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k12498411/2005-00146 | ||
發布機構 |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 發文日期 | 2005-04-26 |
標 題 | 市政府關于將新浦區猴嘴街道辦事處劃歸連云區管轄的通知 | ||
文 號 | 連政發〔2005〕7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市政府關于將新浦區猴嘴街道辦事處劃歸連云區管轄的通知 | ||
時 效 | 有效 | 文件下載 |
市政府關于將新浦區猴嘴街道辦事處劃歸連云區管轄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接省政府《關于同意調整連云港市區部分行政區劃的批復》(蘇政復[2005]20號),省政府同意,將新浦區猴嘴街道辦事處劃歸連云區管轄;猴嘴街道辦事處轄區范圍內的海域和灘涂,一并劃歸連云區管轄。
行政區劃調整后,新浦區行政區域面積214.1平方公里,人口30萬人,轄6個街道辦事處、1個鎮、2個鄉;連云區行政區域面積506.35平方公里,人口19.8萬,轄4個街道辦事處、4個鎮、4個鄉。
為保證這次市區區劃調整工作的順利進行,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統一認識,顧全大局。猴嘴街道辦事處管轄權調整涉及新浦區、連云區、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和臺北鹽場等地區和部門,涉及范圍廣,影響面比較大。各區、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調整工作的復雜性和艱巨性,高度重視,切實把思想認識統一到省政府文件精神上來,統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決策上來,全力以赴把工作做細做實,確保區劃調整工作順利進行。
二、明確職責,加強管理。區劃調整后,連云區對猴嘴街道辦事處行使司法管轄權。為優化資源配置,發揮區域功能優勢,從我市實際出發,將猴嘴街道辦事處交由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比照連發[2001]47號文件確定的朝陽鎮管理模式執行。連云港經濟技術開發區要結合這次區劃調整,進一步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加強對辦事處工作的領導。
三、嚴肅紀律,有序推進。按照依法、依規、有序的總體要求,堅持“人隨事走,錢隨人走,離退休人員隨單位走,債務按比例分擔”的原則,妥善處理好調整過程中涉及的人、財、物等交接問題。從4月22日起,猴嘴街道辦事處的人、財、物一切凍結,不允許突擊提干、突擊花錢和弄虛作假。這次區劃調整工作,要爭取在4月底前完成全部交接工作。
四、為搞好這次區劃調整工作,市政府決定成立由民政、財政、人事編制、海洋漁業為牽頭單位的四個工作組,具體負責區劃調整、債權債務劃分、人員安置及海域管理的交接工作,相關區及辦事處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
特此通知。
二○○五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