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多長時間內可以申訴,過了申訴期仍想申訴該如何申請
一、基本信息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有異議,多長時間內可以申訴,過了申訴期仍想申訴該如何申請
二、部門信息
連云港市公安局交警支隊
三、窗口辦理
辦理地點:瀛州南路126號,海州三大隊內。
辦理時間:正常工作時間
咨詢方式:0518-12123,0518-85150122
四、受理標準
服務對象:自然人
受理條件:暫無
五、辦理材料
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
六、辦理流程
到事故對策大隊提起申請
七、辦理時限
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
八、收費情況
暫無
九、審批結果
暫無
十、法律依據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一款規定: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證明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證明送達之日起三日內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當事人逾期提交復核申請的,不予受理,并書面通知申請人。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七十一條二款規定: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證據,同一事故的復核以一次為限。
十一、咨詢投訴
咨詢方式:0518-12123
監督投訴方式:0518-12123
十二、政務服務網鏈接
暫無
十三、是否支持在線辦理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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