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8-00247 | ||
發(fā)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fā)文日期 | 2008-03-26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給予市公安消防支隊特勤中隊及王秀全同志記三等功的決定 | ||
文 號 | 連政發(fā)〔2008〕37號 | 主 題 詞 | |
內(nèi)容概述 | 2007年9月15日,市電信公司4名操作工人在井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毒氣中毒事件,因深度缺氧導致昏迷井中。在搶險救援工作中,市公安消防支隊特勤中隊廣大參戰(zhàn)官兵充分發(fā)揚英勇頑強、不怕犧牲的精神,在井下空間狹窄,大量有毒氣體沉積,施救操作困難,施救人員隨時可能中毒的危險情況下,不畏艱險,果斷處置,快速成功救出被困遇險工人,避免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連政發(fā)〔2008〕37號
市政府關于給予市公安消防支隊特勤中隊及王秀全同志記三等功的決定
各縣、區(qū)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2007年9月15日,市電信公司4名操作工人在井下施工過程中,發(fā)生毒氣中毒事件,因深度缺氧導致昏迷井中。在搶險救援工作中,市公安消防支隊特勤中隊廣大參戰(zhàn)官兵充分發(fā)揚英勇頑強、不怕犧牲的精神,在井下空間狹窄,大量有毒氣體沉積,施救操作困難,施救人員隨時可能中毒的危險情況下,不畏艱險,果斷處置,快速成功救出被困遇險工人,避免了一起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根據(jù)行政獎勵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市政府研究,決定給予市公安消防支隊特勤中隊記集體三等功,給予市公安消防支隊政治處主任王秀全同志記三等功。
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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