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云港市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主要數據公報(第一號)
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的通知》(國發〔2012〕60號)、《省政府關于我省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蘇政發〔2012〕161號)和《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工作的通知》(連政辦發〔2013〕41號)要求,連云港市進行了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次普查的標準時點為2013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13年年度資料。普查對象是在連云港市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經營戶。通過這次普查,摸清了連云港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及布局,摸清了連云港市產業組織、產業結構、產業技術的現狀以及各生產要素的構成,查實了服務業、小微企業等的發展狀況。普查數據通過國家以及省市的質量驗收,達到預期目標要求。
根據《全國經濟普查條例》,連云港市第三次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連云港市統計局和國家統計局連云港調查隊現分三個公報,將連云港市第三次經濟普查的主要綜合數據公布如下。其他普查數據將隨著普查資料開發應用的進度,以不同方式陸續公布。
一、單位基本情況
2013年末,全市共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活動的法人單位30464個,比2008年末(2008年是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年份)增加7939個,增長35.2%;產業活動單位35246個,增加8323個,增長30.9%;有證照個體經營戶95858個,增加19024個,增長24.8%(詳見表1-1)。
表1-1 單位數與有證照個體經營戶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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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數(個) |
比重(%) |
|
一、法人單位 |
30464 |
100 |
企業法人 |
22816 |
74.9 |
機關、事業法人 |
2755 |
9.0 |
社會團體和其他法人 |
4893 |
16.1 |
二、產業活動單位 |
35246 |
100 |
第二產業 |
8534 |
24.2 |
第三產業 |
26712 |
75.8 |
三、有證照個體經營戶 |
95858 |
100 |
第二產業 |
3909 |
4.1 |
第三產業 |
91949 |
95.9 |
2013年末,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批發和零售業8014個,占26.3%;制造業6658個,占21.9%;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3892個,占12.8%。在有證照個體經營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批發和零售業48832個,占50.9%;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27359個,占28.5%;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6516個,占6.8%(詳見表1-2)。
表1-2 按行業分組的法人單位與有證照個體經營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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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單位(個) |
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個) |
|
合計 |
30464 |
95858 |
采礦業 |
117 |
20 |
制造業 |
6658 |
3630 |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163 |
11 |
建筑業 |
1405 |
470 |
批發和零售業 |
8014 |
48832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1304 |
27359 |
住宿和餐飲業 |
463 |
5909 |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283 |
245 |
金融業 |
76 |
0 |
房地產業 |
1028 |
80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1818 |
921 |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1516 |
348 |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314 |
0 |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394 |
6516 |
教育 |
1021 |
218 |
衛生和社會工作 |
525 |
372 |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672 |
434 |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3892 |
0 |
注:表中法人單位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和兼營第二、三產業活動的農、林、牧、漁業法人單位801個;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活動的個體經營戶493個。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企業法人單位22816個,比2008年末增加6993個,增長44.2%。其中,內資企業占98.2%,港、澳、臺商投資企業占0.8%,外商投資企業占1%。內資企業中,國有企業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的1.5%,私營企業占79%(詳見表1-3)。
表1-3 按登記注冊類型分組的企業法人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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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單位(個) |
|
合計 |
22816 |
內資企業 |
22402 |
國有企業 |
340 |
集體企業 |
342 |
股份合作企業 |
66 |
聯營企業 |
54 |
有限責任公司 |
1536 |
股份有限公司 |
339 |
私營企業 |
18015 |
其他企業 |
1710 |
港、澳、臺商投資企業 |
176 |
外商投資企業 |
238 |
二、從業人員
2013年末,全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1119198人,比2008年末增加250052人,增長28.8%。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285823人,比2008年末增加40426人,增長16.5%。
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制造業358114人,占32%;建筑業296405人,占26.5%;批發和零售業95708人,占8.6%。在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批發和零售業148239人,占51.8%;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52745人,占18.5%;住宿和餐飲業29414人,占10.3%(詳見表1-4)。
表1-4 按行業分組的法人單位與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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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單位從業人員 (人) |
有證照個體經營戶 從業人員(人) |
|
合計 |
1119198 |
285823 |
采礦業 |
9003 |
141 |
制造業 |
358114 |
18644 |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 |
7962 |
77 |
建筑業 |
296405 |
3744 |
批發和零售業 |
95708 |
148239 |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 |
45753 |
52745 |
住宿和餐飲業 |
11567 |
29414 |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6198 |
745 |
金融業 |
21690 |
0 |
房地產業 |
21632 |
288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32847 |
2975 |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 |
25451 |
1300 |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
7531 |
0 |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 |
7224 |
21724 |
教育 |
58962 |
1164 |
衛生和社會工作 |
28327 |
1177 |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5982 |
1766 |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 |
65401 |
0 |
