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強化監測監控、預報預警,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對重大危險源,要登記建檔,定期開展檢測、評估和實時監控。
(二十二)加強職業衛生監管。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全面實施國家和省職業病防治規劃,切實做好職業衛生三同時、職業衛生許可、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健康監護、職業病危害重點行業專項整治、職業病危害事故查處等各項工作。依法開展職業病危害預評價,未提交職業病預評價報告或者預評價報告未經審核同意的,一律不得建設。進一步完善職業病防治聯席會議制度,建立職業病防治工作長效機制。
五、提升安全生產保障能力
(二十三)持續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建立政府、企業和社會共同承擔的安全生產長效投入機制。完善有利于安全生產的財政、稅收、信貸等金融政策,強化政府投資對安全生產投入的引導和帶動作用。建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將安全生產監管能力建設納入地方各級政府公共財政支出的重點范圍。積極穩妥推進《連云港市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確定的各項安全生產重點工程的實施。完善落實工傷保險制度,積極穩妥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發揮保險機制的預防和促進作用。
(二十四)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整合安全科技資源,充分發揮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的技術優勢和安全生產專家的作用,健全安全生產技術創新體系。積極推廣應用安全性能可靠、先進適用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建設非煤礦山災害監測預警、危險化學品危險工藝生產裝置自動化控制系統、職業病防治、重大危險源監控和應急救援等方面的先進技術應用示范項目,推進感知礦山等基于物聯網的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
(二十五)發展和利用安全生產社會服務資源。強化各級各類行業協會和商會的組織、協調和帶動作用,整合社會安全生產服務機構力量,推動各類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評價、培訓、咨詢、檢測檢驗與標準化評審等專業服務機構健康發展。建立和完善服務價格與信用體系。
(二十六)加強安全監管監察機構和隊伍建設。國家級和省級開發區要明確承擔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能的機構。市實行一局一支隊模式(建制局及下轄安全生產監察支隊);縣區推廣一局一大隊模式(建制局及下轄安全生產監察大隊);鄉鎮(街道)獨立設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并明確編制、職能和工作人員,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村委會(居委會)要明確專(兼)職人員負責安全生產工作。加快職業衛生監督管理機構建設,市、縣級安監機構設立獨立處(科)室、配備專門人員負責職業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加強安全生產行政執法隊伍建設,在鄉鎮(街道)、工業園區、開發區探索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委托執法。
六、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
(二十七)加強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各地要根據實際,依托大型企業、公安消防等救援力量和專業應急救援小分隊,逐步建立以應急基地為覆蓋、以消防救援為主體、以專業應急小分隊為補充的應急救援體系。健全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化服務補償機制,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
(二十八)健全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聯動機制。市、縣(區)安監部門要明確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及其職責,督促鄉鎮(街道)、村(社區)和企業履行安全生產應急管理職責。加強公安、建設、交通、消防、衛生、環保、安監、海洋漁業、氣象、地震、民防、環境、海事等部門的配合協調,深化各級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之間的協作聯動,建立完善應急聯動、信息溝通和救援協調機制,不斷提高應急處置效率。推動高速公路應急救援能力和海上應急搜救能力建設。
(二十九)完善應急救援基礎條件。加強應急救援裝備建設和物資及其緊急運送能力儲備,建設覆蓋市、縣(區)和鄉鎮(街道)三級高危行業應急預案、應急隊伍、應急專家、應急物資、應急醫療等信息的應急資源數據庫,加快全市應急救援信息中心和各行業應急救援指揮平臺建設。
(三十)加強預案管理和應急演練。進一步強化和規范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修訂、演練和宣傳等工作,切實增強應急預案的針對性、操作性和實效性,加強企業應急預案與政府應急預案的銜接,切實做到高危行業領域(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全覆蓋。各縣區和行業主管部門要定期組織事故應急演練,切實提高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實戰能力。企業生產現場帶班人員、班組長和調度人員在遇到險情時,要按照預案規定,立即組織停產撤人。
七、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文化建設
(三十一)深化安全生產普法宣傳和示范創建活動。加強安全生產法制教育,普及安全生產法律知識,提高全民安全法制意識,切實增強依法生產經營建設自覺性。廣泛開展安全生產、應急避險、職業病防治等知識進機關、進企業、進工地、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等宣傳教育,繼續開展安全生產月、安康杯安全生產知識競賽等專項活動。推進安全發展工業園區、安全村鎮、安全社區、安全校園等創建工作,提升社會安全保障能力和服務水平。
(三十二)大力培育發展安全生產文化。充分利用社會資源和市場機制,培育發展安全文化產業,打造安全文化精品,促進安全文化市場發展。在企業全面建立1+3安全監控體系,積極構筑群防、群控、群治工作機制。健全企業和從業人員的安全信用體系,完善失信懲戒制度,將企業誠信和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等級作為安全文化建設評定的重要量化指標,推進安全文化示范企業、班組創建。
(三十三)嚴格安全生產培訓考核。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培訓考核后持證上崗。企業要嚴格執行三級安全教育規定,所有員工必須經安全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以高危行業一線操作人員、農民工、外包施工企業人員為重點,開展新聘人員強制性崗前安全培訓。鼓勵大型企業建立健全職業教育和安全培訓機構。
八、加強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和督查考核
(三十四)健全安全生產工作格局。各地要進一步建立完善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全社會廣泛支持的安全生產工作格局。要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級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及其辦公室的指導協調作用,落實各成員單位工作責任。各級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安全發展的理念,真正把安全生產工作擺在突出位置,切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推進、檢查和考核。
(三十五)加強安全生產績效考核。各級政府要把安全生產考核控制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考核評價指標體系,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考核辦法,加大安全生產的考核分值和考核權重。嚴格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對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不合格的地區和部門,不得享受年度考核獎勵,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當年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2年內不得表彰獎勵,國有或國有控股企業班子成員不得享受年度考核獎勵。對獲得年度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地區和部門,由上一級政府給予相應獎勵。
(三十六)發揮社會公眾的參與監督作用。推進安全生產政務公開,健全行政許可網上申請、受理、審批制度。落實安全生產新聞發布制度和救援工作報道機制,完善隱患、事故舉報獎勵制度,加強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對其所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核實并依法做出處理,處理結果要向社會公示。鼓勵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組織開展群眾性安全生產,推進群防群治。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