注:表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和兼營第二、三產業活動的農、林、牧、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13441人;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活動的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1680人。
三、企業資產總計
2013年末,全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企業資產總計9626.23億元。其中,第二產業企業資產總計占全部企業資產總計的32.3%,第三產業企業資產總計占67.7%。
四、小微企業
2013年末,全市共有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小微企業法人單位21866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95.8%。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工業6796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29.8%;批發業4356個,占19.1%;零售業3511個,占15.4%。
小微企業從業人員492162人,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52.5%。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工業245900人,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26.2%;建筑業185.4萬人,占8.9%;批發業44067人,占4.7%。
小微企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3692.55億元,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38.4%。其中,位居前三位的行業是:租賃和商務服務業1294.63億元,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資產總計13.4%;工業1161.41億元,占12.1%;批發業316.66億元,占3.3%(詳見表1-5)。
表1-5 按行業分組的小微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和資產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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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法人單位 (個) |
從業人員 (人) |
資產總計 (億元) |
|
合計 |
21866 |
492162 |
3692.55 |
工業 |
6796 |
245900 |
1161.41 |
建筑業 |
1288 |
83697 |
124.43 |
交通運輸業 |
1138 |
20094 |
215.43 |
倉儲業 |
81 |
1436 |
54.13 |
郵政業 |
31 |
1252 |
1.53 |
信息傳輸業 |
100 |
1102 |
3.03 |
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 |
142 |
1333 |
4.52 |
批發業 |
4356 |
44067 |
316.66 |
零售業 |
3511 |
29122 |
96.45 |
住宿業 |
180 |
4500 |
13.15 |
餐飲業 |
271 |
5287 |
11.03 |
房地產開發經營 |
303 |
4981 |
197.31 |
物業管理 |
273 |
6392 |
9.76 |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 |
1578 |
21168 |
1294.63 |
其他未列明行業 |
1736 |
21022 |
185.15 |
注:表中小微企業法人單位合計數含從事農、林、牧、漁服務業和兼營第二、三產業活動的農、林、牧、漁業小微企業法人單位82個,從業人員809人,資產總計3.93億元。
五、戰略性新興產業
2013年末,在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企業法人單位中,有戰略性新興產業活動的企業法人單位2923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13.4%。其中,節能環保產業2372個,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10.4%;新材料產業882個,占3.9%。
有戰略性新興產業活動的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286264人,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30.6%。其中,節能環保產業202435人,占全部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21.6%;新材料產業61769人,占6.6%。
六、主要經濟結構變化情況
2013年末,在全市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法人單位中,企業法人單位占74.9%,比2008年末提高了4.7個百分點;機關、事業法人單位占9%,下降了4.6個百分點;社會團體和其他法人占16.1%,下降了0.1個百分點。企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占全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90.2%,提高了1個百分點;機關、事業法人單位占6.7%,下降了1.9個百分點;社會團體和其他法人占3.1%,提高了0.9個百分點。
在法人單位中,第二產業占27.2%,比2008年末下降了10.3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占72.8%,提高了10.3個百分點。第二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占全部法人單位從業人員的59.9%,比2008年末下降了4.2個百分點;第三產業法人單位從業人員占40.1%,提高了4.2個百分點。
在有證照個體經營戶中,第二產業占4.1%,比2008年末下降了4.4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占95.9%,提高了4.4個百分點。有證照個體經營戶從業人員中,第二產業占7.7%,比2008年末下降了12.9個百分點,第三產業占92.3%,提高了12.9個百分點。
注釋:
[1]三次產業的劃分:
第一產業是指農、林、牧、漁業(不含農、林、牧、漁服務業)。
第二產業是指采礦業(不含開采輔助活動),制造業(不含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建筑業。
第三產業即服務業,是指除第一產業、第二產業以外的其他行業。第三產業包括:批發和零售業,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住宿和餐飲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金融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文化、體育和娛樂業,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國際組織,以及農、林、牧、漁業中的農、林、牧、漁服務業,采礦業中的開采輔助活動,制造業中的金屬制品、機械和設備修理業。
[2]單位的劃分:
法人單位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稱、組織機構和場所,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獨立擁有(或授權使用)資產或者經費,承擔負債,有權與其他單位簽訂合同;
(3)具有包括資產負債表在內的賬戶,或者能夠根據需要編制賬戶。
法人單位包括企業法人、事業單位法人、機關法人、社會團體法人和其他成員組織法人、其他法人。
產業活動單位是指具備以下條件的單位:
(1)在一個場所從事一種或主要從事一種社會經濟活動;
(2)相對獨立組織生產活動或經營活動;
(3)能提供收入、支出等相關資料。
有證照的個體經營戶是指除農戶外,生產資料歸勞動者個人所有,以個體勞動為基礎,勞動成果歸勞動者個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種經營組織。有證照的個體經營戶包括: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規定,經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
(2)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經國務院民政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核準登記,并領取《民辦非企業單位(合伙)登記證書》或《民辦非企業單位(個人)登記證書》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3)經相關部門批準,領取了準運證,獨立從事交通運輸的個體運輸戶?! ?/span>
[3]小微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精神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確定。本辦法按照行業門類、大類、中類和組合類別,依據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或替代指標,將我國的企業劃分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種類型。
[4]戰略性新興產業: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決定》(國發〔2010〕32號)的精神和國家統計局制定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2)(試行)》標準確定。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是按照經濟活動進行劃分,是從事戰略性新興產業活動的集合,是在《國民經濟行業分類》基礎上,對與戰略性新興產業相關活動的再分類。
?。?]表中的合計數和部分數據因小數取舍而產生的誤差,均未作機械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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